-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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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很规范)
XX科技有限公司 公 司 文 件 【20xx】104号 签发人: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确劳动纪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工作制度 一、基本工作时间 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8:00 实习实验室上班时间:8:00~11:30 13:00~17:30 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纸质卡和指纹识别系统,统称为打卡系统) 1、公司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的打卡为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后的打卡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14 4、代打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同时按违规处理,具体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 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 1、 定义 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除本章4(2)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外,所有人员的加班必须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2、加班时数限定 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费标准 (1)公休日加班:计发200%的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3)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8 (4)当月加班费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1)须提前直面填写《加班申请》,写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时间,经相关主管审批签名后,方为有效申请。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的,应在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纸面申请,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时数是指: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打卡)记录的交集。 (3)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4)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 第四章 各类假期规定 一、病假 14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请病假最小单位为半天,病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1)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2)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4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5、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的,不再计发病假工资,可按公司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医疗救助费。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理,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事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请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小时。 7、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的,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8、忘刷卡: l 上班或者下班忘刷卡的情况,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14 l 上班和下班都忘刷卡的情况,按照一天事假处理。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早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仅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5、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6、婚假、婚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丧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计划生育假期 1.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孕期产检假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孕期产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2)怀孕期流产休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20天;三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可休假50天。 14 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可享受上述流产休假,怀孕流产休假期间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时,发放100%基本工资。 (3) 产期产假 产假为90天(含产前15天)。根据医院证明,剖宫产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时间,计发100%基本工资。 女方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陪产假须于女方生育前七天至生育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使用完毕。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时间,计发100%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享受公司病假待遇。如因其他原因需要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 哺乳期哺乳时间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计入有效工作时间。发放100%工资。 (5) 其他计划生育假 其他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女员工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其孕期产检、生产、哺乳期哺乳等期间,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适当时间检查、休息或哺乳,该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且以前未接受节育手术的,意外怀孕后主动流产的,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按病假处理,享受病假待遇,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情形,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年休假 14 1、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年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不满一年的,如果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前(不含)的,下一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后(含)的,下一年可享有3天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可以半天使用。 年休假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半天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除一整天休假(即休假时段为00:00-00:00)外其他不可跨中午休息时间填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休假要求 (1)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2)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5、年休假期间计发100%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余额部分在年度末核算为年休假余额补偿金,随下月工资发放。如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完的,将不累计到下年度,也不发补偿金。 年休假补偿金以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伤 14 1、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工伤假期间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派驻海外的中方员工休假及回国期间考勤的特殊规定,遵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及缺勤规定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等,均应提前提交纸件的加班请假申请。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及时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算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 3、对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其他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从外出之时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纸件申请。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请假审批权限 1、 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 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总监审批。 3、 14 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件并备案。 四、缺勤规定 1、 迟到、早退每次以小时为单位扣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扣除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 2、 每旷工1天按个人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额的3倍扣款,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章 弹性上班时间 1、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30,则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30。该天为弹性上班时间。 2、实习实验室的相应弹性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00,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00。 3、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1:30之后的刷卡记录。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者刷卡时间在21:30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申请单 附件二:销假单 附件三:加班申请登记表 附件四:加班统计汇总审批表 附件五:部门月度考勤表 14 二○xx年二月二十日 报送:总裁、公司副总裁以上干部 主送:公司全体员工 有限公司 二○xx年二月二十日 14 附件一: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申请单 部门: 项目组: 工号 姓名 离 岗 起 止 日 期 天数 事由选择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事由选择类别:事假、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计生假、哺乳时间假、司机年审假、工伤假、年休假、补休调休、外出公干、旷工 请假事由、外出公干任务说明: 考勤员签名: 日期: 月 日 主管审批: 日期: 月 日 注: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须提前填报此申请单,申请单的审批权限参阅考勤管理制度。 2、请假、外出公干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销假时间。 3、事由选择仅标明类别代码,同一时间只能有一种代码选择。 4、员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如因单据填写不规范而造成单据无效,导致员工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异常记录的补充和调整。 14 附件二: 销 假 单 部门: 项目组: 工号 姓名 填写日期 请假假别 原请假起止日期 实际请假起止日期 考勤员: 14 附件三: 加班申请登记表 部门: 项目组: 工号: 姓名:: 月份: 年 月 日期 加班内容 起止时间 加班时数 主管审批 审批日期 复核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合计: 小时 注:1、此表由员工本人在加班前填写,并于下月初经部门考勤员统一审核。 2、员工加班起止时间应对照实际加班时数审核,部门考勤员审核后在审核时数一栏中填写。 3、对需发放加班工资的员工,该表作为《加班统计汇总表》的附件一同上报。 复核: 审核: 填制: 14 附件四: 加班统计汇总审批表( 年 月) 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 号 姓 名 加班时数(小时) 备 注 注: 此表须汇同《加班申请登记表》在下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审批: 部门负责人: 考勤员: 14 附件五: XXXX部门 月度考勤表 部门名称: 序 号 工 号 姓 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注:√正常出勤、事假、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计生假、哺乳时间假、司机年审假、工伤假、年休假、补休调休、外出公干、旷工 考勤员签字: 部门主管签字: 14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