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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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xx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有关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校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传,主动作为。‎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关淑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彪同志兼任。‎ ‎2.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全面领导和部署学校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全校师生防控宣传、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思和应急能力;做好师生疫情跟踪布控,做好校区卫生防控和防控物质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教育工委、卫健委做好疫情发生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因疫情原因推迟开学或实施停课期间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点及职责划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做好”要求,落实我校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点:‎ ‎1.做好教职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掌握全校教职工假期行踪、身体情况,了解教职工是否有与疫区人员交往情况;掌握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情况;做好有发烧、咳嗽等肺炎症状教职工的情况跟踪;做好劝诫与疫区人员交往和疫区滞留、回榕教职工的自我隔离工作;负责做好教职工健康信息报送工作。‎ 牵头部门: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系部 ‎2.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做好假期学生情况逐一排查工作;负责学生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劝诫学生不提前返校,开学后组织好学生体温检测工作,做好开学后缺勤学生的登记报告工作;如发现有发热(腋温≥37.5℃)学生或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当发现有上述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发热病人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做好发热被隔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生健康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责任部门:各系 ‎3.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落实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隔离教师的停课、调课、复课工作;做好学生因疫情停课预案。‎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 ‎4.做好防控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做好两校区的卫生环境工作,假期和开学前对两校区全面消杀;做好校门口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及开学后校门口体温检测工作;校区内不进行大型的学生聚集活动;落实食堂管理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设置独立隔离空间和区域,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消毒剂、体温计等。做好校内教师租户的管理工作;做好应急车辆调度工作;做好值班室消毒,临时发热学生隔离场所的安排和消毒工作;负责对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及相关部门,负责疫情检测筛查、信息收集报送、根据要求开展疫情防控。‎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处、铜盘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提高认识,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利用微信群、QQ群、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示师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通过学生,将新冠病毒防控知识传递给家长;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报道校园防控疫情情况;利用宣传途径,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牵头部门:党委工作部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团委 四、疫情防控与应急措施 ‎1.我省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落实以下措施:‎ 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各单位全面排查,切实落实省应对型冠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 ‎(1)全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在未接到省教育厅正式开学通知前,不提前开学或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 ‎(2)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本校师生员工的去向、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精准掌握来自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或者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 师生员工动向、基本信息,督促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将有关信息上报委厅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健康管理组。‎ ‎(4)实行留校师生员工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其他师生员工尽量在家不 外出,未接到学校通知不返校。‎ ‎(5)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及时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如有疑似病例,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 ‎(6)做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准备。‎ ‎(7)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水平。‎ ‎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在做好以上举措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 ‎(2)协助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进行全面有效消毒。‎ ‎(3)摸排近14天以来本校师生员工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患以及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并及时上报。发现学校疫情扩散、新增疑似确诊人员、无端失联等异常情况,随时一事一报。‎ ‎(4)视事态形势及研判分析情况,做好部分或全面停课,对相关师生员工采取隔离等举措,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湖北武汉在闽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福建在湖北(武汉)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于每日9:00前报送省教育厅。‎ ‎(6)加强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处置措施,协助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扩大,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应急响应终止 ‎(1)新冠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的要求终止实施本预案。‎ ‎(2)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重点要马上转向学校的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有效消毒。‎ ‎(4)认真做好受疫情损害相关师生员工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相关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递,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做好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和消毒药品(如口罩、体温计等),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资金保障 将疫情防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需要。‎ ‎(4)人员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医学相关专业和老师优势,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5)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储备,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救援,以及预测、预防、预警和防控技术的研究,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5.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于扰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的师生员工,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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