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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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法学院学生田径比赛策划书
2020年法学院学生田径比赛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动我院群众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河南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响应河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和河南大学公共体育教研部关于从2020年起每年下半年各学院利用周日时间举办一次学生田径比赛的号召,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积极筹办首届法学院学生田径比赛。 二.活动目的: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将倾力打造这一体育盛会,以增进法学院同学特别是09级新生的交流与认识,为广大喜好体育运动的同学开辟了一方展示青春活力,秀出自我的空间和舞台。同时,为我院发掘出一批优秀的体育人才,为以后的各项体育活动尤其是春季田径运动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同学们顽强奋斗与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和法律人"青春健康,正气向上"的职业气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9日(周日)全天 四.活动地点: 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东操场 五.举办单位: 河南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承办 六.参赛资格: 1.凡法学院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 2.09级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报名,一个班级为一队;07级和08级同学各为一队。每队设一领队。 3.凡违犯参赛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同学的比赛资格和成绩。望各参赛队相互监督。 七.比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实心球。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实心球。 3.集体项目: 拔河(以班级为单位,每班男生10人女生10人) 4.趣味项目 (1)袋鼠跳迎面接力(10人一组,每组男5女5) (2)背靠背夹球跑(2人一组) (3)两人三足(2人一组) 八.比赛器材: 号码布若干,别针2盒,接力棒若干,发号旗若干,哨子若干,桌子椅子若干,拔河用绳一条,跳高器材,实心球,饮用水,计时器,相关药品,纸笔若干,篮球或排球若干,绳子,编织袋若干,皮尺等。(相关器材可以向校体委申请调配) 九.活动开展: 1.前期:(2020年11月10日-11月28日) 这是体育部及学生会各部门全面而细致的准备阶段。首先是宣传工作,以海报、展板宣传为主,同时需要学生会同事和年级干部在同学们中进行口头宣传。然后是报名工作,主要由体育部成员和09级班级干部负责,在09级中实行以班级为单位的报名方式,在07级和08级中实行自愿的报名原则。其次是抽签分组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对运动员进行分组,并制成秩序册进行公布。最后是培训工作,对裁判和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分工,并召开赛前队长会议,赛前裁判工作会议。为比赛的一切事宜做好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防范突然事件。 2.中期(2020年11月29日) 这是比赛进行的阶段。学生会体育部在办公室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地做好赛事开始前的准备工作,认真的布置赛场,准备比赛需要的各种器械。比赛中,工作人员、裁判人员及运动员之间要和谐相处,我们要认真地做好赛事进行时的各项组织工作,维持比赛的秩序,使比赛有序的进行,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后期(2020年11月29日-11月30日) 这是比赛结束的阶段。认真做好比赛名次记录,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进行适当的奖励。收回比赛使用的器械,防止丢失。赛程结束,做活动的总结,给比赛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十.竞赛办法: ⅰ.竞赛规则: 1.采用国际田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分队规则。09级一班为第一队,二班为第二队,依次类推;08级为第七队;07级为第八队(暂定)。每队设一领队,一至六队领队为各班班长,七队八队领队为各年级年级长。领队须尽职尽责,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3.每个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兼报2个项目(不包括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报名参加接力的运动员请直接报常规项目(如报4×100米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报100米),此时两项视为一项。 4.集体项目,每队只能报一组,每组男生10人,女生10人。参加田径项目的运动员也可以参加集体项目。 5.趣味项目,袋鼠跳10人一组,每个单位限报一组,每组男生5人女生5人;背靠背夹球跑2人一组,每个单位限报三组,每组男生一人女生一人;两人三足2人一组,每个单位限报三组,每组男生一人女生一人。以上项目的距离均为60米。 6.田径项目中100米与200米预决赛二次赛制,其他项目均采用一次赛。 7.凡参赛的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号码布,无号码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8.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个人名次,并从团体总分中扣除3分。 9.凡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已编入秩序册而无故弃权者,从本队总分中扣除2分。 10.运动员要尊重现场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听从他们的指挥和安排。并且按时到检录处检录并参加比赛,逾期不参加者按弃权论。 11.比赛过程中出现异议问题,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写出书面申请,由领队提交裁判长。如申诉属实,可执行其申诉要求,否则从团体总分中扣除3分。超过30分钟不予受理。竞赛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2.以队为单位向主席台投稿,最终根据投稿量给各队打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