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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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方案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方案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解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全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决定从9月至10月底,在全处范围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依法取缔“三黑窝点”(即黑生猪屠宰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黑加工作坊和黑餐饮店),着力强化“四个监管”(即强化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强化对生猪屠宰及畜禽产品供应环节的监管,强化对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七种行为”(即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除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药残超标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地沟油”等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制假售假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非法生产销售添加剂的行为),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保障全处食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 1、依法取缔“三黑窝点”,基本消除黑生猪屠宰点和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黑加工作坊、黑餐饮店。同时,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开展生产;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生产条件,力争取得许可证合法生产加工。 2、着力强化“四个监管”,使监管横向面全面扩展,纵向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经营、生猪屠宰及畜禽产品供应、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3、严厉打击“七种行为”,通过落实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进货出库台账等监管制度,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使 被举报、被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查处率达到100%,以依法、高压、重罚的执法行动,大幅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成本,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形成“守法诚信光荣,制假售假可耻”的社会环境。 三、整顿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为重点,集中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依法取缔一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加工黑作坊。同时,规范引导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申办许可证合法经营。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xx 配合单位:xx (二)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屠宰点。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场(厂)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xx 配合单位:xx (三)以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商店、餐馆的监管,开展“三无小食品”拉网式检查,取缔脏乱差小餐馆、游商浮贩等。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教育办 配合单位:城管执法中队、食安办、药监执法中队、工商所 (四)以副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从严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清理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业户。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工商所 配合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五)以办事处驻地及餐饮消费人群聚集区为重点,强化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和回收食品作原料(“地沟油”等)等行为,集中整治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药监执法中队 配合单位:工商所、市北医院、动检站、派出所 (六)以整顿农药兽药市场为重点,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药兽药进入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兽药的指导和管理,深入排查并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药残超标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取缔无证收购站和流动收购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工商所、派出所、食安办、动检站 (七)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依法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药监执法中队 配合单位:食安办、工商所、派出所 (八)以强化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监管为重点,开展酒类、月饼、海参等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老酒、啤酒和“翻新月饼”、掺假海参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分管领导:xx 牵头单位:工商所 配合单位:食安办、卫生院 除开展上述全市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外,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业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顿活动并设立举报电话,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食安办。 四、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活动从9月1日正式启动,到10月底基本结束(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15日)。各牵头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起草集中整顿方案。以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市药监局等九部门《关于依法打击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食品安全常识等,增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营造有利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环境。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向 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印发“明白纸”,告知其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责任,表明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的信心和决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各单位、村(居)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确定集中整顿的重点对象,于9月9日前上报食安办。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研究部署阶段(9月16日-31日)。牵头单位与各配合单位充分对接,根据各单位确定的整顿重点对象和有关职能部门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办法措施及时间安排,形成翔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同时,由牵头单位做好集中整顿前的各项准备。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各牵头单位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逐村逐片、依法彻底地进行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净化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要按照法定上限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适当的时候,将采取举办图片展、集中销毁罚没食品及设备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顿工作成果,形成震慑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21日-31日)。牵头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整顿“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整顿活动成果,并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安办将对各项整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活动,由办事处统一部署和指挥协调,成立食品安全集中整顿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邱永伟同志任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事处副主任xx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食安办和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安办承担全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挥、协调、调度整个集中整顿活动的开展。日常工作一般由食安办承担,成立由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密协作,相互支持。牵头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带队靠上抓,切实担负起总协调、总负责的职责,敢于担当,勇于协调,切实发挥主导作用;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调度,不推诿,不退缩,支持和配合好牵头部门工作,切实发挥“1+1﹥2”的聚合效应,共同做好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办事处将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办事处做好对全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活动的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活动进展情况,以及一批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努力营造有力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对集中整顿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各单位要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本次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处、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各村(居)要有食品安全监控点、要充分发挥村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逐步构筑起无缝隙、全覆盖、层层布控的管理格局,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可靠保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