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兜底保障专责小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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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兜底保障专责小组整改

‎**镇兜底保障专责小组整改 工作情况汇报0‎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省市督查审计反馈涉及兜底保障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中央、国家、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督查、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一)我县在保障对象的认定中,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保障救助对象不精准不及时,有劳动力的家庭中低保或五保比例高,有劳动力的未脱贫户中529%是一、二类低保或五保政策性兜底对象1、精心安排部署,突出宣传培训。‎ 建立了局科级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联乡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先后召开16次局务会、28次职工会议,研究部署、汇报分析兜底保障相关工作。‎ 组织3次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400人次,印发《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指导手册》3200多份,编发《社会救助实用操作培训手册》300本,发放宣传单页5万份,推送宣传短信10万余条、刷写宣传标语52条,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2、靠实乡镇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程序。‎ 组织县乡村千部按照“三见”、“三看三问一访”要求逐户逐人进行筛查,认真填写筛查信息,做到“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根据筛查结果,采取县乡村联审联批、重点入户复查的办法,精准认定各类保障和救助对象。‎ 同时严把社会救助“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公示”关,确保社会救助程序规范3、扎实开展冲刺清零行动,精准认定保障对象。‎ 按照省市安排4月份印发了《镇原县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6月份印发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方案》,通过低保精准认定,彻底清理了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693户10184人,其中:一、二类取消了49户127人,三、四类取消了2641户10057人,保障面从4月份的10.9%下降到8.8%,下降2.1个百分点。‎ 在“3+1”冲刺清零行动中坚持边查边改原则,清理发现兜底保障对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解决的61户150人符合农村低保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但没有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存在漏保、漏养的150户258人;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当年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未按政策规定退出703户2453人;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五有”家庭,未及时清退的11户22人;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后,未落实渐退机制的101户408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未落实单人户施保的39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领取供养金后,监护保障服务责任不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差的1户1人。‎ 针对筛查发现涉及扶贫、住建、水务等部门的问题,函告相关部门进行清零;8月份全县开展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回头看”活动,共新增一、二类保障对象881人,减少三、四类保障对象338人,上述问题均已按期完成了整改(二)省审计厅审计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时反馈我县滞留2017-2018年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7.6015万元的问题。‎ 按照全县整改方案,我局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三岔、太平、方山、殷家城、新城五个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召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9月底前已将反馈滞留资金中能发放到户的对象57户168人救助资金3.7094万元全部发放到户(6月份边审边改方山临时救助对象55户163人2.75万元,三岔自然灾害救助1户4人0.4万元,新城特困供养1户1人0.6094万元),对因死亡、人员外出等各种原因无法兑付到户的36户101人救助资金3.8921万元全部上解县国库(边审边改新城农村低保3户4人0.3665万元,9月底整改到位三岔农村低保33户97人2.9744万元,10月整改到位太平临时救助12元)、兜底保障专责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兜底保障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元月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责工作推进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民政局积极发挥兜底保障专责小组办公室职能,坚持落实每月一次“碰头会”每季度一次“汇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成员单位配合协作的工作合力。‎ 全县9月底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506户38929人(一类1742户3198人,二类4830户11816人,三类5939户19805人,四类995户4110人),保障面8.25%。‎ 特困供养对象1974户2298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962户2285人(集中247户260人,分散1715户2025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户8人(集中3户3人,分散4户5人)共有兜底保障对象10892户29200人(农村一、二类低保9333户27350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559户1850人)兜底保障面3.18%。‎ 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兜底保障对象5109户11002人(其中农村类低保3777户9414人,农村特困救供养对象1332户1588人)。‎ ‎1、突出重点,提早预验。‎ ‎9月中句开始组织县、乡40名民政工作人员,由5名科级领导带队,集中利用15天时间对2019年拟脱贫的78个贫困村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及全县清零筛查工作进行全面复查。‎ 共抽查兜底保障对象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2018年以来动态管理已退出或降低保障类别对象等3569户10815人,发现漏兜121户298人,错兜39户76人;漏养13户16人,错养4户6人,漏救11户46人,特困供养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52户71人,低保证、特困供养证运转不到位的49户97人,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及村组,要求市县验收前完成整改,10月份又抽调15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县村、户退出初验,并配合市民政部门开展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认定全县78个贫困村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符合退出条件。‎ ‎2、加大培训,整建档案。‎ 按照民政部及省市民政部门关于重新启用低保及特困供养档案规定,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业务培训会,印发《镇原县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及资料汇编》2000册,统一定做档案盒4000多个档案袋200多个,指导乡镇按照一户一档、全部入袋组一盒、全部入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整建档案资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监护协议及访视记录,县民政局统印制《镇原县特困供养对象监护协议暨访视记录簿》2500份,要求对所有特困供养对象衣食住行医等方面全面进行自查,对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全部更换了监护人员,重新签订了监护协议,从11月份开始按照评级认定,统筹使用的原则,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助资金兑付至监护人或社会购买服务主体账户,确保五方监护责任落实到位。‎ ‎3、综合施策,精准施救。‎ 落实综合运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截止10月份共救助各类社会救助对象77915人发放资金13826.3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565户3325人,发放资金1717.3075,农村低保对象13622户39034人发放资金6907.4345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883户2185人发放资金1418.188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110人发放资金890.92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403人,发放资金135.06万元,孤儿生活补助64人发放资金57.732万元,临时救助对象5467户19794人,发放资金2259.66万元,户均救助达4133.27元,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的通知》(甘民发(2019)89号)文件要求,通过排查摸底,为全县1915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集中采购棉衣和单衣各一套,被褥一套,每户配备火炉一套,煤炭吨,四项共计资金557万余元,各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同时,为了确保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县局已于9月份通知各乡镇落实4000万临时救助建议计划4、精心组织,高效对接。‎ 今年5月份配合天津市民政局组织47家基金会,为我县捐款1513万元,涉及民政部门13个项目53.5万元,已完成助学、助老、助残三个项目,下剩的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器材配备和培训十个项目正在实施,计划11月上旬落实到位。‎ 下一步工作打算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照《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指导手册》,持续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冲刺清零行动,精准施策,不漏一户一人。‎ 指导乡镇继续抓好档案资料整建,精准脱贫和兜底保障数据分析比对,配合全县主题教育党员干部认领特殊困难群众帮办实事工作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农村散居特困供养对象温暖过冬,消除视觉贫困问题,提早完成国家、省市各级年度考核、考评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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