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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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经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一)健全联防联控机制1.建立镇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实行双组长AB角工作模式,日常工作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专项工作组及行政村、居民委均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将疫情防控纳入日常工作,确保任何情况下,不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副镇长,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2.分级设置村屯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村屯防控工作,村屯负责各项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责任人:各村村书记、村长;居民委委主任3.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落实省政府“五个不漏一人”、“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包行政村、村干部包户、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包居民小区、行业监管部门包行业的包保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发放“五个一”工具包,做到“五个到位”。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各站办所负责人 4.各行业部门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卫生院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医疗救治、应急准备等工作;派出所负责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提供重点人员信息,依法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等行为,做好宾馆、洗浴、出租屋等场所的排查管控工作;建房办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本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文化站负责各类文体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等工作;民政办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等工作。畜牧站、草原站、林业站要加强对辖区监管力度,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责任人:卫生院、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站办所负责人5.动员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人员,在满足居民其他疾病就诊和购药需求的同时,让基层工作者、医务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上。要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和村屯进行卫生整治,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责任人:卫生院院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 6.推进村屯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员、楼宇(单元)长负责制,推动防控力量向村屯下沉、向网格延伸,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村屯、进网格,在疫情防控期间由村屯统一指挥、受村屯监督评价。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作用,组织动员网格员履行好健康教育、政策宣传、随访登记、信息核查、服务群众、重点人员管理等职能。为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合理安排任务,提供必要设施设备,按照标准做好防护。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7.村屯和委建立以村屯“两委”干部、网格员、村医、包村民警、民兵为主体,农村党员、派驻下沉人员、志愿者、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专兼职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责任人: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8.通过各类宣传途径及时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统筹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和网上宣传引导工作;拟定对外宣传口径;指导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搜集、整理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责任人:镇政府分管宣传工作领导 9.群团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志愿者、大学生、退休人员、爱心企业人士等社会群体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凝聚防控工作合力。责任人:分管群团工作领导(二)强化居家隔离人员管控10.各行政村、两委、辖区内企业要对居家隔离人员实施单独居家隔离,严格落实“四包一”“三公示”工作机制,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被隔离人员始终在视线之内、管控之中。11.统一制作隔离人员公示单,分别张贴在家门、楼门和小区门口。标明隔离人员数量、居住房间、旅居地、隔离日期、包保人员等重要信息。对没有视频监控覆盖的单元楼,在隔离人员的房门张贴封条。居住在平房区域的隔离人员,不允许出院落。 12.包保工作人员采用电话、视频方式,每日进行两次健康随访。若隔离人员拒绝配合,由采取一级防护的医务人员入户测温,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所产生费用由隔离人员承担。13.帮助隔离人员代购生活必需品,通过微信支付等措施收取垫付费用,将代购物品放置其居住房间门口,避免与被隔离人员直接接触。14.加强心理援助和社区工作服务,指导隔离人员做好科学防护、饮食用药、日常卫生等事项,必要时帮助联系心理医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5.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发放专门的垃圾收集袋,督促隔离人员把生活垃圾特别是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放置在垃圾袋内,做好对垃圾的消毒灭菌工作,并绑紧袋口。由包保工作人员定时收集,送至集中投放点。 16.加强对返回家中治愈患者的跟踪服务管理,每日进行2次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帮助治愈患者尽早融入社会,做好其共同生活的社区(村屯)居民思想工作;及时制止和引导消除针对他们的歧视性言行。1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控良好局面。18.公安机关对不遵守单独居家隔离要求擅自脱离管控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隔离,所产生费用由被隔离人员承担。责任人:分管宣传、公安、卫生工作的副职领导,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三)做好重点人群安全转运19.精准掌握境外及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健康状况,认真做好人员排查、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由专人专车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转运,做到“无接触转运”“全封闭管理”“点对点对接”。 20.强化全流程服务管理,形成人员对接、交通运输、目的地送达、集中管控的完整闭环。21.加大防疫物资保障力度,按照一级防护标准做好转运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每日对转运车辆和分流点环境进行消杀,杜绝出现交叉感染。责任人:分管公安、卫生工作副职领导(四)全面提升流调工作质量22.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个案调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行程信息,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抓实抓好。责任人:分管公安、卫生工作副职领导、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五)持续加大核酸检测力度 23.对4月1日以来,所有来自境外和高风险区、中风险区、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即次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24.扩大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对社区防控人员、母婴服务人员、复学学生等重点人员“适时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责任人:分管公安、卫生工作的副职领导(六)稳妥推进校园复学复课25.对于复课师生,要组织学校每月开展2次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和晨(午)检制度,对因病缺课(勤)师生做好病因追查和登记工作。教室、宿舍、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要加强环境消杀和通风换气,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除体育课外,师生在校期间要随时佩戴口罩。 26.组织学校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若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避免私自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赴医院就诊。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师生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27.实行错峰入学,不组织大型师生集体活动;加强防控物资储备,确保师生口罩4小时更换一个,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消毒液等消杀用品满足使用需求;强化师生饮食安全管理,开展错时、分批就餐,餐(饮)具要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师生自带餐具。28.严格落实师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9.做好其他年级复学复课准备,按照省里最新发布的规范流程,进一步优化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学前要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消除校园内所有堆积物和垃圾,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所有教室开窗通风。30.做好病例发生后,学校疫情处置工作,及时隔离密切接触人员,做好环境消毒,并及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控工作。责任人:镇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七)严密实施重点部位管控 31.配合各行业部门加强重点场所日常监管,督促餐饮、宾馆、商超、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疫情防控专员,在经营场所门口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执行信息登记、扫描“行程码”“吉祥码”、定时通风消杀等举措;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页,及时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合理控制人员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人数;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暂停或推迟赛事、考试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认真做好消毒清理;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保证厢式电梯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32.规范卫生院日常诊疗。积极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医疗机构要设立预检分诊,做好就诊人员的测温、扫码、登记等工作。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留观场所,用于发热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前的隔离留观。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保证20-40%的空床率,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统筹做好过渡病房设置,对拟收治住院患者及其陪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科学制定患者入院筛查流程,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严格住院患者及探视、陪护管理,降低潜在院内感染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3.督促养老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消毒并记录,设立隔离观察区域,每日至少开展1次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要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暂停疫情期间探视和往来活动,加强对后勤采购人员的健康安全管理,防范输入性疫情发生。34.对广场等开放式活动场所,加大人员管控力度;开展广场舞、体育健身等群体活动人员,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35.组织开展对出租房屋、修配厂等场所的全面排查,层层压实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防死守、严密实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无码”“无证”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详细了解具体情况,采取跟进措施,做到及时纳控。36.机关、站办所、各村要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掌握外出工作人员去程、返程健康状况,每日监测体温,出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共用物品、缩短交流时间,保持相互间距,建议每人办公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尽量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利用视频、网络、电话等手段召开会议;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责任人:各站办所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八)着力强化防疫物资保障37.村屯和居民委要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采购充足的口罩、防护服、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要引导群众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组织专人帮助做好孤寡独居老人、监护缺失儿童、残疾人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责任人: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委主任二、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长期作战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防控措施和“绝对不能麻痹大意,绝对不能松懈,绝对不能前功尽弃”要求,以常态化的决心、常态化的举措、常态化的要求,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包保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地开展检查指导,对各项工作逐一核验,推动防控措施落细落实。镇里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现场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漏洞。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防控不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利用宣传单、广播、微信、显示屏等手段,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和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公众提高健康素养,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加强通风消毒,让健康生活习惯常态化。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学生、医务人员等16类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持续抓好舆情监管,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传谣、造谣等行为,避免群众产生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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