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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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按照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总结和2018年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和序时安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政民生工作为主线,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农村低保工作。2018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2018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29456户56790人,其中有扶贫任务乡镇(街道)的农村低保27954户54217人,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5175户32344人,扶贫占比60%。发放低保金2147.0737万元。1-6月我区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52899人次,总支出资金7223.7952万元,累计人均补助285.6元。年初,我区农村低保19215户37184人,覆盖面为2.64%,截止到5月31号乡镇(街道)共报送13904户26867人低保审批表,其中审批通过10541户20467人,比3月份发款净增10241户19606人,覆盖面提高到4.12%,全区乡镇(街道)覆盖面均达到4%以上。  2.城乡医疗救助(含健康脱贫民政救助)。2018年1-5城乡医疗救助累计46698人次,发放救助金2396.5955万元。1-5月通过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困难群众5886人次,救助金额541.5587元,救助率95%。截止到5月底健康兜底脱贫民政救助40524人次,支出资金1755.7421万元。  3.临时救助。2018年1-5月共救助296户,发放救助金119.5056万元。  4.健康脱贫政府兜底。截止到5月底我区健康脱贫政府兜底共31184人次2277.0758万元,其中住院30261人次2259.9143万元,门诊923人次17.1615万元。   5.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18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260元(每人每月35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每人每月440元),含每人每年600元水、电、煤补贴,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是:一星级标准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6月新增审批155人,核定全区五保户总数7039人。其中,分散供养5940人,集中供养109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97.3588万元,发放率100%。落实了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轻、中、重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40、50、60元/人/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其失能失智轻、中、重情况,护理标准为100、200、300元/人/月,2018年1-6月全区失能失智五保户855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60.354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2018年1-6月全区申请救助752人,救助资金359.7万元;监护人救助562人,救助资金20.496万元。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同时,为孤儿代缴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孤儿医疗救助;对于在校就读的孤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减免一定的学费,确实维护好其基本权益。  1-6月我区为自愿接受救助的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目前救助297人次,其中未成年1人次(含安置弃婴1人),基本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率达100%。1-6月份共花费流浪乞讨救助金68.4648万元。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6月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2874,发放生活补助费602.088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4667,发放生活补助费106.804万元;共计救助17541人,发放708.960万元。1-6月核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9284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77.85万元。   7.老龄工作。2018年第一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共发放35706人,发放金额884.56万元。其中80-89周岁26946人,发放金额538.9万;90-99周岁6000人,发放金额180万元;80-99周岁低保2761人,发放金额165.66万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百岁保健金发放132人,发放金额约31.68万元(年底发放)。我区已建立老龄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目前,已审核各乡镇、街道提交上来的老龄信息数26万左右,消除了空白村居。老年证共办理2030本(60-69周岁老年证办理120本;70周岁以上的老年证办理1910本)。XX区累计收取银龄安康保险保费277.927万左右,总投保人数59545人(其中五保7175人,重点优抚对象12623人)。  8.生产救灾工作。3月份打卡发放2018年冬令款,全区已下发救灾资金640万元,共计救助近3人。5月初,部分乡镇遭受风雹灾害,造成各类损失327万余元,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灾情。市区联动组织开展5.12年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宣传日(周)活动。期间,组织培训157场次,共培训7789人。组织应急演练99场次,参加演练人数共8579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104次,志愿者人数共989人次。设立咨询台83个,咨询服务人数4861人次。印发宣传手册3704册,宣传彩页16307张。制作展板92块,贴标语592张,挂横幅640条,贴墙报200处。通过广播公众微信号宣传活动次数263次,报送图片297张,发放防灾减灾环保水杯500个。同时开展三百活动,即百名志愿者进入百个社区进行百次宣讲活动,邀请专业救援团队进行宣讲,活动效果良好。组织开展2018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区共有9个社区申报。将历年已挂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材料录入一体化平台,并逐级上报。  (二)以民政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区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福利中心项目:后期增加的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地面贴砖、卫生间厨房贴砖、窗扇安装、吊顶龙骨安装等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95%。未成年人救助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窗扇安装、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80%。救助站、综合楼、连廊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内墙粉刷项目有5个。及消防管道安装工作,已完成工程量的65%;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17〕180号)的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后续工作,使日间照料正常运作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运作,推向社会,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行,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就餐、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   3.双基工程建设。我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4.12%,汴北高新区和金海街道覆盖面在3%-4%之间;今年全区新建公益性公墓10个,目前芦岭镇、蒿沟和大店骨灰堂已经投入使用。高新区公墓已开工,正在建设中。夏刘寨、西苑、光明村整改为公益性公墓。夹沟镇公益性公墓、符离公益性公墓、褚兰公益性公墓、永安公益性公墓、杨庄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设计中;目前全区养老床位105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50张,次项工作完成;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5%。目前,11个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北关街道、符离镇、朱仙镇、西二铺乡、桃园镇、栏杆镇、芦岭镇、支河乡、灰古镇、大营镇、褚兰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挂牌投入运营;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脱贫攻坚的一项新内容,今年我区的建设任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站116个,5月底已经全面建成,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推向社会,全面运营。同时乡镇救助服务站39个已全部建成。  (三)以保障退役士兵、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1.双拥工作。春季慰问驻宿部队14.5万元,对越参战部队慰问25.53万元,发放2017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27.275万元。合计72.225万元。发放光荣家牌668块,年画及春联80665幅。组织学习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督促双拥成员单位及非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双拥政策。  2.优抚工作。我区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12612人,其中,三属146人,伤残582人,复员52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86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064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7500人,60周岁烈士子女314人,2018年1-6月份共计发放各类人员定期补助金2845万元。从2018年4月份起开始采集各类优抚对象的身份验证,要求必须见人,进一步规范了数据管理,确保了各类人员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优抚对象核查现已完成30%。   3.安置工作。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共接收249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0人,农村退役士兵165人,复员士官54人。同时完成2017年秋季和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工作,移交宿州市民政局安置科市属退役士兵共47份档案。2018年度转业士官l7人陆续报到中。按要求协调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已纳入33项民生工程。2017年秋季和冬季共有50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我区已超额完成任务。安置志愿兵未上岗共145人,135人政策已落实,10人政策未落实,其中4人为事业编制养老、医疗保险未落实,2人拒不配合,2人在外地打工未办理手续,2人正在办理中。  (四)以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切实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目前,我区共有公办敬老院59所,床位365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43所,床位4560张。由于前期投入不足,我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欠账较多。2017年,我区启动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2018年1月完成招标手续,总投资1100万元。目前正在施工。2013年,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颁布,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要求,我局要求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办消防手续,区局去年补助民办院自行安装消防设施以奖代补资金30多万元已全部兑现。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及部门监管常态化。为确保各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安全,要求各养老机构必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做到值班人员在状态、值班情况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同时为加强对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的了解,我局准备为每个养老机构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目前正在采购中,运营后可以实时了解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实现监管常态化、手段多样化。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我局坚持每季度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室内外用电线路、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情况。半年以来,通过安全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2处。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向养老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发安全隐患整改函,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建立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截止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以精准识别、精准救助为基础,扎实做好社会兜底扶贫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扶贫工作成效。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业务股室为具体责任人,全面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二是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2018年我局将印制10万份民政扶贫政策宣传册及政策宣传袋,做到社会兜底贫困户每户一册,内容简洁,易于理解。通过社会救助公示栏。把各项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和贫困户中享受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在公示栏中公示,做到政策、救助对象家庭信息全部公开,提高了政策透明度,让群众知晓各项救助政策的对象、标准、范围、程序。实行兜底保障,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细化措施、确保实效。2018年省级下拨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4165.8万元,含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省市区兜底资金2521万元含区级配套1500万元。截至6月份,贫困户医疗救助47423人次,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支出2033.1万元,兜底支出2643.37万元,合计支出4676.47万元。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范围,确保社会兜底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解决问题,突出精准。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各项扶贫工作的协调、督导和推进。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双包工作,确保双包工作后勤有保障。针对贫困户反映的困难问题,解决处理力求迅速、准确。实地走访中了解的问题,由包保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一起进一步核实情况,协调处理。非实地走访期间贫困户反映的困难,由帮扶责任人协调,即时处理,及时向贫困户反馈。疑难问题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解决。领导小组会同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一方面要求驻村干部要当好村级扶贫工作的参谋,为帮扶村扶贫基础信息档案、产业发展工作出力献策。另一方面要求驻村干部要当好单位双包工作的参谋,掌握镇、村各阶段工作重心,定期向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方便合理安排单位双包工作,同镇、村工作保持合拍,形成合力。半年以来,我局包保贫困户的财拨干部职工29人,分散包保5个村110户贫困户221人,2月份,局为包保村魏寨村、两个扶贫工作队周坡村、赵集村分别购买了10床毛毯和10桶食用油,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同时在办公经费中拿出20%用于扶贫。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到户开展万名干部走亲戚活动的通知》,全局包保人员自带食材,同吃连心饭,共同探讨脱贫的路子。同时紧紧围绕活动安排,入户开展核对信息、整理好资料、落实好措施、做好连心饭、打扫好卫生、宣传好措施等方面。  (六)以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为抓手,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四有社区建设情况。2018年我区有城市社区58个,城镇社区7个,城区社区采取扩建、增加投资、开发商无偿提供的方式解决新老社区建设问题。市区财政按照4:6比例补助社区建设工作。其中西仙桥社区,东仙桥社区,美庐社区,凯旋社区,凤池社区,三里湾社区已建成,工作制度及活动室较完善,并投入使用。金园社区,杨庙社区,大吴社区,观园社区目前正在装修,部分投入使用。南方社区目前社区用房约400平方米,南方国际花园允诺给予700平方米,因土地纠纷尚未建成,需与开发商沟通。二是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从2013年起,市区共建了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招标,软件和社区触摸屏、服务中心大屏和电脑由、网络和信息终端及硬件服务器已经完成。平台现已建设完成,并且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016年招录了7名工作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三是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XX区南关街道一中社区在实施社区协商工作中,主要采取和社区党建及其他各项常规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其中社区党组织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协商内容分为一下五种,一是选题定事。年初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班子承诺等初步排出全年民主协商工作计划。二是调研明事。将确定课题分工落实到人,开展课题调研、可行性分析。三是协商议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一般以居民代表为参加主体,也可邀请有关领导、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四是研究决事。社区党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或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五是结果公示。将办理结果通过社区事务公开栏、社区先锋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XX区民政局与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28日签订《XX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对XX区2017年度325位城镇户口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每月提供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以电子服务卷形式使用,每月3.25万元,合计39万元,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80周岁以上的城区城市户口低保人员简明登记表逐社区进行登记录入。  3.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前期较为彻底的拟任人员摸底工作,选好接班人。通过进行舆论宣传,分发民政手册,开展投票,调研等方式进行大规模的舆论宣传工作,制定换届培训材料,下发相关换届实施办法,做好相关换届培训,为换届的正式进行打好基础。   4.继续推进二普成果转化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宿州市是全国第二名。现在进入二普成果转化阶段,图录典志的编纂阶段,我区已经完成了全国地名词典XX部分的编纂工作,目前正在编纂安徽省地名词典XX部分、全国地名志XX部分、安徽地名志XX部分、宿州地名志,XX区地名志、XX区行政区划地图、XX区地名词典等工作。同时继续做好与周边徐州铜山区,淮北烈山区、濉溪县,蚌埠怀远县的平安边界线共建任务,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5.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18年6月18日,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262对,离婚登记3086对,补发离婚登记302件,补发结婚证1049对。  6.殡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5月底,全区共计火化遗体7610例,实现火化率100%。  7.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规范登记程序,严把党政干部在社会组织中任职入口关。截至5月31日,XX区上半年共新登记社会组织1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8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2家。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462家,民非396家,社团66家。3月1日起对42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2017年度网上年检。按照XX区组织部,组明电(2018)32号文件要求,对照2016年社会团体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经过全面摸底排查,我区共有103家社会团体列入自查对象(含2015、2016年撤销社团),目前,未经组织部门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党政干部已全部办理了离职手续。   (七)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提升民政为民爱民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和内容。二是完善巩固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在去年达标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基层党员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按照机关党的建设标准,在推进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配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发挥服务作用、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下功夫。通过对标创争、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措施、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四是加强机关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坚持和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结合局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完善党内服务体系和服务群众体系,深入持续开促结对共建,定期组织党员深入基层社区、村调查研究、走访慰问、扶贫解因,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五是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提升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民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区基层民政所人员严重不足,大概缺三分之一,且兼有残联等多项业务以及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街道把民政所工作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与民政业务无关等,与当前繁重的民政业务极不匹配,基层民政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是我区各项民政工作在全市排位靠后的重要原因。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仍然较大。今年以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实现农村社区(村)公墓全覆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仍不能满足群众安葬骨灰的需要。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管护人员年龄偏大,专业化水平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社会办养老机构大都是租赁房屋,租赁自建房改造难度大,发展受限、安全隐患较大,且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生存空间小等。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着力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把社会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率,确保到2018年底,我区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  2.着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为方向,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继续做好农村社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全面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有效覆盖。三是抓好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一是着力抓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以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的后续工作。三是对在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组织进行法律、政策、业务、技能等培训前工作准备。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村务(居)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3.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顺应养老需求,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更好地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保障低收入老人基本养老需求。   4.着力构建双拥工作大格局,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拥军工作,搭建拥军平台,创新拥军载体,积极吸纳两新组织参与军民共建活动,提升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双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二是严格落实普惠加优待的各项优抚政策。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抚恤补助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突出抓好普惠加优待的政策落实。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三是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多措并举,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上岗就业。健全安置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退役士兵相应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积极协调落实退役士兵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开展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释,掌握舆情动态,确保社会稳定。  5.着力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再上新台阶。一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事、绿色生态安葬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二要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全区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以满足群众安置骨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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