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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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关于巡察社区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关于巡察社区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X社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X社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到位。 1.落实决策部署打折扣,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1)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社区平时对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未能体现疫情面前党员挺在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执行《关于X社区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社区干部强化担当意识,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开展。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强化对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考评。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文件的传达和记录工作。制定《X社区文件学习传达制度》,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五是按时传达学习文件,及时记录。社区接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不能以各种理由拖延学习传达时间,并如实、规范的做好记录。 (2)传达扫黑除恶会议精神不及时,制定文件不规范且存在会 后记录补造问题;宣传力度不够。2019年发放送达扫黑除恶宣传单时,回执联为社区工作人员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疫情期间主要以日常宣传为主,发动辖区公职人员、志愿者转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信息到朋友圈,扩大宣传范围和效应,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充分发挥了网格及网格长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网格建设有机集合起来。 (3)机关作风建设不优。2017年以来,未按要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正在整改,2020年7月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党员先锋示范岗,要求党员都上岗期间佩戴党徽,办事居民填写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大屏幕循环播放机关作风整顿的宣传口号,努力营造机关作风的浓厚氛围。 2.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具体。 (1)责任落实不具体。对年度制定的工作目标没有进行分解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完成时限等事项的落实;整改问题“喊口号”。 整改情况:一是把年初上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要点细化,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党工委召开工作会议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边查边改, 边学边改。三是针对整改问题分类施策,逐步化解,推进整改。 (2)2019年县扫黑办对社区提出“制度建设”等相关问题,至今仍未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扫黑除恶办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和完善工作资料、台账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二是针对工作不足或监管缺失,迅速补齐短板,构建预防控制、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三是完善了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走访摸排制度、宣传报道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重点疑难案件会商协调制度等。 (3)对X居委会3户居民反映自来水、排水等问题推拖,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最多跑一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制定一次性告知事项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居委会利用网格对居民区入户走访,了解民情。二是完善微心愿活动,已在大厅设立微心愿服务登记台。三是已公开服务电话,设立预约服务登记簿。 3.政策执行不严谨。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对低保家庭情况及收入情况核实不全面,信息不准确,XX居委会户情手册缺失。临时救助工作把关不严。临时救助中报料中病例、户口信息、审批表等佐证材料不全。缺少民主评议环节,核定后相关信息不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对C类低保家庭进行复查工作。二是对现有低保家庭进行材料复核档案完善。三是通过居委会入户走访对惠民政策大力宣传。 二、落实主体责任和内部管控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4.责任落实不牢不靠。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未建立三个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责任书签订未能做到全覆盖,压力传导未能有效传导至“神经末梢”。2016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仅1次。2016年以来没有进行“两个责任”相关工作总结。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不到位,没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计生、民政等权力事项存在监管盲区。原东山社区存在违规发放计生资金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工作机制,由党工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党工委书记、纪检委员约谈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 (2)党员教育不到位。部分支部书记缺乏党务知识,自身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流动党员难管,党务工作不精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各 居民区党委、各党支部对党员要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退休党员的管理力度。二是坚持“周五学习日”学习,对党务工作者每月进行一次培训。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5.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 (1)2016年以来未制定《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党政会议不清,存在未经党工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肇源县基层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制定《X社区党工委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量。 (2)党工委会存在会前议题酝酿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意见发表不充分,结论不够明确、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情况。且还存在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会议议题事前告知班子成员,多方征求意见,充分思考酝酿,杜绝临时开会。二是充分讨论,坚决做到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主要领导综合班子成员意见末位表态。三是安排专人进行记录,真实、全面反映研究重大事项的情况。 6.工作作风监管不严 (1)工作纪律散漫,内控制度不健全。经抽查三个居委会均存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人员请病假未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请。 整改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扎实督促检查,对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作风问题进行督查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卡点值班情况、便民服务中心等重点工作,查看工作态度、效率、作风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 (2)权力运行流程不规范、未立信访台账,在民政、计生等方面没有进行风险排查、风险查隐患较大,未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排查相应的廉政风险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规范各项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事物,使各项工作和服务都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教育管理较为松散。 7.理论学习浮于表面。 (1)制度执行不力。学习态度不端正重视程度不够,常把学习挂在嘴边,应付在材料上,活动时紧时松。 整改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建立覆盖社区党组织的“学习强国”组织架构,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学习制度。 (2)集中学习少且不及时,未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无会议签到簿,有的党支部每年仅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动性差。学习内容少且“碎片化”个别干部虚假学习找人代写笔记,当甩手掌柜。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线上线下学习和上党课、观看警示片、座谈讨论、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培训,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上下主要功夫。 8.意识形态重视不够。 (1)工作部署与其他会议“搭便车”制定方案照抄照搬县里文件,未建立负面清单、责任制考核等制度,近三年意识形态工作仅有一次总结。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二是已按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 (2)阵地建设缓慢滞后。社区工作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不够完善,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党建动态模块信息未更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触角”延伸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管理微信群及公众号完善工作;党建信息按时更新。二是在干部微信朋友圈及党员群加进行正能量传播。 9.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 (1)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到位。开展谈心谈话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形成常态化2016年以来,班子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仅3次、且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党工委书记约谈了班子成员。二是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三是党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约谈了各居委会书记。 (2)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内部监督偏松偏软,存在“老好人”、怕得罪入的问题。提醒约谈不够及时。2017年以来共有4名党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党工委只进行了表面批评,未以此对党员开展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跟进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刻检讨了“好人主义”思想的根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了担当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窗口工作的巡查监督力度。 10.基本制度执行不严。 仍存在组织生活不规范、生活制度流于形式、民主评议走过场、“三会一课”落实不认真、发展党员程序不严等问题,如2019年1月党工委扩大会议记录中存在“2017年”的字样,2019年党工委会议记录中缺少第三项议事内容。 整改情况: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重点围绕“党建+”“1+N”党建工作体系,丰富内容、拓展形式、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1.财务管理方面 (1)存在超预算支出,超限额使用现金,财务资料不够完整,财务票据审核不严,未计入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制定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超预算支出,超限额使用现金,财务票据审核不严,内控制度等问题都已整改完毕,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二是财务资料不够完整已整改完毕。三是未计入固定资产已整改完成。 (2)存在串项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项目费用挤占基本费用,记账科目错误、串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违反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存在串项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项目费用挤占基本费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记账科目错误、串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违反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在以后工作中此类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