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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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检查制度

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检查制度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检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大家创业网为大家带来的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 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 ‎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 ‎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一、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卫生院一疾控) ‎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 ‎ 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査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幼儿园幼儿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在家隔离14天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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