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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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的榜样、示范、带头、辐射作用。经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遵守、维护《党章》为主题,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激励全校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二、宣传发动 学校党支部将组织全校党员认真学习学校党支部制定的《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党支部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党员示范岗标准与要求》、《党员示范岗“十前”承诺》、《党员示范岗考核细则》。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讨论活动,促使全校党员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校范围内树立起“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党员示范岗标准与要求 (一)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教育教学中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与渗透。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起模范带头作用。 2、自觉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落实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欢迎。 3、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科任教师能有效地管理好自己的课堂,所教班级的教学秩序井然,学生的学习状态好、学习兴趣浓。 5、服从分配,勇挑重担,积极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讲究方法,发扬团队精神,与团队成员协同作战,具有大局观念,深受同行拥护和称赞。 6、在教学工作中树立优良教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新途径,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带动身边同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 7、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班主任工作党员示范岗: 1、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党的先进性理论武装头脑,在教育教学中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与渗透,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热爱岗位、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强,班主任老师能创建良好的班集体,所带班级的班风正、学风浓,班级具有凝聚力,团队精神强。 4、关心和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弱势群体,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5、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工作,教育教学工作能做到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6、能够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协调好科任教师间、学生与教师间的关系,与科任教师共同配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7、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 8、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三)管理服务工作党员示范岗: 1、把做好本职工作与树立宗旨观念联系起来,用行动来实践“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发展观。有民主作风,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为发展、创新、文明、开拓、进取创造条件。 2、以身作则,严明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勤政廉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达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制度化、人性化。 3、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并带头搞好为教学服务的工作。 4、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努力维护学校利益,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全校师生共创佳绩。 5、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所负责的工作。 6、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活动效果,学校党支部特成立了“ 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活动的开展。 组 长:毛昌国(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姚元国(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胡伟(党支部组织委员) 邹雄艳(党支部宣传、青年委员) 向久明(党支部纪检委员) 2、创建岗位设立。党员示范岗,以党员个人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底前,由申报党员个人向学校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党员示范岗创建岗位申报表》。由党支部从申报岗位中民主推荐出示范作用好、岗位业绩优、群众反映好的岗位,经党支部讨论通过,确定为创建岗位。 3、示范岗命名。学校党支部年底前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对创建岗位进行检查评比。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征求意见、全校公示等办法,对符合标准的创建岗位,在学校全体教师大会上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并在工作岗位上设置“党员示范岗”标志。 五、工作要求 创建党员示范岗是党员接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联系本职岗位工作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记录,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学校党支部将适时组织创建岗位在全校党员中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