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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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x〕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创新应用,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为契机,以电子商务发展为纽带,搭建“互联网+流通”发展平台,完善相应的基础支撑与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培育“互联网+流通”企业主体,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加快“互联网+流通”领域协同创新。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400亿元;全区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3家,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2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全区流通网点超过300万个;全区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15家,年销售额超3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5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百货商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发展全渠道、线上线下(o2o)、定制化营销模式。推动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家政等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发展线上线下、体验式消费等新兴业态,释放线上线下消费潜力。(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提升传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流通方式,重点围绕食糖、茧丝绸、红木家具等广西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典当、拍卖等行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商业模式。(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鼓励地方农产品、手工艺品、老字号、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品和旅游服务等特色商品在淘宝、京东等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地方特色馆”。(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 (二)开拓流通创新发展新领域。 鼓励“互联网+流通”的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标签等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 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集聚社会闲散资源,发展分享经济与协同经济。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平台,孵化和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 (三)夯实智慧流通基础。 依托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区域性物流节点,推动各类物流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建设覆盖全区、联通全国的智能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海港、内河港、公路港、铁路港、航空港五港联动,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紧密衔接和重点物流干线多式联运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加大农村流通的信息化改造力度,降低农产品的仓储和分销成本,加快农村冷库建设,提高冷链利用率,打造农村现代化物流体系。(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对接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加快建立广西现代农贸市场体系。(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加快国际物流发展,畅通跨境流通渠道。加强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拓展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优化口岸监管和通关流程。进一步完善通关一体化机制,优化升级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两国一检”通关模式。推动境外仓和物流节点、通道建设。(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以推动百色一号冷藏集装箱班列运营主体顺利组建并正常运行为基础,大力推动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完成“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全面建设广西跨区域农产品流通体系。(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 继续深入实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加快推动全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等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推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的城市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建设,提升商贸物流、连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相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四)推广智能服务与消费。 鼓励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城市体验式智慧商圈,逐步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体验评价等功能,提升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商务厅) 创新促消费活动模式,支持限上企业针对重大节庆、重要商品销售旺季开展线上线下大促销。组织各地举办大型综合性特色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打造一批地方性消费促进活动的品牌。(商务厅) 整合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有意愿的广西特产生产经销企业进驻核心网站,打造“互联网+”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升级版。(商务厅) 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高产品和服务特色化、差异化、精准化、数字化营销推广能力。(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新技术新服务,推广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推动各类企业交易从现金支付、柜面支付转向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五)促进绿色流通产业发展。 贯彻国家行业标准,树立绿色经营理念,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在线回收,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商务厅、环境保护厅) 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购、展示和推销有节能标识和获得低碳认证的绿色商品。(商务厅、环境保护厅) (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积极推广农产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引领,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标准化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区邮政公司) 培育农村物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商、品牌培育商和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为主的各类市场主体,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促进产销对接。(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区邮政公司) 推进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交通通达体系建设,解决农村综合服务网络及电子商务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农村网络购物环境,逐步建立农村电商标准体系,推进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区邮政公司) (七)全面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 紧密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打造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社区服务资源,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构建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缴费等便捷服务。(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厅) 鼓励社区便民直销点和各类生产、销售、服务企业通过社区服务网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务,促进居民网上消费。(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经贸服务平台。 按照中国—东盟信息港规划布局,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经贸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通关、检验检疫、物流、支付、旅游、会展等领域国际合作,搭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信息对接、数据互换、标准互认的载体。(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金融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为企业提供优质的通关、结算、电子数据交换等政府公共服务,吸引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发展,将我区建成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投资促进局、金融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全区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投资促进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 (二)强化人才支撑。支持职业院校、电商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模式,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提升网络创业能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快高端人才交流和引进,为全区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商务厅) (三)创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手段,依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的打击力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提高网上违法交易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建立“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强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企业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网上经营者资质审查、经营者网络交易等业务监控制度,以及违法交易信息巡查清理、举报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市场化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系统的对接,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推动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优化信用评价、评级的形式与方法,构建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商务诚信体系。(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商务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