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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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xx年扶贫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20xx年扶贫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护航脱贫攻坚“纪律面对面”2017年行动第二轮扶贫领域3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共县委办公室《县2017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特制定第二轮扶贫领域3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贫困退出不真实,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动奶酪”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8月28日)。乡纪委深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收集的信访举报统一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9日—10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下沉力量,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负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整治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乡纪委与各职能部门经常性沟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加大督查督办,形成力量互借、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执纪问责。仔细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向扶贫领域伸“黑手”、扶贫资金“动奶酪”等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