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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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途径调研报告
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途径调研报告 随着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优良的畜禽品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抓良种、抓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构建先进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目前良种繁育体系现状 近几年,我国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畜禽企业相继成立起来,数量增加很快,通过引进培育优良品种,使部分畜禽良种生产性能达到先进水平。目前,我市具有市级管理、省级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企业72家,市级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企业7家,按种类分种鸡场43个、种猪场28个、种羊场2个、种兔场1个、牛冻精经营合作社5家,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猪人工输精站 77个,牛改良站121个,羊改良站 83个,县级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58本,这些种畜禽企业构成了我市现有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主体,承担着主要的品种、育种和供种任务。同时,由于我市种畜禽饲养量大,生产的产品除满足锦州市场,还销售到省内外其它城市,商品鸡雏和种蛋销售到沈阳、辽阳、鞍山、朝阳、赤峰、山东、河南、内蒙等地,畜牧业生产中使用的良种90%来源于现有繁育体系,为种畜禽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种畜禽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上,锦州市率先成立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站,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种畜禽监督管理队伍进一步壮大,监督执法能力得到加强,畜牧技术推广站的工作职能从过去单纯的技术推广增加到种畜禽监督管理,规范种畜禽市场生产、经营活动,搞好种畜禽质量鉴定工作,打击种畜禽生产经营中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遏制种畜禽市场恶意炒作和低水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转变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做出新贡献。 但是,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也在制约着相待畜牧业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目前有相当数量的种畜禽场存在着基础建设薄弱、养殖环境较差;防疫条件不合格、技术力量差、饲养管理粗放、缺乏科学先进的管理、繁育、饲养技术;场内无规章制度和生产、育种记录等问题。 2、良繁体系内部构成不配套,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畜禽企业少,我市列入省级扩繁场只有黑山县益农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一家,原种猪场为零,具有一定规模、年存栏800—500头的种猪场只有9家,达到市级管理、省级发证种畜禽场的仅有72家,多数规模畜禽养殖专业场(户)均以自繁自养形式进行生产,特别是小规模种畜禽场居多,尽管国家在近几年抓了重点种畜禽场的建设,但有些种畜禽场在建设规模和场区建设规范等方面缺乏科学性,生产方向不明,责职不清,产品质量低劣,代次混乱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甚至用商品畜当种畜向社会出售 ,使群众引种不便。饲养种禽的企业都是从外地引进的父母代、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祖代种鸡场,盲目引种,造成种畜禽场的重复建设与空缺断层并存,种畜禽生产的过剩与紧缺同在。 3、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少数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孵化的单位和个人未办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造成底数不清,对不同品种的数量、结构、分布以及供种能力的情况不甚了解。在品种引进、培育、改良及良种体系的规划、布局、建设等项工作中缺少详实的依据,也给畜牧业生产的指导带来困难。 4、资金缺乏影响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由于种畜禽监管工作经费紧张而影响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例如: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场勘验、开展种畜禽场疫病监测等工作,一个种猪场搞一次疫病监测,每一头猪需要费用如下:猪瘟35元、口蹄疫25元、蓝耳病10元、猪伪狂犬病10元、圆环病毒2型10元、布氏杆菌病2元、合计102元/头,防控服费用:30元/人,如果距离较远,则需交通费用:150元/天、其他费用:50元/天,一个种鸡场搞一次疫病监测需要费用 600--800 元,3—6元/只鸡,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对开展此项工作十分困难。 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1、加强种畜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建立符合我国畜牧业生产实际的良种繁育体系,各级政府应不断增加对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投入,利用国家在未来几年里向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行倾斜政策,强化种畜禽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优良品种的供种能力,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力度,加强种畜禽培育、扩繁、推广、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对现有基础的整顿、完善、提高入手,建立起一套监督管理有效的科学、实用的种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为不断提高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创造必要的条件。 2、 摸清底数,建立层次分明“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繁育结构 按照《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达到一定饲养规模的种畜禽企业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各级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利用办证的奇契机,加强对种畜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掌握种畜禽企业存栏及变化情况,实行外引种畜禽申报制度,了解不同品种的种畜禽数量、结构、分布以及供种能力等情况。在品种引进、培育、改良及良种体系的规划、布局、建设等项工作中提供依据,指导畜牧业生产。 3、强化质量监督,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 首先,建立公正、权威的种畜禽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体系,促进种畜禽质量的不断提高是今后良繁体系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质量监督和检验体系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种畜禽监度管理机构建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种畜禽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测定体系,提高品质,使出场的种禽达到品种标准。其次、建立完善的分级管理、审批、发证制度,实行两级申报、三级办证制度,建立层次分明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的繁育结构,形成宝塔式种畜禽生产链。原种场或对全国畜牧业生产有较大影响的种畜禽场的建立,由国家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协调建设。扩繁场由地方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资金项目库制度。严格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名不符实的种畜禽场要予以取缔,以此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和方向,确保种畜禽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4、加强管理,依法治种,促进良种体系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依法管理的良好环境,树立依法治种观念,加大国家颁发的《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锦州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搞好种畜禽质量监测工作,打击种畜禽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体现畜牧法的可操作性和法律性,搞好种畜禽专项治理工作和种畜禽疫病监测工作。 5、根据工作要求,对种畜禽企业应定期开展疫病监测工作 ,相关部门互相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把种畜禽专项治理工作与动物疫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例如:每年开展种鸡场白痢净化和禽流感、新城疫的抗体检测工作,种畜禽监管部门与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共同完成,共同发放种鸡场白痢净化合格证明,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监督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这样即提高工作效率又节省费用开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