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2020年首部民法典婚姻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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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 前言QIAN YAN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 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 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l 其中,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家庭法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需要,针对人们普遍关注 的一些婚姻法律问题做了修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热议。 l 其中《婚姻编》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重新确立了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原则, 可以说这是出轨、家暴等重大过错方的“大杀器”,是无过错方的重大福音,有利于 弘扬社会正气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本律师为该草案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 CIVIL CODE 1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九 十 八 条 第 一 项 2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九 十 八 条 第 四 项 3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七 十 七 条 2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七 十 九 条 5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五 十 三 条 第 一 千 零 五 十 四 条 6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六 十 四 条 7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八 十 四 条 8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七 十 三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CIVIL CODE 要点一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 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解 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五 十 三 条 要点二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典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三 条 首次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 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又一重要体现。体现了立法者对 于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规则的尊重,有利于鼓励和促进人们培养家风, 提升社会整体风气。 要点三 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 于家庭稳定。为此,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 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七 十 七 条 必须注意的是 l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未规定法院诉讼离婚亦须适用离婚 冷静期制度。 l 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 待婚姻,谨慎行使权利,同时对保护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一方面 “冷静期”对挽回婚姻有一定的效果,一旦立法设置“冷静期”,相信可以预防部分“草率离 婚”、“冲动离婚”或“赌气离婚”; 另一方面 对于那些铁了心了要离婚的群众,或者因为家暴、婚外情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的群众,这个制度就没有多大意义,甚至不利于解决纠纷。 要点四 修改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修改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五 十 二 条 现行《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 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一年内提出。但实践中婚姻关系是一种 持续性的状态,此次起算点修改为“应 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更加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被胁迫一方 的利益。 要点五 新增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五 条 要点六 新增离婚法定情形,有效防止一方恶意拖延。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五 条 l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l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l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l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l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点七 新增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 保护交易相对人。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五 条 明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不仅平衡了 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 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 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 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要点八 新增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条款,平等保护各方当 事人合法权益。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五 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要点九 新增“其他劳务报酬”、“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 同财产。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四 十 五 条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要点十 关于被收养的对象,草案取消了现行收养法“不满14周岁”的 限定,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就可以被收养。 解 读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九 十 八 条 要点十一 关于亲子关系,增加了一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 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解 读 民法典 第 一 千 零 七 十 三 条 要点十二 《民法典》新增了外国人可以在国内收养子女 民法典 规 定 条文解读 l 民法典针对涉外收养关系所作的 规定,很好地对接了涉外收养 关系,是民法典对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一定调整效力和影响力的又 一体现。 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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