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讲话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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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讲话范本

‎2020年在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讲话范本 同志们:‎ ‎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节专题廉政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按照会议安排,今年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硬任务”是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可以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好不好。从这个维度来讲,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主心骨”是基层党组织。作为纪检部门来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座各位都是我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实践者,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排头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力军”。唯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政治过硬、担当过硬、作风过硬,才能在乡村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更加扎实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  下面,根据课程安排我从面临形势、存在问题、下部措施三个大方面与大家做一下分享交流。‎ ‎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 ‎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将党的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了党的建设、改革发展、队伍建设、人民服务等不同的领域当中,充分凝聚了全党上下的从严治党基本要求,也让党员干部在从严治党的环境氛围中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体会到了时代使命的召唤。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深化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在理论学习上致力于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深入的学习,以此来把握政治理论当中的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执纪监督上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察力度,注重党风政风基本要求的落实,通过各种典型案例来绷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红线,以此助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氛围的塑造,这也是新时期深化从严治党基本要求的应有之义。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一方面,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整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刹住了歪风邪气,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腐败现象销声匿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干净”。‎ ‎  首先是过节“越来越干净”。中国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更是少不了人情往来。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一些干部在过节期间有吃不完的酒席、送不完的节礼。请客送礼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很多干部有时还要担心请客的饭店不上档次、购买的礼品不够贵重,“礼数不周到”。尤其是,越到春节,公车司机师傅们越忙,开着公车奔驰在请客送礼的大路上。“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很多公款接待定点饭店关门大吉了,“靠饭局解决问题、靠酒量检验干部”的场面销声匿迹了,天价月饼礼盒、粽子礼盒、茶叶礼盒卖不出去了,逢年过节很多干部不用再愁着请客、吃请和送礼、收礼了,公车司机师傅们也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年了。‎ ‎  其次是会风“越来越干净”。十八大以前,开会往往讲究排场,就连很多不太重要的会议,也要铺地毯、摆鲜花、拍合影、赠送会议纪念品。而现在,文山会海现象明显减少,并且会议安排变得简单朴素了,没有了红地毯,没有了鲜花,没有了大合影,更没有了借开会的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看,十八大至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费同比减少了20%以上。‎ ‎  再次是干部的学风“越来越干净”。中央号召转变学风文风,尤其是明确禁止培训期间学员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信大家可以感受到,现在参加培训除了上课学习和实践参观之外,课余时间顶多打打球、散散步,聚餐吃饭明显少了,“晚上喝醉、白天瞌睡”明显少了,很多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周围的饭店和娱乐场所也不再火爆了。‎ ‎  这三个“越来越干净”也直接促成了“三公”经费的持续降低。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干部作风,“三公”经费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指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三公”经费数额十分巨大。十八大以后,在“八项规定”的基础上,中央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公款消费的重要规定。公款消费迅速降温,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明显减少,公款铺张浪费明显减少,依赖公款消费的高档餐饮娱乐行业遭遇了“寒冬”,全国的“三公”经费由2010年的94.7亿元,逐渐降低到2018年的58.8亿元,减少了将近36个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2019年“中央财政要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 ‎  另一方面,党中央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执纪监督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地区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农村低保等专项治理。海南、重庆、四川等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4万起,处理13.2万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可以说,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今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 三次全会作出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政治判断,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果并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座的不少都是老书记,都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可以说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这种巨大变化。‎ ‎  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十九大后,党中央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创新实践 ‎  一是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不仅对乡村振兴战略作了专题部署,同时明确提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和纪律保证,要在全国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在脱贫攻坚方面,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这一部署,全国各级各地始终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 不够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落地。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5万件,剖析典型案例,推动举一反三、持续深化纠治。‎ ‎  前段时间,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督促纠治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脱贫摘帽后政策不稳定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山东、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各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并且,监督惩处的重点依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  二是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向纵深发展。这里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大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痛恨。比如,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在村内搞“小山头”,阻碍村民集体决议;非法承包、开发农田林地矿产等集体资源,贪污、侵吞村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 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维权的名义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甚至聚众斗殴;在村集体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哄抬价格、阻挠施工等行为,在基层并不少见,严重蚕食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2019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制定破解“保护伞”查办难题相关政策,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实地指导查处云南省昆明市孙小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杨光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山西、陕西等建立“联点包案”机制,坚决“打伞破网”。‎ ‎  三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 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全国着重开展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试点,制定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促进落实责任、规范工作。召开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推动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效。全国各市县均开展巡察工作,覆盖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福建、贵州等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巡察同步,巡察交叉机动,全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另外,区委对村居的巡察目前已全面展开。大家要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有清醒认识,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  二、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分析 ‎  近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办案件X件,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件,占立案总数的X%,查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人,占农村党员违纪总数的X%。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看,90%以上都是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此可以看出,当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级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主要集中在以 下8个方面。‎ ‎  一是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主要表现为村干部利用自己掌握村居公共事务的权力,向办事的村民收取一定的好处,尤其是在土地承包流转、低保办理和宅基地批准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X市X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取礼金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以协调关系、请客吃饭为名,违规向X、X等办理低保的困难群众收取费用共计X元,去年年X某某将违规收取的X元逐户退还。X党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二是坐收坐支、违规报账。主要表现为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将公款转借、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挪作他用等;利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空子,坐收坐支,或是虚开发票、虚列项目,随意开支、侵占集体资产。如湖南省X市X村原村级财务报账员X采取虚开果树苗木、物资运输等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X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收到沿街楼租金后,未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余元,X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对外出售村级资产时,违背“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同时将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元,许某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 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  三是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利用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采取虚报项目或数据、伪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甚至直接挪用等手段贪污、侵占、骗取危房改造、粮食种植、一事一议等国家各专项资金。如湖北省X县X村原党支部书记X,伙同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X个虚假农户姓名骗取退耕还林补助X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省X市X县X村党支部原书记X通过虚报芍药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X万元,伪造资料以X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以奖代补”项目,骗取补助款X万元,在低保审定中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套取低保资金X万余元。2018年12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在青苗补偿花名册上编造部分农户占地亩数,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共X万元,以“工业用电管理费”的名义违规超出正常电费标准向村内多家企业多收取电费共X余万元,个人占有,区纪委给予X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为本村两户村民进行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用刚建好的村委办公室作为村民危房改造房进行上报验收,骗取上级政府危房改造款两笔共计X元,后坐收坐支,挪作他用。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  四是铺张浪费、违规支出。主要表现为以公务接待、参观考察项目、采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铺张挥霍,‎ 或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至村集体。如广东省X市X区X村原党支部书记X及现党支部书记X,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相关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X万元,违反廉洁纪律。二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X,巧立电话补助、打井补助、为民服务费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X余万元,X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X元,X对此负有领导责任,X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违规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审车费用共计X元,另外,X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五是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主要表现为在工程发包、低保户确认、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的家属或亲友办理手续,致使真正需要救助的村民得不到及时救助,真正可以享受政策的村民享受不到政策。如江西省X市X县X村原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姑姑江某申报五保户并且获批,X去世后,X故意隐瞒其死亡情况,继续冒领五保供养补贴金共计X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将包括村“两委”干部在内的X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上报为贫困户。在X名贫困户死亡后,该村及街道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贫困户死亡情况。2014年至2016年,X在办理本村低保户申报过程中,还收受X名村 民贿赂现金X元,先后为X人及其配偶办理低保待遇。2018年9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任职期间,弄虚作假,以亲属的名义违规申请城镇低保待遇,共骗取国家城镇低保金X元,并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本村X名党员办理农村低保。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一般贫困户,并弄虚作假,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其父母的真实生活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X元。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予以收缴。‎ ‎  六是侵吞挪用、截留私分。主要表现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利用职权低价承包转包土地、利用集体资金投资盈利或挪作他用、将专项资金或集体资金直接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之机,以截留、克扣、收取手续费等手段捞取“好处费”,甚至将村民应得的国家专项补贴款直接截留一部分归村集体或自己所有。如X市X县X村党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资金X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省X市X村原书记X,任职10余年间,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金额高达X亿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X庄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将区民政局为该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剩余款擅自挪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同时,X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七是失职渎职、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履职尽责不到位、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程序、审批审核事项把关不严甚至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村集体、村民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如广西X市X区X村党支部书记X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无故缺席区、镇两级扶贫工作会议,对镇党政办、镇扶贫办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村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经诫勉谈话后仍未有整改,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新官不理旧事”,在协调村院落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以无法界定上届村“两委”所签合同效力为由,不担当不作为,致使发生承包方聚众围堵该处院落、扒墙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院内某物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营商环境。区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林果大棚过程中,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规模,进行招标施工。因该项目未能按照批示组织施工,致使无法验收,给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X因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八是作风霸道、涉黑涉恶。主要表现为村级事务决策时独断专行,压制他人意见表达,处事不公、一手遮天;发展派系或势力,借助宗族或黑恶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权利,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如X市X街道X村党支部原书记X涉黑涉恶,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成立建筑工程公司、综合经营部等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 在XX及周边区域、建筑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牟取暴利,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县X镇X村以X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并通过上访胁迫上级认定其为村委会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挑头闹访、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占地补偿款XX万元,将其中X万元用于支付诉讼、闹访等费用;多次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围堵县、镇办公场所和公安机关,严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镇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村内安装自来水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与本村村民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打,导致村民住院治疗,X镇党委给予高某党内警告处分。‎ ‎  刚才列举的这些案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希望大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  三、做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乡村振兴“排头兵”‎ ‎  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文明与和谐,离不开一支合格的村干部队伍,更离不开村书记的带领与指挥。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作为“一线施工队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基础、最坚实、最具战斗力的保障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地实不实、推进过程顺不顺、实施效果好不好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村级 党组织书记必须在乡村振兴大潮中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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