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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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党课讲稿范文:党员扫黑除恶三篇
专题党课讲稿:党员扫黑除恶三篇 篇一 这次党课是根据xx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决定组织进行的课程学习及培训。其主要的用意在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涉黑涉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员扫黑除恶专项教育活动。按照xx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安排,我下面就党员涉黑涉恶及相关政法工作安排思路,着重讲三点意见和看法。 一、坚持高度政治站位,重视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党员涉黑涉恶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等一系列重大工作。我们在座的每位同志都需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依法治党这一时代性工作部署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扫黑除恶是我们党内外的一件重要任务,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总动员。我省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员涉黑 涉恶问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部署。今年,我市市委书记xxx同志表示,各部门各级领导都要找准站位,严格对照自身行为,从高度、广度、深度、力度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约束自己、管控举止。可以说,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党员涉黑涉恶斗争提供了工作遵循和指导思想。我们必须做到高度重视,在充分认识党员涉黑涉恶重要性的基础上,把行动意识提高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上来。采取一切举措净化政治生态,清除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等社会治理的问题,推进我市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部门同志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出风清气正、和煦阳春的一派景象。同志们须知,我们在扫除黑恶势力的过程中,应该全面、立体化、多角度展现出我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我市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表达各位同志涉黑涉恶行动的必战必胜决心。因此,我们就要深刻领会、理解、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战略行动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努力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员义务感、责任感、紧迫感,致力于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意识自觉推进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扎实开展、有序进行。 二、勇担政治义务责任,着力加强扫黑除恶组织保障 正如我们年度工作计划中所写的一样,扫黑除恶行动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xx市长曾经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过,党员涉黑涉恶问题不容忽视,扫黑除恶是我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新计划,加强组织力量是势在必行的任务。所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组织队伍,避免黑恶势力对经济建设与城市发展形成任何干扰破坏,绝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业绩与成果。我们所有党员同志都必须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用一切力量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祥和平稳、安定有序的全面发展环境和氛围,满足全市人民对生活福祉的需求。 同时,在座的同志在何时何地都要讲政治、担义务、负责任,以顾全大局的心怀,自觉将扫黑除恶战略行动置于市委城市规划发展战略中,勠力同心、统筹执行,争取在协同推进的过程中彻底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我们知道,只有自己首先做到杜绝黑恶势力的破坏,才能凝聚身边同志的力量,形成强大的队伍效应。 当然,市委市政府政法委也应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通过专题研讨会研究解决经费提供、技术支撑、队伍组建、设施配备等重要问题。加强党政“一把手”在领导队伍扫黑除恶行动中责任人的榜样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要靠前指挥,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队伍执行工作任务,排除行动阻力,为政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撑腰打气,增强各组织依法履职效能,牢固各组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升各组织扫黑除恶能力与水平。各部门负责人也要鼓励本单位同志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严查严检,筑牢扫黑除恶队伍工作力量。 三、增强严惩打击力度,营造扫黑除恶行动压倒态势 这些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部署、连续作战,严厉惩处打击了党组织内外一批黑恶势力及犯罪分子。这有效净化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力保障了政治稳定有序状态。可是,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并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掉以轻心。因为,我们需要清醒看到,一些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气候仍然存在,并借机逐步向政治领域渗透,趁势拉拢党员干部,有意腐蚀我们的政权组织。而且,这些损害党员党性的涉黑涉恶势力具有隐蔽性、对抗性、暴力性的特点,我们不得不打起百分之百的注意。 尤其是面对寻求政治靠山的涉黑涉恶势力,我们更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自己“被同化”、“被恶化”、“被污化”。那么,另一方面,对于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的涉黑涉恶党员或组织,我们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团,甚至下到基层进行彻查和严惩,让扰乱社会秩序的涉黑涉恶党员组织接受绳之以法的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我们党员同志参加涉黑涉恶势力破坏行动,那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损失,并且成为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面对党内涉黑涉恶新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查清楚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链条松动关节。有关领导干部同志一定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提高组织能力,消除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消极情绪。在这里,我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某些同志在扫黑除恶战略行动中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让涉黑涉恶党员有机可趁、逃脱法网的制裁。这是坚决不允许再次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还有的基层组织同志存在软弱涣散甚至不同程度腐败贪污的问题,跟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影响了党组织机构的形象与名誉。 对此,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志一定要坚决打击、避免以身试法,加强协调机制,形成强大治理合力,创造压倒性态势,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进一步保证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致力于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打出质量。有关部门组织要敢于下重手、出重举,做到毫不手软、严厉打击,始终对涉黑涉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和严厉情形。各位同志要迅速形成战队组织,务必在全部实现“零突破”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交账,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扫黑除恶满意答卷。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要把扫黑除恶战略行动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不得不说,我们个别党员之所以一定程度地涉黑涉恶,就是因为其自身陷入了腐败旋涡之中。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把解决涉黑涉恶问题与反腐败任务相结合,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度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党员个人和组织,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的行为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消除腐败工作内容的重点,并依法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工作环节。执法同志务必要加大督办力度,深挖细查、重点督办。 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党员涉黑涉恶问题事关党的伟大建设、人民的伟大事业、国家的伟大发展,必须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无论涉及到谁、无论他的职务有多高,我们都要一举击破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持依法打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纯洁队伍。坚持恪守党性原则,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推动扫黑除恶战略行动。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这样一个细节,即:惩治涉黑涉恶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防止弱化处理,杜绝扩大严惩。 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但突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又必须显现法律效果,力争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与有机融合,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的,作出依法严惩、不枉不纵的判定,升华扫黑除恶战略行动法制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同志们,党员涉黑涉恶问题不根治,我市发展态势无法久安长治。新时代、新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我市决战决胜全面脱贫作好铺垫,为我市“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更大的新贡献。 一、“扫黑除恶”的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区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扫黑除恶需要做什么 1、是思想认识到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2、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们要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中央省市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深入摸排到位 我们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4、是精准打击到位 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篇三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 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 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 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 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 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