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团市委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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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团市委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方案]

‎[**团市委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方案] ‎ ‎ **团市委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工作的方案 各镇办团(工)委、市直单位团组织: 近期持续高温天气,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了落实市政府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确保青少年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溺水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镇办、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市政府有关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学生及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团市委成立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余川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陈珍担任,成员由各镇办团(工)委书记担任。 三、工作实施 1、召开预防青少年儿童发生溺水事故的专题会议,学习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开展防溺水安全预案,并向各镇办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 ‎ 2、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预防发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学校少先队立即对预防学生发生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一次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组织宣传教育。通过“青春**”微信平台向青少年发布教育宣传短片、普及游泳安全知识,增强游泳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教师、家长、青少年的危险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警示人们“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4、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贫困户家庭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通过“希望家园”活动点,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和志愿者走访,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特别是增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的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中午、傍晚、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避免产生监控“空档”。 5、要求各镇办团(工)委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在显眼处张贴(挂)“严禁私自下河游泳”、“严禁结伴到河边摸鱼捉虾”等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 6‎ ‎、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村和单位要做好本区域防溺水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把每个少年儿童、每块水面落实到镇村干部头上,全力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强化责任 团市委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和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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