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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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在全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推动我市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在全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推动我市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宏大的历史视野、非凡的理论勇气,把握时代发展新趋势,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理念和核心价值,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新定位新境界,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中央、省委和市委都高度重视人大工作,2015年6月,党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8月,省委书记谢伏瞻在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总结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2016年6月,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并下发实施意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精神,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到实处,我们决定召开这次经验交流会。 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人大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持续加快“六区一中心”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新时代商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勇前进。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尤为必要。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为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推动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保证县乡两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有利于密切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反映群众心声,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凝聚决胜全面小康的强大正能量。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方面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人大履职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还不够健全;有的县乡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够充分、实效不强,街道人大工作还相对薄弱;有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县级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承担的法定职责还不匹配,部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还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等等。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县乡人大职能的发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存在的问题,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进行再认识、再部署、再落实,研究新对策、推出新举措,不断开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二、牢牢把握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讲政治的极端重要性,把讲政治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决策部署,在大事要事上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并坚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代表、舆论宣传等各方面工作,都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能够挺身而出、敢于斗争,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进一步提升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水平 从多年的工作实践看,人大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人大工作成效。这就要求大家立足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始终保持一线的精神状态,增强一线的责任意识,按照一线的作为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要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监督工作是最经常的工作。县乡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真正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促使“一府一委两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满意。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这里重点强调一下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进行部署,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财政部联合提出了《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要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要切实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这项职权在县乡层级行使的还不够到位。这其中既有人大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不主动的原因,也有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的原因。2017年1月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对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作出顶层设计。2017年8月28日,省委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市委也把此项工作列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事项,2017年12月4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我们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环节,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做到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及时向本级人大报告。县乡人大要把握好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认真落实好年度清单制度,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着力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人大决议决定一旦作出,就要严格执行,并强化跟踪监督,保证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维护人大决定权的权威。 三要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国家机关选拔德才兼备领导干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县乡党委要严格依法办事,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考虑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要完善选举任免工作机制,保障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人大选举、表决结果。要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仪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人大履职的突出特点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领导、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提出,县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大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乡镇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大会。这是中央、省委和市委从保证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出发作出的明确要求,各县(区)要认真执行、抓好落实。特别是乡镇人大每年第二次例会怎么开、选择什么议题等,都需要依照文件和法规要求作出合理安排。要着重在提高会议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努力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四、持续加强新形势下县乡人大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市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有了大的提升,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大家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加以改进。一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机构。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是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影响县乡人大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方面,我市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全市大部分县级人大还没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要求设立专门委员会,人员编制紧张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要求能否得到落实,这既是政治态度问题,也是能力水平和工作方法问题。对县级而言,要进一步规范县级人大机构编制,设立法制、财政经济预算等专门委员会,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的人数,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规定比例以上;落实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的要求,切实解决县级人大常委会编制紧张、人员短缺、“一委一人”等问题。对乡镇(街道)而言,要进一步规范设立专职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人口较多、地域面积较大的乡镇要设立专职副主席(副主任),抓紧把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正常的履职活动,确保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二要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各级人大代表总数达到规定比例以上,他们生活在群众中间,工作在基层一线,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从过去情况看,有个别人大代表当选前奋勇争先,当选后要么履职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要么履职能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利用代表身份违规干预具体案件或经济事务等,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县乡人大代表的形象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代表法规定,把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高代表素质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完善代表学习培训规划,保证代表一届内参加一次以上的履职学习或专题学习。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做文章,在使人大工作接地气、得民心上求实效,不断完善联系制度,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增强联系实效,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真正把人大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督促代表积极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组织好代表述职评议,督促代表做到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投身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商丘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三要推动上下级人大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仅要靠县乡两级人大自身的努力,也需要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市人大要把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县级人大要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研讨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提出要求。要选取一些共同关心的重要议题上下联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提升整体实效。县乡人大也要积极协助市人大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代表服务保障等工作,共同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把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一要坚持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人大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和推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好地方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及时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指示等要求,推进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不断完善。要把人大干部的培养、任用和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干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要积极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县乡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以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县乡人大工作。要引导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好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要大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机构编制、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等问题的研究,联合制定细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的具体办法,以便于基层操作。要把宪法法律知识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加大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商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