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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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既是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也是对脱贫攻坚全盘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主要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清醒认识现状,树立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抓脱贫攻坚工作如果抓得不紧、抠得不细,就会陷入凭感觉做事的误区,这就要求我们的同志,必须时刻对标脱贫退出总体要求,对标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清醒认识、全面把控脱贫攻坚工作。X的脱贫攻坚工作历经几年的努力,究竟干得怎么样?处在怎样的状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和审视当前的工作情况。‎ 首先,必须肯定大家在脱贫攻坚中的付出和努力,特别是长期处在基层一线的扶贫干部,你们的工作县委、县政府是认可的,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欠账还很大,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国家考核评估指出我省存在的问题。经梳理,有这么几个方面:(1)资金方面存在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高、拨付进度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力等问题。(2)识别不精准,错评率高,交叉考核调查发现错评率为3.67%。(3)退出不规范,交叉考核调查发现错退率为XX%。(4)帮扶不扎实,帮扶工作停留在简单慰问层面,驻村工作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每月驻村XX天开展工作。(5)信息不准确,档案不完善、贫困户手册信息不完整,与实际情况不对称。(6)政策不到位,教育、移民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以上问题虽然是全省存在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我县实际工作中也普遍存在,我们要对号入座,切实整改。‎ ‎(二)第三方模拟评估反馈我县问题。为全方位检视我县脱贫攻坚情况,4月上旬,我们专门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XX个2016脱贫村、XX个2017预脱贫村和XX个非贫困村进行模拟评估。评估发现以下几类问题:(1)错退和漏评情况较多,非贫困村尤为明显。(2)部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3)帮扶成效不明显,脱贫前后无明显变化。(4)扶贫信息管理混乱,台账不清。(5)退出过程中农户参与度低,程序不规范,存在“计划脱贫”、“数字脱贫”的问题。(6)部分扶贫干部工作不扎实。‎ 第三方评估给出的结论是,X县错退率为XX%、漏评率为XX%、综合贫困发生率XX%、群众认可度为XX%,四项退出评价指标均未达标,特别是“综合贫困发生率”是退出标准“XX%”的XX倍,错退率、漏评率也是控制标准的XX倍以上,与贫困县退出标准“差距甚远”。‎ ‎(三)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我县问题。‎ 去年9月至10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脱贫专项巡视,反馈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有:(1)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扶贫工作上热下冷、主体责任层层递减、产业发展办法不多。(2)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存在不足。识别出现偏差、“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滞后。(3)扶贫资金整合使用没有到位。大量扶贫资金闲置在账上,部分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存在漏洞。(4)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贫困户满意度普遍不高。同时,省脱贫整改视频会上专门点名通报了我县巡视发现的3个具体问题:一是地方党委组织领导脱贫工作力度偏弱;二是银行发放产业扶贫贷款时搭车销售保险;三是存在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情况。‎ ‎(四)省考评发现我县问题。省里对我县2016年度的脱贫工作进行了考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不到位。(2)年度项目资金拨付率不高,没有达到70%的进度要求。(3)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效果不明显,大部分村无村级收入,部分有收入的村也没有达到5万元的标准。‎ ‎(五)到村调研发现问题。近期,我基本每周抽半天时间看一个村,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然后召集乡(镇)党政班子开会专题听取脱贫汇报。每到一个村,都能发现不少问题,比较突出的有:(1)错评、错退的问题。(2)贫困户住房不安全的问题,包括整村推进中“空心房”拆除存量大、推进慢的问题。(3)帮扶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4)脱贫无产业支撑,或者有产业但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的问题。(5)项目建设推进慢的问题。(6)项目安排、资金安排不精准的问题。这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非常不实,我们的干部在脱贫攻坚上远远没有下到“绣花”的功夫!‎ 综合以上五个方面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判断——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如果还是延续目前的态势,推进的力度、工作的方法、落实的措施、干部的作风还是停留在目前的状态,那么,要在今年6月底省评估检查、7月份国家巡查中过关是绝对不可能的!要在2017年脱贫退出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二、要深入查找原因,找准工作被动的症结所在。‎ 脱贫攻坚工作如此被动,固然有客观上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我们主观上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我梳理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具体有四种表现。‎ ‎1.不清醒。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要求,是“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今年以来,中央政治局3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省委XX书记在4月14日的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脱贫攻坚绝不是一般性的民生工作,而是一项极为严肃、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务”。4月20日的全省脱贫攻坚整改视频会上,XX省长也指出——“抓脱贫攻坚的态度体现的是我们的干部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向党中央看齐的问题”。讲政治,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就是党中央明确的政治任务,就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也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但是,在我们当中,仍然有少数同志头脑不清醒,说得重一点,这是政治站位出现了问题!‎ ‎2.不重视。脱贫攻坚是唯一一项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立下了军令状的工作,必须攻下来,没有任何退路!与此同时,我们县里也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但个别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重视还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重视,没有把脱贫攻坚摆在所有工作的龙头位置来抓,而是等同于一般的攻坚任务来对待。‎ ‎3.自我满足。有的同志看到X的脱贫攻坚工作上级媒体多有关注,兄弟县市多有学习,也创造了一些X做法,总结了一些X经验,于是产生了对脱贫攻坚盲目乐观的错误认识。 ‎ ‎4.自我懈怠。从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个别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上,或多或少地出现厌战懈怠的情绪和消极应付的心理。‎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 我们干部作风与当前的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严重不匹配,作风不实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三种表现。‎ ‎1.效率低下。突出表现在有的干部没有把推进脱贫项目当作急事来做,当作特事来办,工作拖延,速度奇慢!比如,个别乡(镇)的保障房建设,去年的任务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有的项目停留在前期工作上,一拖再拖,就是开不了工,等等。‎ ‎2.不敢担当。有的同志没有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在问题面前,不担责、不负责,推诿扯皮,该自己拍板的推给上级,该自己处理的派给下级。有的同志在解决问题时顾及各方面的因素,怕得罪人,不敢大刀阔斧开展工作。‎ ‎3.不够深入。帮扶不深入,特别是在结对帮扶方面,不少干部的帮扶还停留在一般性的走访慰问上,对贫困家庭的真实情况,现实需求没有真正了解,和群众还说不上掏心窝的话。‎ ‎(三)工作思路不清晰。‎ ‎1.目标不清。个别地方的脱贫工作陷入盲目状态,没有对标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确定清晰的工作目标。‎ ‎2.标准不清。怎样才算脱贫?看似简单的问题,但很多同志未必说得准、说得全、说得透。‎ ‎3.路径不清。如何实现脱贫?大到一个乡如何统筹,一个行业政策落实如何推进,小到一个村如何退出,一个贫困家庭如何脱贫,都要有清晰的实现路径。但是,请我们的乡(镇)党委书记,行业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们扪心自问,是否做到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4.措施不清。致贫原因是因村、因户、因人而异,相对应的帮扶措施必须精准到村、到户、到人。但现实工作,我们的措施符不符合精准要求,请大家自己掂量掂量。‎ ‎(四)工作方法不对路。‎ ‎1.不善于学习掌握政策。掌握政策是落实精准帮扶的重要前提,但我们有不少同志对扶贫系列政策一知半解,停留在似懂非懂的状态,一些行业部门负责人、一些乡(镇)负责同志不够重视、疏于学习,甚至对基本概念都不熟悉,问起来也是含含糊糊。‎ ‎2.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在脱贫攻坚上没有密切联系群众,不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的乡(镇)同志做群众工作停留在老经验、老方法上,与新形势、新情况严重脱节,工作不细致、不周到,群众不认可;有的县直单位同志对农村工作情况生疏,不善于接触群众,不懂群众心理,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工作开展被动,得不到群众支持。‎ ‎3.不善于统筹谋划。很多地方对脱贫攻坚没有系统地谋划,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见子打子。突出表现为,有的地方工作部署凌乱,工作安排无序,工作落实质量差,比如精准再识别、资料台账整理、一本通填写等工作虽然反复布置,就是抓不到位。有的地方力量统筹不到位,一些重点工作陷入“单兵作战”。‎ 三、要重新理顺工作,全力冲刺脱贫退出。‎ 这次会议同步印发了系列扶贫文件,目的就是要重新理顺脱贫攻坚工作,围绕“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全力冲刺脱贫退出。当然,冲刺并不意味着在工作内容上有所取舍,反而是要以更高的要求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到经得起检验!‎ ‎(一)理顺工作计划。关于脱贫退出的计划安排,中央约谈江西省以后,省委决定脱贫时间整体推迟一年至2019年。XX市积极落实省委的决策,XX书记再三重申“工作按计划推进,退出实事求是”。经请示市扶贫和移民办,我县仍按2017年脱贫退出来谋划、落实工作,是否退出视工作质量,实事求是申报。总之,仍按2017年脱贫退出来冲刺。‎ ‎(二)要理顺工作摆位。‎ 有没有把脱贫攻坚摆在龙头位置,不能光听我们的干部怎么表态,关键看执行情况。为便于大家理解,从力量摆布、精力投入、工作保障等对摆位程度进行量化要求。‎ 首先,在力量摆布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制,按照结对帮扶机制的要求,把干部力量向脱贫攻坚倾斜。县领导不管分管与否,不管所谓分内分外,脱贫攻坚都是大家共同的任务,是中心工作,务必摆在大家的第一位工作来重视、落实,确保每周到帮扶村调研督办扶贫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扶贫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其次,精力投入上,分3个层面予以明确:‎ ‎(1)县级干部层面。县委书记、县长主要精力就是抓脱贫攻坚;县分管领导主要精力、90%以上的时间抓脱贫攻坚;其他县级领导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保障足够的时间抓好所负责行业扶贫和挂点帮扶村的工作调度,脱贫工作与分管工作同等重要。此外,市挂点县处级干部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落实。 ‎ ‎(2)科级干部层面。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要精力、XX%以上的时间抓脱贫攻坚(XX、XX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兼顾征地拆迁工作和脱贫攻坚的关系,保障足够的至少一半以上的时间用在脱贫攻坚上)。‎ ‎(3)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层面。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常务副队长要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常务副队长和帮扶工作队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三,工作保障上,相关工作津贴、下乡补助、工作经费予以足额保障,让驻村干部真正能住下来,且不增加村委会一分一毫的负担。‎ ‎(三)要理顺工作目标。‎ 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把脱贫退出的目标体系理顺、理清。正如之前所提到的,我们很多同志对脱贫退出的各类指标的掌握是很不到位的,在今天的会议上,我给大家好好理一理。‎ 脱贫退出究竟要达到什么标准?答案可以从2016年国家、省、市三个层面陆续出台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以及国家第三方评估的细化标准和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的指标体系中找到。‎ 看过文件、平时注重积累的同志应该知道,脱贫标准不是简单的收入过线,而是一套涉及贫困人口“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生活环境”并延伸到非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每一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这套指标体系搞准、搞全、搞透,对各项指标都要烂熟于心。‎ 经过梳理,具体到操作层面的贫困退出标准有以下三个方面:‎ ‎1.户脱贫标准:‎ 这是基础指标。‎ ‎(1)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具体来说,就是贫困户吃得饱、穿得暖,不担心无米做饭(据评估组介绍,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如果贫困户提出愁吃,评估组则核实贫困户家庭的米能否维持半个月)、不担心冬天没衣服穿(包括没有被子盖)。‎ ‎(2)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要把握3层含义,一是“收入过线”,2017年国家贫困标准为贫困家庭人均年收入XX元,这个“过”的含义不是刚刚过线,而是有一定的缓冲区间,根据XX的经验,区间值至少是500元,据此测算,2017年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要达到3835元以上,以XX元为宜。二是“稳定增收”,收入来源渠道必须稳定,怎样才算稳定?从国家第三方评估标准看,至少可持续1年的收入才算稳定,同时明确各类奖补资金、节假日慰问金等临时性收入不计。三是省、市文件对低保人口有补充规定,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方,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收入视为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因此,务必认真做好低保人口和贫困人口的衔接工作。‎ ‎(3)“二率一度”达到标准。根据国家第三方评估标准,漏评率要控制在1%以内、错退率要控制在2%以内,群众满意度要超过XX%,这是底线指标,任何一个指标突破了哪怕0.1,全盘工作都不过关,因此,对这些限定性或否决性指标的正确理解是,必须对漏评、错退现象零容忍,同时满意度要达到XX%以上。‎ ‎2.村退出标准:‎ 这是重要指标。‎ 上级文件表述为,贫困发生率低于2%,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全部完成。为细化标准,省里专门出台了贫困村退出的指标体系,即“八大指标体系”,具体为:‎ ‎(1)贫困发生率。低于XX%(国家第三方评估标准和省标准为低于2%)。‎ ‎(2)交通。实际住户XX户(含XX户,下同)以上自然村有XX米宽度的通村委会硬化道路。XX%以上农户入户路硬化。‎ ‎(3)饮水。100%农户饮水安全,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 ‎(4)住房。100%农户住房安全。无人居住危房拆除率100%。‎ ‎(5)用电。100%农户通生活用电。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 ‎(6)通讯。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100%农户能收看电视节目。‎ ‎(7)环境。65%以上农户享有水冲式卫生厕所。25户以上自然村排水沟渠基本健全,正常年份降雨期无内涝现象,平时无污水横流现象。‎ ‎(8)公共服务。有村卫生室。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文化活动室。‎ ‎3.县摘帽标准。主要考核贫困发生率,即全县的贫困发生率要控制在XX%以内(国家第三方评估的标准为低于2%),实现县退出,基础工作还是在户脱贫和村退出上。‎ ‎(四)要理顺工作方法。‎ 总的方法是,要变过于侧重某一方面工作为平衡统筹,持续抓好强项,加快弥补弱项。具体而言,要统筹好以下三个关系:‎ ‎1.统筹好户脱贫和村退出的关系。一段时期以来,特别是脱贫退出八大指标体系发布后,我们发现对照该标准,村退出的欠账非常之大,因此,同志们必须统筹好户脱贫和村退出的关系,在抓好八大指标体系的同时,认真对照相关要求,突出抓好户脱贫工作的落实。‎ ‎2.统筹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含已脱贫户)的关系。从统计的角度,受外界条件、帮扶工作、自身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贫困人口数量是动态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含已脱贫户)之间互为变量,抓脱贫攻坚不能只盯住贫困户这个群体。‎ ‎3.统筹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含“十二五”已脱贫村)的关系。近年来,各类资金资源都向贫困村倾斜,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有了较大改善,与此相对的是,非贫困村的工作有所疏忽,甚至还有不少的非贫困村(含“十二五”已脱贫村)基础设施、发展条件不如贫困村的情况。‎ ‎(五)要理顺工作流程。‎ 扶贫的过程扎实,才能保证脱贫结果的真实,脱贫攻坚工作要经得起国家的验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就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工作一项一项落实到位。‎ ‎1.要精准识别。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识别环节就好比穿衣服时扣下的第一颗扣子,这项工作没有抓实、出现了偏差,后续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无用功。‎ ‎2.要精准帮扶。‎ 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必须把帮扶工作做实、做全、做好!‎ ‎——帮户方面(含非贫困村和已脱贫村贫困户):‎ ‎(1)要做到“一准三清”。即,识别精准,致贫原因清楚、脱贫路径清楚、帮扶政策清楚。帮扶干部有责任对帮扶对象的识别精准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不精准的要及时反馈村第一书记,由第一书记会同乡村干部复核并处理到位;同时,要认真分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可行的脱贫计划、明确若干脱贫路径,全面掌握扶贫政策。‎ ‎(2)要做到因户施策。如何准确地将政策、资金落到实处,是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对标脱贫要求,采取帮扶措施。‎ ‎(3)要做到经常串门。要把贫困户当作自己的乡下亲戚,经常性地串门走动、拉拉家常、增进感情,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努力让贫困户也把我们当亲戚,如果能达到这个目的,那么群众满意度方面就不会有问题。‎ ‎(4)要解决关键问题。‎ 帮户工作既要把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做扎实,更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关键性问题解决到位。‎ ‎①增收的问题。帮助发展产业,做到“长短结合”,既要选准短平快的项目让贫困户在短期内提高收入,如种植蔬菜、红薯,养鸡、养鱼,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适当养猪、养羊、养牛等等。帮助转移就业,要帮助贫困户接受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并联络企业实现就业。鼓励贫困户以扶贫贷款作为股金投入扶贫车间,并从中获得分红收益。‎ ‎②移民的问题。对地处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户,由于改善基础设施、居住条件的成本过高,要采取动员其移民搬迁的方式实现脱贫。移民搬迁工作不能等,要成熟一批、动迁一批,不以石桥坑安置点还没建成为借口不做工作。安置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既鼓励有条件的移民对象购买商品房,乡(镇)也可以设立村级移民安置点,根据移民对象的实际需求实施就近安置。在此强调:凡乡(镇)在征地等方面做得快的,移民安置点征拆及基础设施经费应优先安排。‎ ‎③安全住房问题。关键就是要做好“空心房”的拆除和有修缮价值房屋的维修加固。在推进“空心房”拆除上,要宣传好政策,即一户一宅、增减挂钩政策,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配合支持。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老人住危房,子女住新房”的问题。‎ ‎④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问题。我们开展所有的工作都要与群众产生互动,不能一厢情愿,要让群众参与进来。要把“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帮扶”的政策宣传好。要着力增强群众在脱贫退出的中的主体意识,把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帮村方面。‎ ‎(1)对于贫困村。65个“十三五”贫困村是省市关注的重点,要认真对照脱贫退出八大指标体系的要求,落实“三个规划”,突出“三大项目”。‎ 一要落实“三个规划”。①贫困村扶贫产业规划,建设一批扶贫产业基地、扶贫企业车间,吸纳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②贫困村基础设施规划,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着力实施好“七改三网”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③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规划,要盯住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到1.5%以内的目标。‎ 二要突出“三大项目”。即基础设施项目、环境整治项目、村集体发展项目。‎ ‎(2)对于非贫困村(含“十二五”已脱贫村)。非贫困村在考核评估中与贫困村一样是抽检样本,对贫困人口多、基础设施欠账大的非贫困村,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 ‎(3)共性工作。①抓好乡风文明。要广泛开展“六星创评”活动,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这里交办,请XX同志加强调度,突出抓好“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参与赌博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树立健康文明的乡风民风。②抓好项目建设。一是项目安排要精准,要紧扣扶贫需求,所有扶贫项目安排都必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二是项目推进要加快,要围绕所有项目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基本完成的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加速推进。③抓好规划管控。随着扶贫工作的纵深推进,全县农村地区都在密集地上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规划管控必须跟上,监管部门和乡村干部要负起责任,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合理布局。‎ ‎3.要精准退出。既要在客观上达到脱贫标准,又必须让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 ‎(1)要按程序。严格按照贫困退出机制所明确的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程序,一步不落地走到位,让群众充分参与,坚决杜绝出现贫困户、贫困村“被脱贫、被退出”、“计划脱贫、计划退出”的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要可追溯。脱贫退出是整个脱贫攻坚的末位环节,但做好这项工作功夫还在平时。要和群众共同填写明白卡、共同算好收入账,让群众签字一定要签得明明白白,没有疑虑,要让帮扶工作有迹可循。‎ ‎(六)要理顺工作机制。‎ 扶贫并非节点性的任务,而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役,绝非一个部门、少数领导干部单打独斗能完成的,也不是靠单项措施、常规手段能持久奏效的。‎ ‎1.理顺调度机制。各个层级都要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调度,提倡一线调度,提高调度的效率和质量,不能把工作调度等同于开了多少会议。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召开1次脱贫攻坚流动现场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1次,各行业扶贫政策牵头领导参加。‎ ‎2.理顺督查机制。要通过督查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每15天抽查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1名县委部门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驻县单位负责人、3名帮扶干部(含第一书记、村书记、村主任等),掌握了解其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将参考计生工作抽查的方式,按第三方脱贫评估办法,量化相关指标体系,对排名靠后且帮扶效果差的坚决问责,真正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问题反馈程序化和结果运用制度化,以刚性化的督查机制,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 ‎3.理顺问责机制。要再度掀起问责风暴,每月问责一批在脱贫攻坚中不履职、不称职的干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4.理顺用人机制。要在脱贫攻坚中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要把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用起来,让真扶贫、扶真贫的干部有盼头、有出路,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5.理顺资金整合和使用机制。继续坚持财力向脱贫攻坚倾斜,全面理顺资金整合使用机制,把扶贫资金用准、用好!‎ ‎(1)抓好涉农资金的整合。在这个问题上各农口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贯彻中央、省、市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坚决整合,确保到位!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2)明确资金分配的原则。总的原则是,扶贫资金的安排一律由县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并按照“向贫困村集中、向扶贫产业集中、向扶贫项目集中,兼顾非贫困村”的要求,全部用在脱贫攻坚上,同时,要优化资金投向,在发展扶贫产业、推进“三变”探索、建设产业基地、实现群众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加大投入、补齐短板。‎ ‎(3)给予乡(镇)一定的自主权。为便于乡(镇)的工作统筹,可适当安排资金由乡(镇)自主调剂使用。‎ ‎(4)用好产业信贷资金。今年市级下达我县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信贷规模为XX亿元,各合作银行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要积极探索新的放贷模式,尽快把信贷资金投放下去,通过这笔资金的投放,切实把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切实把贫困户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起来。‎ ‎(七)要理顺工作作风。‎ 好的作风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 ‎1.要抓实在。要实实在在地抓,省市的要求很明确,就是时间服从质量!措施要实在,要能起作用,不务虚功;成效要实在,贫困户要真脱贫、真认可,来不得半点虚假;作风要实在,干部要沉下去,真抓实干。‎ ‎2.要抓细致。要细致入微地抓,不能浮在面上,要拿出“绣花”的功夫,把扶贫工作抓细、抓好。‎ ‎3.要抓速度。要紧锣密鼓地抓,时间非常紧迫,要有和时间赛跑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4.要抓整改。要认真按照整改要求,以最严谨的态度,对标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逐项过关,确保整改到位,确保通过6月底、7月初省及国家的检查验收。同时要以整改促工作,全面推进全县脱贫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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