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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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创新施行“四个清单”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自然资源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创新施行“四个清单”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生命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政治责任,更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中之重。我局通过重抓责任担当、规范运行、风险防控、制度管控,创新施行“四个清单”,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人事岗全覆盖,得到省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多次获评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年终考核综合奖;先后荣获省、市文明行业表彰,成功创建全省土地执法先进县。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局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县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表彰为首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重抓责任担当,严明正面清单 党委切实抓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职”统筹谋划工作,坚决落实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等五大主体责任。 一是统筹谋划。成立“一岗双职”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国土分局局长、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小组。出台“一主四辅”实施文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建设框架体系》、《作风建设问责规定》、《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硬化措施,强化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一目标四统一”,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职责分工,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二是率先垂范。率先带头排查正负面清单,一把手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排出“三重一大”、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正负面清单,排查出一把手层面的正面清单27个、负面清单29个,针对排出的负责清单,制定出25个责任追究清单,当好标杆做好示范,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率先带头垂范“五重五亲自”,一把手局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督办、重大项目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查。率先带头接访排访,一把手局长定期听取基层所(科室)负责人汇报,带队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年底在考核述职的同时,党组听取基层所(科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对于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带头接访,明确班子成员轮流接待信访案件并实行包案化解制。 三是强烈支持。建立党委支持纪委聚焦三业机制,强化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烈支持和保障局纪委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集“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系统内“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度以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监督,对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执纪问责,不再参与国土业务具体工作。建立党委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对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机制,办好“一把手”廉政讲座,一把手局长任局党校校长,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必修课。党委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采取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本系统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予以纠正整改。 重抓规范运行,严肃负面清单 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清单,通过规范法定业务、领导用权、科技监管等,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不廉洁等环节和风险。 一是规范法定业务,防行政不作为。规范法定业务职责,按照工作职责,结合业务流程,将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到所有业务工作之中,对土地出让、宅基地审批、项目用地、登记发证等业务进行细化,列出应该作为清单161项,细化各部门职责、各科室(各国土所)业务范围,细化各所长(科长)、业务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公开业务权力内容、办事流程、收费依据,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党风廉政岗位责任清单。排查法定业务风险,以各科室、中心、窗口为单位,集中进行法定业务廉政风险点排查,重点进行领导班子、重点工作、科室、个人四个层面全面深入地查找风险点,通过科室负责人(所长)、科室(基层所)、监察室主任、纪检书记、局长、班子集体六轮排查审定最终确定风险点,用红、黄、绿三色笔勾注出廉政风险走势图,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人及责任,汇制廉政风险点防范路线图112张。防控法定业务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科学定位,红色为一级风险(涉及到违法类),黄色为二级风险(涉及到违规类),绿色为三级风险(涉及到不作为、慢作为类)。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27个,其中:红色风险 11个,黄色风险 43个,绿色风险273个。找出风险点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98份,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制定不同的防控措施,作出自我防控承诺。 二是规范领导用权,防行政乱作为。构建权力提醒新机制,防乱作为。针对一把手局长、副局长、科长(所长)、窗口服务人员、执法人员、科室人员、基层业务人员等7类人员,排出各类人员存在的负面清单,以条目形式列出各类别、各业务人员负面清单(禁止事项)327项,提醒权力,研究制定形成与各自“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针对负面清单同时制定出313项监督清单。构建简政放权新机制,防乱作为。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对所有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并、整合,整合成业务大流程。下放宅基地审批、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等业务到基层国土所。围绕涉及领导干部的“三重一大”议事、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土地出让等开展监控。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等“四个不直接分管”,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权力失控。构建权力制衡新机制,防乱作为,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新机制。建立一把手检查和分管领导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我自查与组织评比相结合等制度。 三是规范科技监管,防行政慢作为。推行“四全”模式,防行政慢作为,以业务为“线”,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贯穿于“批、供、用、评、管、查”各项业务中,积极推行“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四全”服务管理模式,所有业务都实行“制度+科技+监管”,固化宅基地报批、土地登记发证等业务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构建不可逾越的信息技术“防腐墙”,实现从科学技术方面防止慢作为等负面行为的发生。推行“四色”预警,防行政慢作为。所有业务都实行平台收件、传件、办件,纳入到县政府纪检监察系统实时监控操作程序,采用红黄绿灰四色预警考核机制。推进“四整”活动,防行政慢作为。通过“整懒、整散、整慢、整拖”四整行动,优化服务、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增强工作人员服务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窗口积极推行“为民优质服务十项标准”,开辟“三条通道”,即正常通道、绿色通道、待办通道,畅通办证“最后一公里”,通过人的素质提高全面防行政慢作为。 重抓风险防控,严实监督清单 深入推进“以公开促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主动监督、申请监督、重点监督,严实监督清单实施,让行为入轨。 一是强化主动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制,把经营性用地出让、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9大事项纳入到主动监督事项清单内,明确纪委、行政监察室(基层纪检联络员)负责监督的事项、环节、要求、依据,对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实施问责。建立网络监管机制,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建立纵向连接二级联动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络系统,横向涵盖局各部门、各科室的惩防体系,实现全方位监察。建立联席监督机制,联合县纪委、检察院、监察局,成立县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出台责任过错问责规定,明确土地违法、项目建设等工作失职终身追究。 二是强化申请监督。亮出申请监督范围,将县委县政府、市局列入督查的工作事项、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干部任用、地价会审、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5大事项纳入到申请监督事项清单,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申请监督问题,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目录》,防止暗箱操作。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开门评议作风,真实准确掌握群众的评价和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力开辟申请监督专栏,在《射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务网》上开辟公共服务专栏,依群众申请公开业务事项编号、申报项目、申办单位、受理日期、办结日期、办理状态、办理部门、办理状态查询,有效防止行政慢作为、不作为引起的绿色风险。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明确重点监督项目,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监督力度。明确重点监督环节,聚焦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明确重点监督措施,通过行政监察、先进典型宣传、案例曝光警示等方式,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负责人管理和制度约束,促使他们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 重抓制度管控,严行追究清单 按照“一岗双职”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针对实践中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硬化制度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风险防范自警机制。创新“签字背书”自警,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创新民意调查自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交流、提拔的重要依据。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创新风险分析自警,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零报告”制度。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制度和廉政风险分析制度,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将国土所所长以及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信息纳入库中,干部选拔人选必须是廉政信息库中分析良好的职工。 二是建立廉政教育提醒机制。建立对下约谈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国土所、分局、科室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以“一把手”抓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建立舆情引导制度,开展“五型班子”建设,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网站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和部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排查制度。 三是建立链式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追究制度,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制度汇编》,把学习教育类、规章制度类、监督检查类、责任追究类四大类30项制度纳进去。实行责任倒查,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农民补偿、项目资金管理等业务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倒查,对媒体和群众有反映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坚决执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梳理好各项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链式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