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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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交流发言:考核瘦身应从“考精考准考实”破题
组工干部交流发言:考核瘦身应从“考精考准考实”破题 市考核办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和部门在精简考核方面还存在问题反映,且个别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主要表现有: 考核数量控压不易。 一是指标体系冗多繁杂。每年年初,各部门都千方百计把工作挤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大盘子”。据统计,近年省考我市指标任务仅在60项左右,而市对县区考核指标在80项左右,增加项目都有工作文件、会议纪要或是领导批示作为依据,市考核办只得“照单全收”,导致考核重点不够突出、导向不够鲜明。二是常规工作转嫁移植。有的单位将工作任务通过“责任书”的形式,转嫁摊派给其他单位,自己“运动员”变身为“裁判员”。有的单位把“市对县区考核”等同于“部门对部门考核”,将行业系统内日常业务工作纳入到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三是单列考核种类过多。2018年,除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归并进行的9项单列考核外,按照中省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省考核办法规定,9项工作进行了单独考核。2019年,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单列考核工作预计达到20项。 多头督考禁而未止。一是督查考核有所重复。部门与部门之间督查信息不畅,“背靠背”造成重复督查督办。比如,相关市直部门在市考核办下发《预警提示单》《预警督办单》的情况下,再次给县区下发单项指标预警督办单。二是督考形式改头换面。有县区反映,市委市政府规范督查考核文件下发后,“督导检查少了、走访调研多了”,但准备印证资料、汇报材料、实地观摩等环节一个不少。三是考核指标交叉重复。存在同一项工作内容不同单位反复考核考评的情况,比如,在党的建设共性指标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组织、宣传分别从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有单位反映,同一会议研究事项或同一文件安排事项,需要复印多份备查。 督考质量弱化虚化。一是痕迹管理过重。有的工作过于注重“痕迹管理”,把“有工作方案、有推进台账、有小结总结”“会议研究次数”“学习笔记字数”等可“后期加工”的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并强调“详尽完备”。资料堆积成山,考评时“照着目录点”,让考核对象反感。二是督考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开展督考“沉不下去”,在实地核查中“客随主便”,按照被考核对象安排既定路线走,只能看到认真包装的“盆景”,很难了解到“森林”的真实情况。有的督考行程安排紧凑,质量服从时间,“走马观花”式的督考也影响了实际效果。三是部门平衡照顾。部分责任部门乐于“当好人”,考核评等赋分时“和稀泥”,向考核办提供的结果“分值相同、排名相同”,考核结果区分不了好坏高低,削弱了考核的公正 性、严肃性、权威性。 精简考核关键在提升考核质量,考精考准考实,让制度发挥应有效力,推动任务落实而不增添基层负担。按照中省关于减轻基层负担有关规定,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压缩考核项目。每年考核指标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年中除省对市考核指标调整外不得调增,确需纳入考核的工作由考核办收集后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单列考核办法进行全面清理,除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归并进行的项目外,每年单列考核事项控制在10个以内。由考核办对考核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除省上下达指标外,只将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对常规性业务工作坚决剔除,对类别相似、性质相近的指标予以归并。 精简督考频次。 统筹督查资源,“两办”定期征求各部门督查计划,从有意向的单位抽调干部成立联合督查组,除联合督查外各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督查,联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安排1次。日常督考内容和年度考核内容交叉制定,阶段性工作和经日常督查过的工作任务,年底不再进行考核,或是只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督查,市考核办加快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信息管理平台,各单位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定期向考核信息系统提交,力求做到平日“考”、年终“核”。 杜绝无效督考。着力解决过度留痕问题,除上级规定外不得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周报月报、纪实手册,工作确需资料“留痕印证”的,应当留存应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史料研发价值的资料。由纪委监委牵头,每年将各级各部门接受督查调研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未按程序备案开展的督查调研,按照有关规定追责。建立督考质量负面清单,对考核考评“当好人”“和稀泥”的责任部门,视其情节轻重适度扣减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或取消该单位考核指标或降低其分值权重。精简规范各类督查通报,行业部门开展的督查通报由“两办”统筹制发,省考市考指标预警提示督办一律由考核办制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