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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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在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材料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 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乱象治理工作作出总动员、总部署、总安 排。我到 X 一个月时间,X 县长已再三嘱咐我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 抓实、抓好,在召开今天这个会之前,X 县长先后四次亲自专题研究, 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和整治实施方案的框架结构、具体内 容进行把脉问诊,这足以表明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段时间以来,我也先后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这项工作,并安排相 关部门到外地实地考察学习,目的就是尽快地把情况吃透、问题找准, 因地施策、对症下药,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准确 把握当前形势,科学研判未来走势,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为更好 更实地推动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和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工作,深 入了解和掌握全县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基本现状,这里先给大家作 一通报,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车辆保有数量大。据初步统计,全县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达 到 X 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按动力装置分类来看,其中燃油三 轮车 X 辆、电动三轮车 X 辆、电动四轮车 X 辆;按使用性质分类来看, 其中自用 X 辆、快递物流 X 辆、非法营运 X 辆、其他类 X 辆;从区域 分布来看,X 辆以上的乡镇 X 个(新政镇 X 辆),X 辆-X 辆的乡镇(街 道)X 个,X 辆-X 辆的乡镇 X 个,X 辆以下的乡镇 X 个。 二是安全风险隐患大。当前生产、销售的一部分电动三、四轮车 设计时速都很高(在 Xkm/h-Xkm/h),加之我县属山区丘陵过渡地带, 特别是乡村道路面窄、弯急、坡陡、沟深,而如此体积小、稳定性差 的车辆上路行驶,极易发生侧翻、坠崖等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给自己、家庭 和他人带来不幸,甚至危及道路安全、对不特定的多人造成伤害,社 会危害性非常严重。据统计,X 年以来,涉及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造 成的亡人交通事故 X 起,死亡 X 人,X 人事故 X 起。特别是今年,我 县就已发生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死人事故 X 起,死亡 X 人,伤 X 人。 三是驾驶人安全意识弱。由于多数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员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对交通法规知之甚 少,且大多数是老年人,文明交通意识淡薄,判断、反应能力差,对 车辆机械性能更是难以掌握,在路上往往不按规则、不按规定行驶,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据统计,X 岁以下 X 人,占比 X%;X 至 X 岁 X 人,占比 X%;X 岁至 X 岁 X 人,占比 X%;X 岁以上 X 人,占比 X%。 大家在开车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有过这种体会,遇到三轮车、电动四 轮车都会有意识的避开,就是为了防范一些超乎估计、超乎预料的事 故发生,因为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车辆本身来讲,三轮车、电动四轮 车相对于小汽车,都是处于弱势一方,也是容易受伤且需要保护的一 方,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很被动。 四是事故赔付能力低。据初步筛查,全县 X%以上的现用三轮车、 电动四轮车不在目录范围内,这些车辆既不能取得机动车牌证,也不 能购买机动车相关保险,加之驾驶人员中有很大部分属于老年人、残 疾人和低收入群体,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赔偿能力十分有限, 甚至无赔偿能力,造成本人和他人利益都很难得到保障,极易引发社 会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五是规范管理难度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常停放在交通繁忙 的要道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在乡镇(街道)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医 院、学校、车站、市场等,并在各个路口经常性见缝插针、乱挤乱穿、 争道强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安全 畅通。加之多数车辆车体破旧、车身遍布广告,行驶途中既损害城市 文明形象,又增加交通负担,导致管理难度大。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和现实条件,也有主观和客观因 素,经过深入剖析问题症结,我认为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成本低廉,操作简单。根据现在的市场行情,购买一辆电动 三轮车约需 X 元至 X 元左右,购买一辆电动四轮车约需 X 元至 X 万元 不等,加之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方面手续,参加正规考试 考证。而购置一辆普通小汽车,需花费数万至十万元,还要考试考证, 接受正规培训教育,购买机动车保险,相比之下,部分群众选择三轮 车、电动四轮车的优势不言而喻,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二是选择受限,需求驱动。就以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载人载客来 说,近几年,城乡公交车虽然发展迅速,数量不断增多,线路日趋密 集,但还没有达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出行便利、实惠的要 求。这些载人载客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相比公交车运营时间长、 线路随意灵活、招手即停即上,相比出租车方便、实惠,使得一部分 群众不顾自身安全,贪图方便、便宜而乐于乘坐,这就为三轮车、电 动四轮车载人载客的产生、存在创造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三是机制不畅,难管长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是涉及到公 安、交通、市监、综合执法、残联、运管等多个部门,也是牵一发而 动全局的大事,过去我们几乎都是针对县城区进行专项整治,乡镇(街 道)更多的是警告提醒、批评教育和个案查处,同时受政策、法规等 种种因素制约,造成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实现长治久安?如 何防止乱象反弹?是我们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X 县 长也是多次强调,要实现长效管理、长治久安。 我们常说,事物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可能不合法、不合规。 站在当下的环境中来看,这些问题的存在,既给我县城市交通秩序管 理带来了极大挑战,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确 切的说,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为此,县委、县政府站在坚持 人民至上、防范交通事故、规范道路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作 出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街 道)、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务求实 效。下面,我就抓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讲八个方面意见。稍后 X 县 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 一、整治内容要“清”。一要清楚整治原则和目标。按照“以人 为本、安全至上,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分类处置、规范管理”的原 则,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实现“一遏制、两减少、 三提升”目标。一遏制是非法改(拼)装、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 标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得到遏制;两减少是交通违法行为明 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三提升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明显 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二要清楚 整治对象和重点。覆盖全县范围内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电动四 轮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整治重点包括:未获得许可生产、 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未列入目录内的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非 法改(拼)装及销售改(拼)装车辆的行为。三要清楚整治区域和步 骤。此次整治与以往不一样的是,整治区域更广,整治力度更大,过 去我们强调县城区域内的整治,这次是全县整体推进,县城和乡镇(街 道)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共分成三个阶段, 为期 X 个月,要在春节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并实现预期目标。其中: 2020 年 X 月 X 日至 2020 年 X 月 X 日为宣传教育、排查摸底阶段;2020 年 X 月 X 日至 2021 年 X 月 X 日为集中整治、分类处置阶段;2021 年 X 月 X 日至 2021 年 X 月 X 日为巩固成效、建章立制阶段。 二、排查摸底要“准”。一要摸准人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 发动镇、村(社区)力量,逐户上门排查登记,详细摸清三轮车与电 动四轮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户籍、性别、年龄、驾驶 证类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驾驶、联系方式等)。二要查准车辆。 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含残疾人使 用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购买时间、车牌号码、有无合格证、购车发 票、车辆颜色、使用性质、运行范围、有无保险、常载人数等)。市 监部门要全面排查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销售商户基本情况,准确统计 未进入目录范围内的车辆品牌及数量。三要建准台账。在全面排查摸 底的基础上,建立详细的人员、车辆管控档案,实行一车一表、逐一 登记,并对现有车辆存量进行及时锁定,为集中整治提供有力有效的 信息数据支撑。会后,请各乡镇(街道)按照下发实施方案中关于排 查摸底工作的有关要求,尽快抓紧、抓细、抓实,在本月 X 日前汇总, 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整治办。 三、宣传引导要“广”。一要聚焦对象全覆盖。从三轮车、电动 四轮车驾驶人员到普通民众,乃至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都要纳入到 本次宣传教育的范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要突出方式多样性。 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所有人及驾驶 人开展正面教育引导,将《加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和 《致广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的公开信》发放到每位车辆所有 人及驾驶人手中,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教科体局要以 学校为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督促家长、学生尽量不使 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接送学生,并引导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不购买、 不使用、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县市监局要对销售、改(拼) 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商家进行清理登记和宣传教育引导,告知不 得销售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要及时采访报道整治过程、整治成果,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 的交通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执法等公开曝光,邀请民警走进电台、电 视台直播间以案说法。三要确保效果最大化。在宣传过程中,要充分 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及处罚标准等内容,用通俗易 懂的语言讲明白政府的底线。比如,对搭载 X 人及以上的(含驾驶人 在内),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理,该拘留的要 拘留,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扣车的要扣车,该报废的坚决一律报废。 又如,对明显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准驾车上路等等。 通过这些举措,不仅要让广大群众明白整治初衷,更要赢得支持,获 得鼓励。这里强调一点,虽然前期大家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宣传工作, 实施步骤也明确提出本月为集中宣传教育,但宣传教育工作既是攻坚 战,也是持久战,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时时处处都要坚持,要贯穿 专项整治全过程。 四、职能职责要“明”。一要明晰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负责三轮 车与电动四轮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理车辆登记,制定自用 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规范标识,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 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优化、完善县域公共交通网络,加强三 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道路运输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商务 经信部门负责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产品生产许可、销售准入的监督管 理,依法查处未经准入擅自生产和销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生产销售环节中的产品 质量、强制认证、销售行为以及非法改(拼)装的监督管理,严厉查 处各类违规经营、违规宣传行为,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政法、宣 传、综合行政执法、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责,依法 做好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及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明晰 乡镇(街道)职责。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组织、 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工作,摸清车辆 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注册登记、 喷涂标识、申请报废。这里强调三点:①要明确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责任,不得从事非法营运;②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全覆盖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③在原有车辆数量锁定后,自 2020 年 X 月 X 日起,辖区 内仍持续新增不在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严格逗硬考核。三要明晰 商户职责。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要督促各销售商在销售场所显 著位置公示符合国家标准并准予登记的电动车产品目录,在出售三轮 车与电动四轮车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购买者车辆的质量、性能、 用途、限制性使用规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向购买者提供属于目录范 围内的车辆,并提供可供查验的产品合格证明及发票等凭证。同时, 销售商要建立销售台账,登记购车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出具 销售发票、合格证等手续。 五、违法查处要“严”。一要严查源头管控。控制源头是关键, 商务经信、市监部门要充分结合各自职能,严格查处擅自生产、销售 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非法改(拼)装 和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营运。运 管局、公安局、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乡镇(街道)要通力配合,采取 固定设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从 事非法营运和不按规定搭载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 通安全事故。三要严查交通违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力度,严肃查处酒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取得合格 证、不遵守限时限行规定等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处置利用三 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城市禁止区域和时间段从事摆摊设点、兜售经营 等活动和在非机动车道上违规停放等行为。这里强调一点,此次整治 行动涉及执法部门众多,各部门要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抓好执法 人员的能力和业务培训,坚决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安全执法,坚决确保不出纰漏、不落空子。 六、兼顾民生要“实”。一要政策激励。针对普通群体,在《管 理办法》出台后两个月内,也就是 2021 年 X 月 X 日前,凡目录外的 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由车辆所有人持合法购车手续,主动申请报废 的,按照三轮车运行年限,分类折旧给予残值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 流程按整治方案执行,对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的补偿 X 元。针对残疾 人群体,我们给予更大的关怀力度,在 2020 年 X 月 X 日前,主动申 请报废本人正在使用的非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县财政按购车发票 金额的 X%予以补偿;在 2020 年 X 月 X 日至 2021 年 X 月 X 日期间, 自行购买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持车辆报废手续和合法购车手续交 县残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县财政按新购车发票金额的 X%予以补 贴。二要安全鉴定。对已购买目录外的自用、公务事务类三轮车,由 市监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属地乡镇(街道) 负责相关人员及车辆组织,在选择鉴定地点的时候,按照就近原则进 行,金城、双胜、柳垭的车辆检测中心均可办理。经鉴定合格的,由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登记备案,现场喷涂统一标识,经鉴定不合格 的,应强制报废,并不得上路行驶。这一举措,既是我们政府践行生 命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大家责无旁贷的工作责任。三要就业扶 持。据初步掌握,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中,大多是失地农 民、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县人社、农牧业、残联、总 工会、农民工服务中心等部门要针对这类人员的就业困难和需求,分 门别类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帮技术、指路径,让他们真正掌握实用技 术,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致富路子,把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怀带给 他们。可以说,县委、县政府出台上述政策,既有真金白银,也有务 实举措,是完完全全从为民角度出发和考虑的。 七、维稳风险要“控”。一要灵通信息。整治工作开始后,可能 会有一部分销售商、不明真相的群众会信访投诉或网上炒作。由政法 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全面收集相关情报 信息,及时处理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确保早发现、早处置、早化 解。二要稳控到位。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要分级分类建 好台账,工作中做到内紧外松,实现动态化管理和稳控。三要依法打 击。针对可能引发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群体事件,开展社会稳 定性风险评估,制定涉稳工作预案。对出现无理取闹、缠访、闹访危 害公共安全、扰乱机关正常办公及信访秩序的上访人员和幕后指挥策 划人员,要作好劝导、疏散、解释工作,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 依法严厉打击。 八、运行机制要“优”。一要优县级层面。今天会上下发的《X 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X 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长效规范管理, 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且操作性都非常强,会后,请各部门、乡镇(街 道)认真消化,领会实质,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二要优部门层面。 特别是政法、宣传、公安、市监、运管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本行业的相应工作细则和预案,确保专项行动更加富有成效。三要优 乡镇(街道)层面。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上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实 施方案,及时制定你那个辖区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 人员和责任落实到位。 同志们,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基层社会治理,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下大决心、啃硬骨头, 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善作善成,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 成效,为 X“三个示范县”建设营造更加规范、和谐、通畅的社会环 境。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