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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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1 经过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使自己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对原来一些似是而非、不太明确的概念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向也更加明确了。结合与许多不同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上的接触和了解,对此次学习《公务员法》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公务员法》的认识 《公务员法》是一部较为全面的党政机关干部人事法律,是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对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对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继承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借鉴吸收了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办法,有利于形成广纳其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管理,有利于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在学习《公务员法》过程中,我觉得以下主要在几个方面凸显了《公务员法》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晋升方法,开拓了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公务员法》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务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逐年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因此,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有助于弱化、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 其次,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更新制度。对一些专业性强和辅助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渠道;“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为年轻人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可能。 第三,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确立为法定的职务晋升方式之一。《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 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最大突破之处。 第四,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的政纪约束。首次以法律形式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制度。由此,责任追究制度上升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这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突破。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这种新的施政理念反映于行政法制层面的变化,可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开始逐渐纳入具体进程。 二、学习部分重要章节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公务员法里的义务章节。我明白了,并非像很多人所说那样,做公务员是又轻闲,压力小,待遇又好。其实,做一名好的公务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着实很难。就说义务这章,整整八大条款,每一款都是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每一款都是一名公务员必须积极主动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我感到自己的责任和压力。不过,反过来想想,这些条款里面,无不处处体现着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把这普通的岗位与伟大的事业联系起来,真的很让人觉得光荣,那多几条义务又算什么呢? 其次,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的权利、录用、任免、升降、辞退等章节。又让我觉得公务员法其实处处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影子。公务员具有双面性,它本身是强者,同 时也是弱者。当公务员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这时很大程度上公务员是一个强者的形象;而当公务员在收到不公平的待遇,甚至遭受报复打击,上级领导 的为难时,那么此时的公务员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弱者。因此,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和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对于处理和解决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带来种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无疑是非常有效的。 第三,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惩戒、交流回避等章节。又使我深深认识到,做一名公务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的行为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或喜好用事,而是要理性的,按照法律规章、和法定程序办事。要时刻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作为公务员,要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从而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第四,通过 学习公务员法的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等章节。让我深深感到,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好队伍,是一个民主、文明、进步的队伍。党领导下的广大公务员队伍是一个锻炼人才的大熔炉,这个大熔炉是历练真金的地方。 三、衡量公务员素质的标准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我认为要想成为 一名合格的优秀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首先,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掌握专门的技能,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 质等。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合格公务员不可或缺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只有当他把上述各方面转化为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时,他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称职的公务员。也就是说,公务员素质不是学历、技能、经验等的简单堆积,它具有综合性,是一个人思想修养、知识、技能、经验等的综合体现。同时,公务员素质具有实践性,即他的知识、技能和修养等必须转化为能良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 其次,公务员必须有良好的态度。公务员的素质,是态度、知识、技能等的综合体现。公务员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态度严于律己,指导行为实践,这样才能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公务员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个人形象上。即使是一位孜孜以求、切切实实为群众服务的公务员,但他如果不讲究个人形象、不修边幅,同样也会让群众难以接受。公务员的态度,还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积极健康的心态常有这些特点:保持乐观而稳定的情绪,在工作中充满热情和活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目标意识,能够把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协调一致,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并能公正评价别人,豁达宽容,自尊、敬人,建立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进取,勇于追求,善于自我克制;能够坦然冷静地接受所发生的各种事情,并迅速做出应变的反 映。据研究,积极健康的心态,至少可以:平衡生理和心理的健康;能轻松表达自我的工作,更容易带来成功环境和成功意识等。所以,衡量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2 看完《公务员法》,觉得很受教益,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 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己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 “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 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 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3 这是《公务员法》实施12年来进行的第一次修订,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职务职级并行、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等政策变化,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修订草案中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其中提到,“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对于广大担任公职的党员干部来说,这意味着“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不仅违反党内纪律, 还或将违法。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二是要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 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时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要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要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千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形成创新创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推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成熟定型,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为有力有效的法律保障。 114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公务员法》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是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增加4个层级。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把监督作为从严管理公务员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法中予以明确。将“不担当,不作为”、“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列入不得违反的纪律行为。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新增专项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申诉控告条款;规定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14 近日,大家在朋友圈纷纷转发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相关咨询,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也迫不及待进行了学习研究,通过修订对比,感受到了中央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以及对干部工作生活的关爱关心。 抓细抓小,严在日常经常。新修订更注重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用全方位的监督规范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行为,并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置,让管理视角更广更细。新修订修订的公务员发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不仅从政治立场、政治规矩进行严格规定,更要求公务员注重个人品德和家风美德,体现了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重奖重权,爱在关心激励。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公务员正向激励、关心关爱,一是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了及时性和时效性,不用像以往翘首以盼年度奖。二是针对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让经常“5+2”“白加黑”的公务员心头暖暖的。此外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也作了相应修改,还对公务员退休后择业放宽。 相信,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会得到更有效激发,队伍整体素质也会得到提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