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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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信息技术(心得)之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指向能力与应用
信息技术论文之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指向能力与应用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质量检测性质的考试,重在通过考试观察考生的整体达标水平,通过考试对教学进行调控。信息技术学业评价之所以受到关注,一方面是课程目标、内容和要求变化较大,期待学业考试体现信息技术新课程的理念;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对新课程以前的高中信息技术会考存有疑虑,期待在课程改革后的学业考试评价中革除其中的弊端。 梳理各实验省区的种种做法,我们看到,新课程为信息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提供了舞台,疏通了渠道。同时,考试评价的改革又对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回归新课程改革目标 各省区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目标的侧重点均指向能力与应用。例如,《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指导纲要》指出,命题“既要检查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要考查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方法及知识的迁移能力” ,《海南省2007届普通高中基础会考信息技术科目考试说明》指出,考试目标“具体检测学生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工作原理的了解,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生活和学习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覆盖必修与选修模块 各省区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均能体现高中新课程的基础性和选择性的原则,考试内容覆盖必修和至少1个选修模块的内容。例如,广东省等级考试的一至五级考试中分别包含有1到5个不等的选修模块内容,海南省、江苏省和福建省的基础会考中必修和选修模块内容的分值各占一半,海南省进行了“超量给题,限量做题”的尝试,不同程度地保证了信息技术新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性和选择性。多数省区以模块为单位组合试卷内容,试卷所呈现的框架清晰,结构体系明确,试题对课程内容的覆盖相对均匀。比如,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基础会考试卷的考核内容就覆盖了“考试说明”所要求内容的89%。 体现信息技术教学目标 试题设计由原来的注重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开始走向体现课程目标、注重特定情境下的问题解决。多数试题在体现“过程化、人性化、面向三大目标”方面作出了一定探索,并在克服“城市取向”、“教材取向”、“性别取向”体现考试的公平公正等方面作出了努力。 试题类型开始走向开放,具有统一标准答案的客观题一统天下的状态正在改变,倡导考生发挥个性特长,要求考生创造性答题的微型主观题和主观题的分量开始增加。 探索考试方式多样化 各省区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方式不尽相同,采用上机考试的有广东省、山东省和江苏省等,采用笔试方式的有海南省和福建省等。上机考试的方式由来已久,人们已经熟悉并接纳了这种考试方式。但由于前些年高中会考上机考试中存在的考试目标指向比较单一、考试系统的技术局限与教学内容存在差异、考试管理存在偏差,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人们开始尝试使用纸笔考试。纸笔考试能否成为信息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的有效手段之一?海南省、福建省2006年和2007年的高中信息技术基础会考的实践给出了明确、肯定的答案。考试实践证明,考试方式决不是决定考试是否达到目标的唯一变量,关键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对考试的认识引导、考试的管理和试卷试题的命制。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能够在命题中逐一落实“过程化、人性化、面向三大目标”的原则,一样能够达到预期的考试要求。新华网海南频道的记者曾报道一位校长的看法:“会考前,我对基础会考纳入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课程是不理解的,认为技术课程无法用纸笔测试。现在考试结束了,师生们向我反映,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试卷,通过案例考查学生的技术素养很有效果。我感觉技术课程是很有用途的课程。” 可见,考试方式多样化的探索与实践,是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水平考试改革的收获之一。 多种方式利用考试结果 各省区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表达各有不同,有的省份需要将水平考试结果与高考升学挂钩,采用分值量化形式表达;有的省份需要以此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学业最低标准,采用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或者A、B、C、D4个等级呈现。对考试结果的利用方式不同,考试结果的表达方式也不同。 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是评价改革的关键。比较几省区考试结果的利用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将考试结果作为高中学生能否毕业的衡量标准之一,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资格;二是将考试结果同时作为获得学分的依据,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三是将考试结果直接与高考升学挂钩,在不增加学生考试压力的同时,将考试成绩以小权重加入学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强化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