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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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城管执法工作思考认识
城管执法工作思考认识 近期,城中中队配合大队、治安中队开展了对城区主要路段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情况的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中队共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37份,暂扣单22份,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2处。经过队员长期以来的加班加点,城区主要路段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队员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形成了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与认识。 一注重提升形象,力争市民的支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二加强教育宣传,提倡人性化执法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三重视取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