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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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监督权益。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底前在全镇13个村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21日) 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召开好动员大会具体布置相关工作。 二、报名阶段(8月22日31日) 各村要在8月25日前张贴报名告示,并在8月25日31日期间派专人负责接受报名人的报名。报名以自愿报名为主,也可以由村党总支、村委会或村民联名推荐。 三、审核阶段(9月1日5日) 在报名结束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对报名者根据候选人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要说明具体原因,并于9月2日下午5时前报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各村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四、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阶段(9月6日12日) 各村要把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必要范围内进行公示七天,在公示期间各村要有专人负责接待村民的`反映并在公示中公布镇、村两级的监督电话。 五、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9月13日20日) 在经过报名、审核、公示等阶段后,由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村两委商议最终确定各村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选举阶段(9月21日28日) 各村在充分做好选举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大会结束后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公布选举结果(9月29日30日) 各村要在9月29日上午9时前,把选举结果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公布。 八、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30日) 在选举全面成功后,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挂牌运作。要及时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章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进一步明确监委会的工作职责和流程。同时,要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办法加强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监委会成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运用监督检查、民意调查、随机抽查等办法,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和问责,确保监委会的规范运作。 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监督权益,根据xxxxx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建立材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一 充分熟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突出村民的监督主体地位,增强民主监督力度和作用,有 利于形成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 利于完善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拓展村民参与自治管理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 利于强化对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有 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 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要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2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 中央及省市有 关文件精神,在 20xx 年 12 月底前,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各项监督制度。 二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一)机构设置。各村建立的村务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xx区乡(镇 街道)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字体为黑色。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监督机构,悬挂与村党组织 村委会同规格的牌子。原设立的村务监督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 党风监督员等机构和职能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 3 名成员组成,其 中主任 1 名,可以连选连任。 (三)任职条件。依法拥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热爱集体,思想政治素养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有 一定的议事能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 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小组长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领取补贴的其他村聘干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定与村党组织成 3 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有 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在 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 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报乡镇纪委和经管站备案。各乡 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选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须有 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出席才干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 通过方为有 效。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并按有 关程序补选缺额成员。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 中信任票数达下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三)有 五分之一以上 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提议要求罢免的; (四)存在 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四 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11 月 5 日-11 月 15 日)各乡镇街道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熟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了 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民主选举环境。 (二)选举实施 (11 月 16 日-12 月 6 日) 11 月 20 日前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1 月 26 日前由乡镇 街道领导小组对候选 人进行审核把关; 12月6日之前召开村民代表全议进行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大会和选举大会全程必须有 乡镇领导小组安排驻村工作组监督。选举结果按规定张榜公布,并报乡镇 街道备案。 (三)培训 学习 (12 月 7 日-12 月 12 日)由各乡镇 街道纪委 组织 财政,经管 民政等部门,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学习,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完善阶段 (12 月 13 日-12 月 20 日)认直总结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深化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把村务监督工作引向深入,提升村级民主监督力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工作列入全区小康水平自治达标率绩效考核。五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 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作。乡 镇街道纪检要发挥组织协调 监督检查 综合指导作用,全面跟踪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 农业 财政 经管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具体业务指导,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解决工作 中存在 的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硬件建设,做到有 办公场所 有 牌子 有 印章 有 档案柜 有 工作制度 有 履职记录,为实施有 效监督创新条件。大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 议事规则 履职保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考评奖惩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 会议记录制度等各项 6 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 章可循 有 规可依,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 有 序 高效运转。 (四)落实误工补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以义务监督为主,但可以赋予适当补贴。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抓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原则上 按不少于本村党组织书记误工补贴的 30%予以落实。 (五)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引导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把依法办事贯穿于选举实践的全过程,引导村民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公平 公开 公正,切实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有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和发展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20xx〕31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发〔20xx〕35号)和《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花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华办发〔20xx〕3号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以健全村务监督机构为基础,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为平台,以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整合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会、党风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并将其职能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在全镇行政村建立规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作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的村务监督工作良好局面。 (三)基本要求。(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级党组织审核后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届中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补选或调整;(3)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4)实行村干部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任职;(5)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监督程序规范,形成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长效监督机制。 二、工作步骤 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举工作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具体分为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7 月1 日 至 7 月15 日 ) 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 7 月15 日 至 7 月20 日 ) 各村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广播车、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精神要求,宣传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标准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推选前,要将候选人的标准条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上墙张贴,向全体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村民代表按标准条件选人。 (三)推选阶段( 7 月20 日 至 7 月31 日 ) 1、确定推选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2、确定参加会议人员。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等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参加推选会议的人员名单要在推选的前5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财务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候选人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合提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按照条件、职数、等额和差额选举要求,充分酝酿后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 4、候选人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呈报乡镇党委审核后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四)投票推选举阶段( 8 月1 日 至 8 月7 日 ) 推选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参加推选举人数应达到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采取等额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名额不足,举行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差额1名,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镇党委选派人员参与推选举大会全程监督。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同时呈报镇党委备案。 (五)建章立制阶段( 8 月8 日 至 8 月15 日 )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村应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总结及时上报镇党委。 (六)验收阶段( 8 月15 日 至 8 月20 日 ) 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I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I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蔡远鸣人组长,王洪治、刘纯东任副组长,张菊容、张扬、卢盛友、戴牡为成员。各村支(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全面完成。 2、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全面负责和具体指导;镇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在村级运转经费中列支5000元,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经费和误工补贴;组织线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民政办要严格依法指导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3.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对少数情况比较复杂的村,镇党委要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集中进行治理整顿,限期进行推选;对个别一次推选不成功的村,要总结教训,找准原因,派得力干部及时做工作,适时重新组织推选,确保优质圆满地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4、严肃法纪,维护稳定。推选期间,容易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要重视排查和解决影响推选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经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的,要追究有关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