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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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五篇

‎2020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组通〔2020〕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9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3号)等政策规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坚决杜绝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和认定处理不准不严的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全面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专项审核全覆盖的范围是:‎ ‎1.未纳入**年、**年专项审核范围的处级(含相当,下同)、科级干部;‎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专业技术职称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20年3月至4月中旬)。部署动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员力量等各项保障到位。‎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0年4月下旬至2021年6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档案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分类分阶段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基本完成审核登记、汇总分析和组织认定。‎ ‎(三)第三阶段:查漏补缺(2021年7月至12月)。对前一阶段中漏审、错审或未解决的干部人事档案疑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查核,补充相关材料,做好谈话解释,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升(2022年1月至3月)。从总结梳理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处理处分,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接收、审核、查借阅、转递等管理规章规范。‎ 五、方法步骤 审核按干部(处级、科级)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副高、中级)分类进行,主要方法步骤如下:‎ ‎(一)部署培训。2020年4月中旬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培训审核工作人员,以熟悉政策、掌握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 ‎(三)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分类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材料,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凡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一律暂停任职、聘用、调动等程序。‎ ‎(五)组织认定。根据审核及调查核实情况,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对干部信息已有组织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核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六)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七)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 以上步骤,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同时抽调有关干部参与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 工作人员:在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图书馆、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和组织员、辅导员队伍中抽调人员组成。‎ ‎(二)及时宣传引导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政治性、政策性强,关系到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传达专题会议和有关通知精神,密切关注本单位人员对审核工作的反映,加强正面引导,做好解释和舆情监控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审核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单位,要协调好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抽调人员要全职投入,做好有关档案审核登记、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确保审核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三)严肃工作纪律 ‎1.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电话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核认定和有关违规违纪问题核实处理工作。‎ ‎2.参与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人不能参与涉及本人、近亲属和本单位人员的档案审核,各审核小组成员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干部的档案要互相交叉审核。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十一严禁”和《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须在专用场地使用专用电脑和软件,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做好场地的调整和设备的配置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4.请各单位通知被审核人员,按模板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干部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文档保存时以本人姓名命名),于4月30日前,由单位统一将电子版的《干部信息采集表》和一寸蓝底证件照发到相关邮箱;5月12日前,再由单位统一将经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版《干部信息采集表》、有关奖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报送方式如下:‎ ‎**‎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在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年3月至**年12月。**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按规定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年3月底)。根据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案。‎ ‎2.动员部署(**年4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3.审核登记(**年4月-8月)。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并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4.汇总分析(**年9月)。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分类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年10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年10月-11月)。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为每名干部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的,由组织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批机关意见”栏,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由组织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批机关意见”栏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7.问题处理(**年11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年11月-12月)。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年12月底)。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以上程序,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环节同步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成员由**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同时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中共党员从事此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分工协调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既要按照工作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干部信息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干部入党时间、任职时间及任职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干部身份、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核实认定工作,负责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 学校纪检部门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核查,会同组织人事处对真实性存疑的干部信息进行研判确认,提出档案造假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档案保管部门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审核,负责做好审核信息登记、汇总,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涉及抽调工作人员的部门,要协调好有关工作,无条件支持配合,抽调的人员要全职投入,完成工作任务。干部本人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档案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 ‎(三)严肃纪律要求。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 为切实落实上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作用,根据中组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就我局推进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和**市组织部要求,集中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着力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为准确把握全局干部队伍现状、科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供数据支持与服务,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专项审核全覆盖的审核范围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年下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在编在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2.实践培训。各单位选派人员到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审核本单位人员档案,在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指导下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实践培训。‎ ‎3.审核登记。专项审核全覆盖,以单位进行,每个单位2人,分别负责初审和复审;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中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各单位负责对专项审核全覆盖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并负责核准后提出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2022年6月底前,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中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连同单位提出的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报卫生健康局备案。‎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干部选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初审人、复审人提出初步意见,各单位汇总情况并负责核准后提出认定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审定。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干部选任部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局。‎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专项审核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和市卫生健康局请示报告,为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部署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各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落实2名及以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优、纪律观念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三)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过程中失职渎职或违反纪律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 为深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钦组通﹝2020﹞3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我局(含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人事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除**年开展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范围之外,由我局管理的全部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内容和步骤与**年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基本一致,必须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奖惩等等基本信息,仔细审核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的关联性是否合理等。‎ 审核步骤:(1)审核登记;(2)汇总分析;(3)核实认定;(4)问题处理;(5)整理归档。‎ 四、组织领导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门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批分级实施。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人事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3月份开始,计划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中层干部的人事档案整理;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一般在职人员的档案整理。力争2021年完成我局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搞好分工协作。要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专项 审核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 ‎(四)统筹做好工作。以专项审核为契机,打牢基础、夯实责任,大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强化制度措施,规范管理程序,堵塞档案管理的工作漏洞。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同时从技术上防止发生档案涂改造假。要加强干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拓展档案信息收集范围和渠道,为干部工作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档案信息服务。‎ ‎【篇五】‎ 为深入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落实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班关于深入推进专项审核工作全覆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专项审核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为**至**年全市专项审核范围以外的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档案,重点审核管理人员的档案。‎ 全市各级公务员机关、参公单位**至**年专项审核期间应审但未审、漏审的干部档案,以及**至**年专项审核之后进入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档案,一并列入专项审核全覆盖范围。‎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市直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总体时间安排为**年9月至2020年12月,各县(区)总体时间安排为**年9月至2022年5月。各地各部门可根据管档数量、管理层级等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一次完成或分期分批完成。‎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凡《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的信息均须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各地各单位于**年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及《专项审核全覆盖干部档案花名册》(附件1)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委组织部除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外,还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指导本县(区)其他管档单位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有下属管档单位的市直单位,除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外,还要指导下属管档单位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机构。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 ‎3.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审核政策、明确审核标准、规范操作流程。‎ ‎4.审核准备。一是对本地本单位列入审核范围档案进行自查摸底,形成《专项审核全覆盖干部档案花名册》。二是做好列入审核范围的档案A4改版工作,各地各单位应确保专项审核前所有的干部档案已做好A4改版。三是对列入审核范围的档案进行整理,将散件材料归入档案,补充完善缺失材料。‎ ‎5.审核登记。按照专项审核的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中如实、详细登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初审人、复审人都要签字确认。‎ ‎6.汇总分析。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按照有关认定政策和程序,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7.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本人要进行书面说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8.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按组织认定程序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尽快解决,未查清前不得启动考察、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9.组织认定。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核实的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集体研究认定,经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组织部部务会或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确认。‎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或者“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经过重新认定的,还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10.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调查核实取证的原始材料、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整理归档。各地各单位要将干部本人签字确认、经组织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全数制作复印件,形成资料汇编,并将原件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各地各单位要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与《专项审核全覆盖干部档案花名册》进行比对,确保列入专项审核全覆盖范围的干部档案应审尽审,不留死角。‎ ‎11.工作总结。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完成后,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市直各单位于2020年12月底,将书面总结报告连同《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汇编,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于2022年5月底将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并收集汇总本县(区)《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汇编资料,留存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管理的干部档案数量及档案基础情况,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任务。要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保障措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报告。要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加强正面引导,为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搞好分工协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干部选任部门负责审核所联系干部的档案,干部监督部门负责核实处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干部人事档案部门负责业务把关和指导服务。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专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及有下属管档单位的的市直单位要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与巡视巡察工作和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市委组织部将组织专门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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