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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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大全 公安人员心得体会
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大全 公安人员心得体会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大全 公安人员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今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具有重大意义,它预示着新疆将迎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做为新疆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兵团将在这次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我个认为如何迎势而上,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使得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我们当前的主要工作。 一、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努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更好地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兵团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兵团经济取得了突飞迅猛的发展,广大职工生活有了质的飞跃。但在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历史欠账。兵团只有抓住中央和地方对口支援的有利时机,做好规划,紧密配合,加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综合实力,才有实力改善职工住房、道路、教育、医疗、文化娱乐设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就业岗位,扶助低收入人群,不断改善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跨越式发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兵团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走科学发展道路、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作为兵团大发展的根本途径。通过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兵团公共服务能力,从而实现兵团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兵团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在2015年基础上均翻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兵团特殊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优势在于组织化程度高、集团化特点突出、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兵团的这种特殊体制与经济市场经济体制有不相适应的方面,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把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作为兵团特殊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紧密结合的有效措施。兵团要断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屯垦戍边实现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推进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接轨,为兵团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中央和对口支援与自我发展的关系 兵团的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地方的支援,但归根结底还要靠兵团的自我发展,只有把中央和地方对口支援的输血与增强兵团自我发展能力的造血结合起来,兵团才能得以大发展。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兵团的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严峻挑战,还需要中央和地方从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多方面扶持。但要克服等靠要拖的惰性,要切实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振奋精神、紧跟步伐、转变作风、科学谋划、提高效率,增强兵团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兵团要通过深化改革,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发生根本转变,适应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将兵团现在以农业为主导向新型工业转变,以团场经济为主向以城镇经济为主转变,以单一经济为主向多种经济和-谐发展转变;改革发展,兵团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内部环境,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稳定职工队伍。加强兵团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力量建设,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兵团的大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六、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 兵团是新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兵团事业放到新疆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支持兵团经济的发展,就是支持新疆民族经济的发展,兵团经济的发展的各项工作离不开自治区有力的支持。兵团要主动与地方对接,形成兵地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加强兵地合作、发展融合经济,不断推动兵地团结、民族团结。兵团与地方相互支援,才能全方位的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 七、兵团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的关系 兵团要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是中央对兵团提出的新要求,兵团担负着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的特殊使命,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丰富屯垦内涵,转变屯垦方式,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和经费保障。兵团要忠实履行维稳戍边的政治使命,通过跨越式发展,夯实维稳戍边的基矗长期以来,三股势力的分-裂 活动 在新疆依然存在,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 活动 、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维护祖国统一,保证新疆的长治久安,兵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八、兵团大发展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 兵团党委提出到2015年,兵团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23∶46∶31;到2020年,生产总值达到2600亿元,占自治区生产总值由现在的12.5%提高到2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6∶56∶28。兵团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将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结合起来,把战略与战术结合起来,把当前的事情做实做好,项目逐一落实,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城镇化率、发展新型工业化以及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的对口支援,高质量的完成近期目标,从而为实现长远目标打下良好基矗 新疆公安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此次大宣教活动以解决基层单位影响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大学习、大教育、大宣传、大走访、大整治为载体,把大宣教活动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转变干部作风、整顿后进、治理非法宗教、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各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着力查找和解决影响稳定发展的思想认识问题,通过说事明理,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辨别事非的能力,达到坚定政治立尝增强前进信心的目的 会议要求以开展形势报告会、专题讨论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现身说法警示会、典型事迹报告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让各族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感受变化,接受教育。 阿克苏地区以长治久安大学习、大教育、大宣传、大走访、大整治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注重从领导带、制度推、实践学、考核引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长治久安大宣教活动的开展。 一、领导带。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由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带头学习。分层次分内容系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民族团结政策、十七届六中全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二是由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讨论。根据集中学习的内容,由领导干部带头发言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岗位实际纷纷发表讨论,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通过主讲和领学,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更好地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二、制度推。制定学习计划,完善推进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实行考学制度。政治学习每月结束,由局办公室根据所学内容统一拟定考卷内容进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进行补考,并列入年底干部考核依据,三是制定考勤制度。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学习,不得因私、因事请假,确因并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主要领导请假,通过制定一系列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三、实践学。一是拓宽活动领域,在农机各生产经销企业中广泛开展长治久安大宣教活动,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二是成立扶贫慰问组,由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乌什县奥特贝希乡墩阔坦村开展走访慰问 四、考核引。一是细化量化个人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并把政治学习内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勤结果计入个人年终考核二是加强日常考核,每月、每季度政治学习结束后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和业务素质测评,考试成绩列入年底干部考核内容。通过考、比、树,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学习方向,突出学习重点,改善学习方法,逐步养成了主动学习、积极思考的习惯,进一步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符合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又一部与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她有助于规范公民的公共行为,也规范执法者的许可权,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演变而来,填补了我国《刑法》和《民法》之间的空白。做为一部法律,她更具备了更高的强制效力,对公民的公共行为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新形式下的新问题作出了解释,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使老百姓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119条。这部法律的立法主旨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从条文数量上看,现行条例5章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6章119条,条文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第6条专门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10多种,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这些行为的增加规定。比如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增加了一些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按照500元、1000元处罚。 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由初审时的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次增加了26条,专门有一章的规定。 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第七、更加注重对特殊人员的保护。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还未成熟,讯问未成年人应注意保护他们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84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取消了初审草案中对上述人员可以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显然都涉及到对警察权力的规范,甚至可以直接表述为对公安机关的限权。而在另一方面,则也意味着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进一步明确界定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权限,减少以罚代法、僭越法律现象的泛滥。 总之,公安执法部门的许多治安管理行为,将更加有法可依。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治安处罚的范围、力度都有所加强,处罚程序则更加规范。这一法律的实施,将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相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