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管理规定及氨瓶储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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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管理规定及氨瓶储运规定

液氨储存规定及液氨钢瓶储存要求、运输要求 氨是氮氢化合物(氮占总含量的82.3%),在常温常压下是无色气体。氨有毒,易挥发,人体吸入后,会刺激、腐蚀呼吸道。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识》(GB18218-2009),液氨超过10吨,就是重大危险源。在常压下把氨气冷却到-33.4℃,或在常温下把装在密闭容器的氨气加到一定压力,氨气就会液化,成为液氨。常见的装在压力容器钢瓶里的液氨,通常是加压液化而成。气化过程中带走大量热,所以被用作制冷剂。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液氨钢瓶储存要求、运输要求。‎ 液氨气瓶运输要求 ‎1、首先装载液氨的罐车在使用前一定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测试,例如水压测试和密闭性测试等。通常完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其次液氨运输的罐车必须为专门运输液氨的不得与其他液体混装。‎ ‎3、罐车需进行定期检查严禁过量充装。‎ ‎4、还有充装液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熟练掌握各种安全知识,以及防毒知识具备紧急事故发生处理能力。‎ ‎5、在液氨运输中遇到高温炎热的夏天应该避免暴晒,应该选择早晚运输。‎ 按规定,充装液氨这类危险货物,钢瓶不能灌满,要预留一定空间,防止液体遇到高温后膨胀。安全阀失灵、钢瓶厚度不够、管道老化等设备的质量问题,也可能导致液氨泄漏爆炸事故。‎ 为便于运输、存储,液氨一般装在压力钢瓶中。液氨引起的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通过对气瓶爆炸事故的统计分析,导致气瓶物理性爆炸的主要原因是过量充装;造成气瓶化学性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物料倒灌。‎ 当液氨装满瓶(过量充装)时,外界温度由20℃上升到25℃时,钢瓶中压力从原来的8.71大气压升至92.72大气压;在预留空间的情况下,就算温度升至60℃,钢瓶内也才25.80大气压。‎ 一旦爆炸,瞬间液氨泄出,立即挥发成气体,和空气混合后,如果遇到火源,会发生二次爆炸。钢瓶顶不住气体的压力而爆炸会造成液氨泄漏,制冷系统中管道、阀门不严实,或者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都会造成液氨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液氨钢瓶储存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须遵守国家危险品贮存法规,钢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和场所应设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置"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且距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钢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钢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钢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钢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5.钢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创新新全塑型钢瓶固定板和钢瓶固定架非常完美地解决钢瓶存放和钢瓶固定问题,提高安全性和避免钢瓶摆放的杂乱无章,符合美国职业健康管理局标准OSHA 29 CFR.1910的规定,钢瓶安全大大提高。创新性钢瓶固定板和钢瓶固定架的全塑结构,不会像钢制产品那样笨重、发生生锈和掉屑,特别适合无尘室、洁净室、手术室、电子室等对洁净要求高的场合。‎ 液氨钢瓶使用注意事项 首先,液氨属于危险品,所以钢瓶一定是要由专用的危险品车子运输,如果遇到没有危险品资质的车子运输钢瓶,千万要拒收,拒绝使用这类不规范的产品!‎ 其次,液压钢瓶属于重货,搬运一定要用叉车或者专业吊装,千万不能人工搬运,否则就会有意外事故的发生!‎ 查看钢瓶外观是否有破损或者锈迹斑斑等情况,如有严重损坏的拒绝使用,另外查看液氨钢瓶上面是否有出厂的合格标签,随货的产品资料说明!如果什么都没有,也拒绝使用!‎ 既然液氨是属于危险品,那么在使用时,操作工人一定要穿戴好防护装备,比如防护手套,防护面具和眼镜,防护服等等,以防发生泄露导致人员伤亡!所以一定要全面防护!‎ 使用完后的液氨钢瓶,一定要拧紧阀门,即便是全部用完也要拧紧!然后存放在空旷的场地上,而且要通风存放,避免阳光直射!‎ ‎(1)氨在常温下具有很高压力,连接液氨钢瓶的管线应使用符合压力标准的软管(例如不锈钢编织波纹管)并定期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氧气管、乙炔管等橡胶管,严禁使用卡箍的连接方式;‎ ‎(2)使用气态氨时,连接钢瓶出口应使用氨气专用减压阀,严禁使用其他减压阀,并注意钢瓶的气液相,防止液氨液体进入减压阀;液氨钢瓶必须保证防震皮圈的完好。‎ ‎(3)因氨对铜具有很强的腐蚀作用,所有连接件都严禁使用铜质或含铜材质的管件(管线、接头、软管等)。压力表应使用氨气专用压力表。‎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可以参考纽瑞德液氨2113钢瓶的存放要5261求: 1. 气瓶使用和检验遵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4102《气瓶安全1653监察规程》的规定。 2. 气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应该不小于10米,气瓶不得撞击。 3. 气瓶的瓶子严禁沾染油脂。 4. 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该留不小于0.04MPa剩余压力。 5. 气瓶充气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6. 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做外表检查及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验在充气单位进行。‎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17-03-10 16:43:26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xuexila888@qq.com 惠燕 我要投稿 ‎  为了加强液氨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制定了液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液氨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  一、 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 ‎  (1) 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  (2) 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  (3) 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  (4) 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  (5) 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  (6) 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  (7) 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  (8) 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  (9) 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  (10) 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  二、 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 ‎  (1) 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  (2) 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  (3) 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  (4) 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  (5) 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  (6) 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  三、 氨槽的管理 ‎  (1) 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 铜洗排管15 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 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 ‎  (2) 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  (3) 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  (4) 严禁高液位贮存。‎ ‎  (5) 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  (6) 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  四、 设专人充氨 ‎  (1) 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  (2) 充氨人员必须熟悉液氨的工艺流程,液氨的化学性质以及泄漏的紧急处理方法。‎ ‎  (3) 充氨人员负责阀门开关,监测氨槽液位,压力的变化。‎ ‎  (4) 氨车人员必须配合好车间充氨人员的工作。‎ ‎  (5) 充氨人员必须服从生产部的安排,充氨由生产调度统一协调安排。‎ ‎  (6) 充氨员和氨车押运员在氨没有结束,软管没有卸下之前严禁脱离现场。‎ ‎  五、 凭票充氨 ‎  (1) 氨车必须持充氨通知单。‎ ‎  (2) 充氨通知单上必须有氨车人员,以及生产部长(或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签字。‎ ‎  (3) 充完氨后,充氨人员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并妥善保管。‎ ‎  六、 液氨计量 ‎  (1) 交接班必须如实填写1、2、3号槽液位,交接清楚,不要涂改。‎ ‎  (2) 外售液氨另计。‎ ‎  (3) 当班期间不论是否倒氨或出售或开冰机,各槽液位均会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而出现小幅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盈亏当班自理。‎ ‎  七、 氨车管理 ‎  (1) 所有氨车进入厂区一律服从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  (2) 进入氨界区车辆慢行,倒车有人指挥。‎ ‎  (3) 充氨作业必须与车间专门的充氨员紧密配合,氨车人员服从充氨人员的安排。‎ ‎  (4) 气氨必须按指定的方法进行回收,对不能回收的只能向水中泄压。‎ ‎  (5) 由氨车人员操作的钢丝软管必须遵守最先上,最后下的原则,严禁中途拆卸。‎ ‎  (6) 氨车严禁乱停乱放。‎ ‎  八、 充氨规定 ‎  (1) 原则上,只能从3#贮槽充氨,3#贮量不够时,应提前从生产槽倒入足量,方可充装,严禁边产边装。‎ ‎  (2) 充氨过程中,如出现泄漏或其它意外情况,必须马上停止充氨,直到妥善处理符合要求。‎ ‎  (3) 充氨过程中,应加强与吸收联系,防止气氨压力超高,引起事故。‎ ‎  (4) 充氨工具,防护用具,必须认真保管,用后及时放回消防柜中保存妥当,以保证下次充装时能用,不能使用的及时更换。‎ ‎  九、 事故预防 ‎  (1) 氨界区内必须配备防毒面具。‎ ‎  (2) 如管道、阀门出现轻度泄漏,必须马上切断氨源,再安排人处理,以不能切断氨源的,迅速用水冲淋,再安排人处理。‎ ‎  (3) 对突发的重度泄漏,必须想法与氨槽、氨车切断。并迅速上报生产部,对不能切断氨源的,迅速用水冲淋泄漏点、稀释后再想法切断阀门。‎ ‎  (4) 当泄漏较大并无法控制时,应迅速通知附近人员往上风处疏散。并上报生产部组织消防车用水稀释。‎ 液氨贮存应在储存温度的的压力高于其饱和蒸汽压,使其保持在液态,一种是常温下储存,一般的使用压力为1.3-1.6Mpa左右,设计压力应取2.16Mpa,另一种为常压储存,则其温度应在-33.4度以下的低温下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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