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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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县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县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成立涡阳县运输保障组,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运输保障组组长:梁峰;副组长:陈晓明、侯保义。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值班电话:05587258117。‎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的工作职责 ‎(一)道路运输保障组织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道路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其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要按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 ‎(三)负责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道路运输保障车辆。配备20辆5吨以上的货车,辖区内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能满足需要时,应立即向县政府和交通局报告并申请运力支援,由县政府和交通局负责协调调动其他地区的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予以支援。‎ 在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并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统一部署下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并在车辆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强制收缴,并进行处理。‎ ‎(二)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 ‎(三)应急运输保障人员。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四、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一)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措施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以上车辆或设备执行同一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时,应由车队队长带队,10辆以上的,由单位领导带队,20辆车以上由上级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受损、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本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补偿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运价参照当时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执行,可视情对参与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适当减免部分货运附加费。‎ 五、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的手机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要加强对应急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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