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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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根据《xx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x疫指〔2020〕81号),结合龙王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摸清底数、确保精准发力"的原则,一手抓剩余未脱贫人口脱贫,一手抓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和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对贫困人口逐户逐人认真排查,重点掌握因疫外出务工受阻、对当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一律摸底核实。加大外出务工补贴宣传,按照上级政策对贫困户劳动力有外出务工需求的,做好协调服务,并积极向主管部门申请100元至500元交通补贴。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汇总分析。‎ ‎2、对贫困人口逐户逐人认真排查,重点掌握因疫农产品滞销、特色种养产业市场萎缩而导致全年收入下滑等情况。‎ ‎(二)多措并举开展生产经营。‎ ‎3、加快2020年贫困户产业申报。对贫困户正在实施、计划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一律加快推进,促进贫困户收入增加。大力宣传在5月底前(以乡镇签署的项目审核时间为准)申报的特色农业项目在原奖补基础上提高20%,鼓励贫困户增加产业发展。‎ ‎4、保障贫困户农资供应。根据贫困户需求,统一组织农业或农资企业,将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和仔畜雏禽及时供应到贫困户。‎ ‎5、支持带贫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重点对带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蔬菜、禽类等经营主体,按照《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政策的通知》(南政办秘〔2020〕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扶持。   ‎ ‎(三)想方设法保障稳岗就业。‎ ‎6、开发公益岗位促就业。开发一批乡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等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 ‎7、规范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确保80%以上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 ‎8、加大对扶贫车间支持力度。加大扶贫车间带贫奖补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为扶贫车间带贫奖补申报工作。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新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扶贫车间内贫困劳动者年工资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的或签订用工合同(协议)并上班三个月每月工资高于300元(含)低于500元(不含),按实际工资收入的50%给予岗位补贴;年工资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或签订用工合同(协议)并上班三个月每月工资高于500元(含),按实际工资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或每月补贴不超过500元。居家就业扶贫基地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参照扶贫车间岗位补贴标准执行。‎ ‎(四)切实抓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9、加快资金拨付使用。针对疫情影响,将产业、就业和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资金使用重点,加大奖补力度,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10、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贫困户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加快审批进度,及时办理。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灵活方式办理贷款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11、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2020年申报的项目,积极申请项目实施。对已开工、待开工的扶贫项目,一律尽快复工复产。‎ ‎(五)深入实施电商和消费扶贫。‎ ‎12、促进贫困地区产品网销。加大电商和消费扶贫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电商奖补带贫政策。对收购销售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的电商经营主体在省奖补的基础上按照其收购网销额再给予10%的奖补。对电商扶贫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实际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对积极销售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的商场超市、商贸企业等分别给予5%、10%的补贴,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收集农产品信息并进行发布的农村电商网点,按成交额5%给予奖补,每个网点每年不超过3000元。‎ ‎13、支持电商创业就业。加大电商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电商奖补带贫政策。对贫困户新开设网店且销售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其物流快递费用按照每单1元予以补贴。支持电商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聘用贫困户,对电商企业新招聘录用贫困户且签订一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按照每人1万元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14、宣传家政扶贫政策,鼓励贫困户参加家政培训,引导家政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六)紧盯返贫致贫强化综合保障。‎ ‎15、加强动态预警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收入偏低脱贫户、收入锐减脱贫户、非贫困户中的“边缘户”进行分类监测,逐级摸底、建立台账、及时预警。‎ ‎16、做好兜底保障。对全乡未脱贫贫困户人口38户123人逐户逐人进行摸排,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要逐户逐人说明情况。‎ ‎(七)科学施策开展精准帮扶。‎ ‎17、积极开展社会帮扶。鼓励机关食堂、职工认购等方式采购贫困群众农产品,帮助解决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18、扎实开展走访。有序推进走访帮扶,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一村一计划”。‎ ‎19、强化驻村帮扶。驻村干部要坚持在岗在位,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跟踪了解新冠肺炎确诊贫困群众救治情况,给予关心慰问。抓紧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抓好贫困群众春耕备耕、就业务工等工作,有序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落实。‎ ‎(八)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20、进一步核查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核查贫困户房屋“漏雨、裂缝、危房”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1、进一步核查贫困人口"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律动态清零。‎ ‎22、进一步核查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核查贫困户“是否全部参加新农合、慢性病人办理慢性病卡、医疗花费导致入不敷出”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律动态清零。‎ ‎23、进一步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核查贫困户“自来水不通有杂物、其它饮用水不安全有气味用水不足”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律动态清零。‎ ‎24、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考核反馈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一律整改到位。‎ ‎(九)迅速形成强大攻势。‎ ‎25、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和扶贫专干要一律到岗履职。‎ ‎26、推深做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到位。各单位要在集中精力做好防疫的同时,转变扶贫的思路和方式,快速主动恢复开展扶贫工作,各单位要紧盯政策落实到位,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帮扶到位,切实抓好扶贫的难点重点任务。‎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 ‎(三)、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严实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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