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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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五严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五严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五严规定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文件 建教发(2009)58号 ?????????????????★???????????????? 关于严格执行《省教育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监察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的意见〉中“五严”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 依据《省教育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监察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以下“五严”规定: 一、各类学校要严格禁止给年级、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高考、中考的升学率和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学生的高考、中考的成绩和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在社会媒体进行以分数和升学率为主要内容的片面形象宣传,不张贴横幅、喜报等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升学比例和录取人数。 二、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体育活动和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年级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坚决制止有偿家教。 三、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各类学校要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行为。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禁止有违法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09年6月15日篇二:五严规定 江苏省“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在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报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篇三:省教育厅五严规定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 “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徐州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条禁令” 1、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4、严禁节假日补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 7、严禁违规招生;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学习五严规定心得体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