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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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计划

东买里镇学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根据《巩留县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管理,提升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有效地推进我县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决定以学区为单位进行少数民族教师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培训的通知,加快提高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展开对少数民族进行5+1培训模式。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积极做好东买里镇学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工作,对学区少数民族教师进行培训,培养德才兼备、能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机构 ‎ 成立了以学区主任为组长,中学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小学校长、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组长:于海军 (东买里镇学区主任)‎ 领导小组副组长:阿不都沙拉木 (东买里镇中学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毛祯德 (东买里镇中学学区副主任)‎ 李江声 (东买里镇乌图布拉克小学校长)‎ 阿布加提努尔 (东买里镇公尚小学校长)‎ 王淑华(东买里镇公尚小学书记)‎ 亚库普江 (东买里镇莫因古则小学校长) 曾涛 (东买里镇莫因古则小学书记)‎ 杨晓红 (东买里镇红光小学校长)‎ 阿不力米提 (东买里镇红光小学书记)‎ 张诗业 (东买里镇奥依塔木小学校长)‎ 郭俊 (东买里镇大营盘小学校长)‎ 佟翠芳 (东买里镇大营盘小学书记)‎ 王峰 (东买里镇中学教务主任)‎ 肖克热提 (东买里镇中学副教务主任)‎ 二、培训对象:东买里镇学区全体少数民族教师(民考汉且能完全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教师,持有保安证的保安人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各校周一至周五每天6:30—7:30在本校加开1小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课,每个周六集中在学区中学加开一天的国家通用语言的强化学习,上午集中学习4课时(10:00-1:30),下午进行测试(4:00-6:00),阅卷(6:00-7:30)(每周提前做好测试准备)。‎ 四、培训任课教师:各学校语文教师(具体人员件附件)‎ 五、培训内容:MHK教材内容 六、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培训教师 ‎12月2日 东买里镇中学中学部 ‎12月9日 乌图布拉克小学语文教师 ‎12月16日 公尚小学语文教师 ‎12月23日 莫因古则小学语文教师 ‎12月30日 红光小学语文教师 ‎1月6日 奥义塔木、大营盘小学语文教师 ‎1月13日 东买里镇中学小学部 ‎1月20日 待定 七、培训管理 ‎1、每周六由学区七所学校的校长或书记负责培训工作对各学校的培训学员进行管理、及处理相关的事宜。各学校书记或校长必须在培训当天在培训地点,不能随意离开学校 ‎2、全体应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必须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否则将追究学校领导和个人责任,不得不请假的教师必须通过本校领导批准后,履行请假手续交学区后方能离校 。‎ ‎3、学区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每天的考勤工作。‎ ‎4、每位学员必须有培训笔记 ‎5、当天培训学校领导负责本校培训教师要写做好每周的材料收集汇总等工作(上课、测试、改卷、成绩汇总、信息上报及总结等),所有工作必须当天完成。 6、每周的测试由组长和副组长及成员亲自监考,确保考试的真实有效 ‎7、试卷一律密封,对在考试和阅卷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及学校将严肃追责。‎ ‎8、每周的考试成绩在各校公示栏里进行公示。‎ 八、考核制度 ‎1、每周六下午进行测试将把考试成绩计入年底考核。‎ ‎2、培训进行阶段性和终结性培训总结。‎ ‎3、将培训考勤纳入学校的考勤中,按考勤制度执行。‎ ‎4、 担任培训教学的教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加考核分(0-2分)。‎ ‎5、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考虑调整工作岗位。‎ ‎6、充实教师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业务存档。‎ ‎7、所有的考核参照《东买里镇中学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东买里镇学区 ‎2017年11月29日 东买里镇学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计划 东买里镇中学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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