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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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团委工作范文之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方案
团委工作范文之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方案 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以育人为宗旨,通过比赛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展示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拟举办首 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青春之歌”校园十大歌手比赛 二、参赛对象: 高一全体学生 三、参赛方式: 1.自愿报名; 2.分预赛、决赛两阶段。 四、比赛时间: 1.报名时间: 5月4日-5月7日,各班文艺委员统一将本班报名名 单上交 2.预赛时间: 5月18日晚修时间 3.决赛时间: 5月24日第八、九节课 五、比赛地点:体育馆 六、具体安排: (1)舞台设计及背景布置:团委学生会文艺部、宣传部 (2)灯光音响:信息组 (3)场地安排:体育组、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4)舞台监督:学生会纪检部(后台)、文艺部(前台) (5)录像、摄影: (6)宣传:校园广播站、文艺部出海报 (7)来宾接待:团委学生会外联部、校礼仪组 附:比赛细则 一、评委 二、评分标准(总分10分) 1.吐字清晰、发音标准,对歌曲力度、节奏等有较好的处理(3分) 2.有自己的演唱特点,对所演唱的曲目有较好的表现力(3分) 3.精神面貌好,服装整洁,端正大方(1分) 4.现场感染力,演唱感情丰富,有激情,听众反映情况热烈(1分) 5.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应变能力。(1分) 6.综合印象,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1分) 三、评分办法 1.邀请学校音乐科组的专业老师担任评委。 2.采取十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分数相同者取小数点后三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总分取平均值。 四、奖励办法 颁发校园十大歌手证书(并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奖品,其余进入决赛选手则颁发校园优秀歌手证书及奖品。 五、参赛要求 1.比赛限于独唱或者两人对唱(歌曲时间控制在3-5分钟),必须于5月7日前将名单(包括参赛者姓名、性别、曲目)上交学生会文艺部,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曲目,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2.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 3.演唱时可用乐队伴奏,允许伴舞,也可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吉它等乐器中的一种作为伴奏,也可用录音带或光碟伴奏(音源自备)。 4.鼓励自主创作或者改编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改编歌曲以及带有精彩伴舞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5.各参赛选手要在演出前30分钟到达后台签到处签到,提前一天由学生会文艺部通知安排抽签决定演出顺序,并将伴奏带或光盘(标明曲目序号与伴奏声道)交给文艺部的负责人,统一递交给音响老师,选手提供的CD、VCD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6.选手对比赛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特殊要求,应于比赛前一天与学生会文艺部联系,协商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团委学生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