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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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总结3篇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总结3篇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总结1 我局紧扣 执法监管是第一职责 的工作要求,坚持 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的方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采取各项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多发势头,确保了社会安定和谐。现将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工商局部署,按照《201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 团队计酬 、 发展人员组成网络 、 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 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期间,涵江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3处,教 育、遣散传销人员100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起),罚没入库0.2万元;城厢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案件1起,遣散传销人员7名。 (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牵头组织打击传销考评工作,扎实推动打传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协作效能。其中,涵江区工商局于6月18日牵头召开涵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创建省级 无传销社区(村) 和 无传销县(区) 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荔城区工商局牵头召开的荔城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于6月16日在莆田二套 荔城新闻 播出;秀屿区工商局于7月8日在坝津村举办了全市防范传销进村居宣传活动,秀屿区副区长在会上与该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北岸工商分局协调公安、民政建立了协作查处、遣散安置的打传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提高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抵制传销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厢区工商局于6月16日深入到筱塘社区,进入老年人大学进行现场授课,引用生动的传销实例,与老年人 共同学习传销的危害,并引导老年人认清传销,抵制传销;秀屿区工商局以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 、 无传销县(区) 活动为契机,印发 致房屋出租户 、 致企业 、 致大中专学生 和 致村(居)民 和 致家长一封信 等5封公开信500份;湄洲岛工商分局于6月18日在妈祖中学门口联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共发放打击传销读本50多份;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仙游电视台、中心城区LED展示屏、公告栏上发布打击传销的公益广告,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行行政指导,直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走访全市8家直销企业,督促各直销及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对本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计酬奖励制度、信息报备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各相关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不合理囤货、夸大宣传、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上报和整改规范。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安利、无限极、克缇、玫琳凯等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加盟店铺、自营店就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及营销环节、退换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企业虚假宣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直销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管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其规范发展,共备案直销会议20场次。四是推动建立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交流,督促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促进规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防范传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自身对传销的概念、危害等认识不清,缺乏底气,不敢靠前宣传、主动指导。 2.、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在开展201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只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没有开展打传规直的具体执法行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本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底数都摸不清。 3.、部分县区今年没有新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 和 无传销县(区) 活动。全市现有 无传销社区(村) 182个,其中仙游县14个,荔城区7个,城厢区110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1个,北岸37个,湄洲岛1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站在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二)突出整治重点。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继续深化整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确保 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要在学生群体中重点宣传网络传销的特点和危害,切实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起全民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 (四)继续推进创建。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 无传销县(市、区) 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18〕134号)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把 无传销社区(村) 、 无传销县(区) 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迎接年底的综合检查。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总结2 18年,我局按照市工商局、县综治办和公安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泾川建设的目标任务,以确保我县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 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学校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维护稳定工作。 根据省、市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18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局对18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评打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并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和办法,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检查考评(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打击传销考评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泾川县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力量于 18年12月1日 至 12月10日 对全县打传工作进行了考核自评打分,全面客观地评价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绩效。 二、县局党组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传销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形成合力(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亲自过问打击传销工作并多次做出专门批示。18年,我县建立了由到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工商局设立了联席会议办 公室。联席会议由综治、工商、公安、法院、检察、商务、教育、民政、财政、银监、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健全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我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我局积极会同教育局、东街社区,在泾川县职中、泾川一中、东街社区等重点学校和社区广泛开展了以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县移动、电信公司等部门,向全县社会发布防范抵制传销公益短信50余万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及时分析和评估辖区传销活动态势和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预防和处罚工作力度,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为积极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工商干部严格能够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制定行动方案,迅速采取行动,保证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力推进。18年,全县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730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共同努力,我县未发生因打击传销工作不力或涉传案件处置不当造成的涉稳事件。 四、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未因传销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18年,我局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工作中,更加注重对涉稳涉众传销案件的协调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维稳意识和实战水平。因为预案周密,措施得力,既成功预防和打击了传销罪犯,又最大限度做好了广大传销活动底层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积极推进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及时搜集、汇总、填报涉传人员及案件信息(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应用工作。18年我们开通并率先试点运行了国家工商总局研发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自运行以来,系统在掌握了解传销动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辖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较少(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全省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主要把《刑法修 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赠送《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书籍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时曝光打击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 同时,每年充分利用公安机关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积极向群众宣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展览和发放资料手册等活动,展示近年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的战果,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手段,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识假能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七、基层组织和基层综治网络发挥作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落实,对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的情况,及时清理,防止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一年来,我局在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互通信息、召集会议,按照省、市局下达的“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任务,开展了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我局认真做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打击传销工作,充分发挥“两委”对辖区民情商事、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初步实现了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 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推动了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切实让传销组织“住不下来,传不下去”,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活动的流入和流出,最大限度地遏制流窜传销活动。 八、设立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或给予了经费保障,在执法办案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标准分0.1分,自评不得0.1分) 目前我局在打击传销宣传和预防工作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与上级要求,还需加大经费投入,以便更好地保障打传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九、广大群众及社会舆论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反映良好(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几年来,在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局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打击传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为泾川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对打击传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0.02-0.05分(总分达到1分,不再加分) (一)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二)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特大、重大案件取得成果的。 近年来,因我县“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基本到位,专项行动及时,至今未发现传销行为,无查处传销案件。所以自评不得分。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总结3 按照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部署,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我县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从20XX年3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1个多月的专项整治,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打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3月份以来的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月26日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县的传销问题进行了通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xxx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打传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xx县打 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并对我县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3月1日,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影剧院召开了全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xxx、县长xxx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举全县之力,力争通过2个月的时间,彻底摧毁在我县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月2日,县委、县政府又在县城召开了xx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大会,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全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序幕。 二、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组织保障。为确保打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一是成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打传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法、检、公、司、武装部、工商、建设、市容、房管、计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从相关单位抽调执法人员155人组成四个打击传销行动小组和一个宣传小组,力量之强为打下这场攻坚战打下了基础。二是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先期拨付打传经费30万元,保证了打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制定了《xx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在打传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单位和个人将公有和私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不允许出面打招呼和说情; 对传销分子和传销场所的处理上坚决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和“两停”措施,即对传销人员百分之百要处罚,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集会、居住场所的房主收取的租房押金要百分之百收缴,对违规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主要百分之百处罚,对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停水停电。上述措施为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着力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我县在打击的同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出动宣传车、定点宣传、媒体(报纸和电视)报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大力宣传了打传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传的工作部署,做到了电视上有声音、报纸有专版、宣传有专栏,在全县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一是在xx电视台和《今日xx》报社制作专题节目,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跟踪报导打击传销工作进展 情况,对为传销提供场所和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适时播报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曝光传销窝点和违法、违规房主。三是开展定点宣传,在县城大圆盘、桂康小区等传销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开展巡回宣传,出动2辆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活动的政策法规和举报电话。五是组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社区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横幅、标语等向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 四、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着力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一是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凡被查实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若在3月22日前主动到县打传办接受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遣返传销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3月18日至3月22日凡是主动清退传销人员的,不再追究出租房主的责任;从3月23日起,一经发现出租房屋内居住有传销人员的,一律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对出租房主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截止3月31日,已有78户出租房主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处理涉案房东35户,扣押房租押金及租金共9.9万元。 二是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工作。3月19日-21日,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靠前服务,把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印成资料,到传销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天下步行街、桂康小区设点宣传,发放<办理暂住证须知>、<房屋出租须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