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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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

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 为把全县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握重点,全面提升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文明委领导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百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为龙头,以改变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文明新风为突破口,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示范,点、线、面结合,网状式发展,乡镇、县直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通过以项目带动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部门特点,真正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户户有变化。使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新内容、新亮点,为实现“三个三分之一”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 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为便于工作指导和工作衔接,全县三十五个乡镇划分为两个片区。亨地、鱼洞、黑树、林口、以勒、茶木、大湾、花朗、坡头、仁和、母享、堰塘、尖山、果珠、盐源、五德、干沟、牛场、坪上、花山、碗厂、杉树、场坝、以古、安尔等二十五个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镇雄县委镇通字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实施。罗坎、李子、雨河、木卓、芒部、板桥、乌峰、中屯、泼机、塘房等10个参与“安全文明通道”创建的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要把重心放在公路两侧并不断拓展深化。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乡镇集镇、公路沿线的所有村寨、农户、学校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创建成文明集镇、文明村寨、文明农户、文明学校和文明企业。‎ 文明集镇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其标准是: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根本好转,无卫生死角、无车辆乱停乱放和阻塞交通等现象,街面硬化、清洁,店铺整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5%。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无黄赌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有明显的文明集镇创建标志。‎ 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参与。文明村寨的标准是:有简易的卫生保健室、文化活动室。党群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85%,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0%。文明农户的标准是:户均有一幢白房,有一块水泥院坝,有一条硬化的联户小路,有一排绿树,室内外卫生、整洁。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加“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无毒家庭”的创建。‎ 文明委成员单位、挂钩扶贫单位在参与乡镇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过程中,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在所联系的乡(镇)中的主干线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创建水平较高的村寨,将其创建成能体现自身职能特点的示范点。‎ 文明学校的创建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的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标准是:校园美化、绿化、亮化效果明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常抓不懈,各种宣传醒目、齐全,学生守则、教师职责装框上墙。有一个能基本满足教师、学生锻炼的体育场,有学习园地、图书室和国旗升降台,有明显的创建文明学校的标志。‎ 文明企业的创建:由乡镇党委指导、企业自身组织实施,其标准是: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的标语、警示醒目、齐全,环保要求基本达标,有 “职工之家”和“学习园地”,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明显的文明企业创建标志。‎ ‎(二)“安全文明通道”的创建 ‎“安全文明通道”指镇雄至罗坎、泼机、中屯、塘房四条主干道,所涉及的乡镇分别是:罗坎、李子、木卓、雨河、芒部、板桥、泼机、中屯、塘房、乌峰等十个乡镇。创建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政管理所、公路养护段和沿线乡镇参与。一是对交通秩序、超限超载、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帖乱挂、侵占路产路权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养护好公路,维护好路容路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阻塞交通的事故发生。三是组织、筹集资金,在镇彝、镇威、镇赫公路交界处以及板桥、芒部、木卓 ‎、塘房、泼机、乌峰等主干道适当地点设置来往迎送牌、道路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文明通道宣传牌,烘托创建氛围。四是要求煤管局、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在镇雄至罗坎、中屯、塘房、泼机的公路中设宣传广告牌。‎ ‎(三)文明社区的创建 文明社区的创建由乌峰镇、政协办牵头,民政局、经贸局、政研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参与,把乌峰镇的文卫、龙井、西正街三个社区创建成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文明社区”。具体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住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科技知识普及,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人际关系团结和睦,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数的85%。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四)文明示范街的创建 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文体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世贵街(鱼塘口至大十字段)创建成“文明示范街”,具体标准是: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全天候保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无违章建筑,无违反民本思想的广告,沿街灯箱、护栏,隔离栏定期维修、更换。人行道得到美化处理。经过创建,有醒目的文明告示牌和创建标志。‎ ‎(五)诚信市场一条街的创建 由工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中山路创建成诚信市场一条街,具体标准是: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广泛开展“讲诚信、反欺诈”活动,所有经营户合法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无假冒伪劣商品,有明显的创建标志,有文明规范、挂置合理有序的宣传广告牌,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评比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06年7月7日至10日,为完善方案阶段。各乡镇、各参与创建单位要通过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创建方案并报送县文明办。‎ ‎2006年7月11日至8月11日为创建启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有步骤地组织好创建,全面掀起创建热潮,使整个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2006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为全面创建阶段,整个创建工作大见成效。‎ ‎2006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在创建过程中,文明办将到各创建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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