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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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方案范文
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方案范文 常见问题 一、主要任务 认真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巡查与应急检查,开展商品明码标价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规范商业零售企业、商品房销售企业明码标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二)开展客运票价的价格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标价外加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旅游景点、商业购物中心、餐饮业、宾馆饭店等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 (五)大力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从严查处超出国家规定价格乱加价、乱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消费者投诉的价格违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4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动员部署。 (二)提醒告诫:3月5日至4月2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范商品明码标价。 (三)专项整治:4月21日至4月3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查处违反《商品及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对无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标价率达不到50%的经营者可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查屡犯、拒不执行商品明码标价的进行集中曝光。 (四)巩固完善:5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市场巡查,巩固提高,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四、检查分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局统一安排,实行股室、所、队、中心分工负责制。 四、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要围绕检查重点,周密组织部署,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使市场巡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县城主街道9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乡镇主街道8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商业购物中心、超市、药店、专卖店、家电门市、通信工具销售门店、粮油经销店、餐饮业、宾馆、旅店等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2、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从严、从快,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 3、“节假日”期间,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接群众举报后要迅速查处。 4、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不得脱岗、溜岗,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考核奖惩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物价局副长总体负责,县物价检查所所长组织实施,各股室所队中心分管领导按分管股室具体包抓落实。检查所负责协调指导,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评比,实行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各股室要重点抓好县城明码标价工作,4月30日前经验收合格,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给予150元至500元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视其情节将处150元至500元罚款;对5月31日前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加倍处罚;对验收合格后工作保持较差的股室年终收回奖励。各股室市场检查工作无任何差旅、交通补助,统一按罚款的10%给予补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