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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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山顶灌浆钻孔验收制度
山顶灌浆钻孔验收制度 一、钻孔位置确定 根据井下灭火工作需要,在井下确定有高温、发火隐患区域后,由地测科、通风科、灭火队上山确定钻孔施工位置。并经地测科实测钻孔位置后详细记录钻孔开口、终孔坐标及方位,确定钻孔下设套管深度。 二、钻孔施工期间质量检查 每个钻孔施工前,地测科与施工单位签定钻孔施工协议,在协议当中明确钻孔深度、终孔位置及偏差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协议施工。钻孔施工期间,由灭火队当班负责人巡视钻孔施工进度,掌握钻孔施工情况。 三、钻孔终孔验收 ㈠钻孔施工终孔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竣工报告,通知地测科、灭火队、通风科到现场与施工单位一起对钻孔质量初步验收。达不到设计标准的钻孔不予验收。通风科对灭火灌浆钻孔初始状态下气体、孔底温度进行检测,并取气样化验。 ㈡由地测科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安设套管全过程,必须按设计深度下设套管。并用水泥沙浆封孔,封孔长度不小于5米。 ㈢在钻孔初步验收后5日内施工单位将测井资料提交地测科,由地测科对照设计参数和协议验收钻孔偏差,不符合协议要求,不予验收签字。 ㈣钻孔成孔后,灭火队灌水或灌浆500~2000m3试孔,并派人到井下对应地点观察淋水情况,钻孔灌浆无问题后,由灭火队、地测科、通风科负责人在竣工报告上签字确认钻孔竣工结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