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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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预案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光明区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相关工作指引,结合光明区校园实际,制定本指引。本指引所指学校,包含0-3岁托幼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区内高校、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校外辅导(午托)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 一、防控工作指引 1.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校(园)医等组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校(园)长、书记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为该单位第一责任人,园长为直接责任人。 3.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遵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确诊和疑似病例迟报、谎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要同时追究举办者的责任,并与年度各类奖补挂钩。 6.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用最严格的措施把好校园入口关,严防疫情输入。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 7.校园内的教工宿舍要参照小区围合式管理,有条件应尽量设立独立通道,建立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落实进出申报和体温检测、居家隔离、环境消毒等措施;对在校居家隔离教职员工要监督执行,并做好生活保障。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设置体温查验点。 8.开展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杀。 9.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和基本药品,储备用量为20-30天用量。 10.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监管,做好清洁、消毒、检测等工作。 11.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提倡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并保证能正常使用,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洗手液。 12.加强校车管理,采取一用一消毒,校车运行时需开窗通风。车内配备体温枪、免洗洗手液,建立乘坐校车体温监测制度,司乘人员上车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 13.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废弃口罩、餐盒等有害垃圾,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和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等)的通风换气。 14.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15.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食材。师生避免食堂内聚集用餐,根据条件组织错峰就餐。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督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16.形成家校联动机制。发动家长参与学校防控工作,备齐必需家庭防护消毒用品,督促学生戴好口罩(储备20天口罩用量),出门前量测体温,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情况,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前往社康或医院就诊(发热病例应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自觉居家隔离观察,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17.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18.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冠状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 二、监测工作指引 1.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排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状况。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建立AB角,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2. 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宿舍)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全面加强教职员工、学生健康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要将保安、物业人员、厨工、宿舍管理员、家长义工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好分类管理。 3.学校要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掌握开学前14天每名教职员工、学生的每日健康情况。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4.重点监控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深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督促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深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登记,必须居家隔离14天;督促从非疫情重点地区返深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当主动居家隔离14天。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 5.对进校人员要核身份、测体温,严格进校人员管理。体温查验人员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教学楼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采取错峰上学的措施,避免高峰期人员大量聚集测量体温。 6.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和隔离期满确认后,方可返校。 7.做好联防联控,明确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社区、社康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学校排查到的“三类人员”,要立即与社区进行对接,确保居家隔离不漏一人。 三、疫情处置工作指引 1.建立疫情处置工作机制,成立校(园)疫情处置工作小组(一般为3-5人,包括单位分管领导、校(园)医、安保人员等),开展专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熟知熟悉疫情处置知识、要求和流程。 2.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室要相对独立,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和基本设备设施,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应当远离学生教学办公区和生活区,采光和通风良好,要设立醒目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3.加强与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社康的联系,协调建立疫情处置“绿色通道”。 4.如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 (1)第一发现人立即给疑似患者戴上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2)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并联系家长或亲属。 (3)学校应急处置小组将患者送往学校临时隔离室进行隔离。 (4)由校(园)医初步诊断,征得家长或亲属同意后,联系120送定点医院。 (5)立即报告患者住址所属社区“三位一体”小组(社区、公安、社康),并报告区疾控中心。 (6)配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治、调查等工作,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重点区域(班级、物体表面、饮用水、厕所等)、医疗废弃物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做好通风、健康教育。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 (7)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停课及停课规模由区教育局或区人力资源局和区疾控中心商议决定。 (8)学校安排专人对患者进行家访联系,跟踪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5.通过网络、热线、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特别是隔离观察及疑似、确诊重点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和服务工作。 四、教学管理工作指引 1.2月底前,所有中小学和培训机构不准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托管机构停止托管服务。 2.各校要合理制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校在线教学工作方案,科学安排线上教学课程表,各学科教师要制定不少于一个月时间的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和课程安排,统筹安排德智体美劳五育教学内容。高中学校线上教学从2月10日开始,按照市、区教育局关于高中在线教学指引相关要求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线上教学从2月17日开始,初三年级在线上教学中可以讲新课,但小一到初二各个年级不允许讲授新课。幼儿园可以安排谈话、故事、律动等居家活动。线上教学活动结束日期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3.认真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组织与实施工作,精选在线课程资源,优化在线教学流程和方式,避免在线课程煮成夹生饭,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教学要求,分年级安排在线教学任务,加强在线教学管理,加强家校沟通,切实做好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在线教学效果。 4.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方案,严格落实市、区疫情期间的停课及开学举措,按照相关指引,确保有序复课。 5.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错峰上下学工作方案,安排学生分时段、分学段、分班级、分线路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确保全校师生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加强人文关怀。对滞留在疫情较重地区的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及时了解师生身体状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于没有返校的滞留学生,继续实行线上教学。 7.校外培训机构和午托机构,要合理安排时间,分批次、分时段组织培训和托管,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8.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加强家校联系,建议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在线教育教学活动。要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定期向家长和学生了解相关情况,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