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工作范文之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暨“校园之星”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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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范文之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暨“校园之星”大赛实施方案

少先队工作范文之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暨“校园之星”大赛实施方案 ‎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展示我校少先队员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积极创新的精神状态,提高少先队员的才艺水平,全面活跃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让同学们发现与展示自己美好独特的一面,更有自信的去表达和展示自我,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经研究,组织举办临沂市第十实验小学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校园之星”风采大赛。‎ ‎    一、大赛主题 ‎    以“自信、自强、展自我风采”作为本届校园之星风采大赛的主题,着重体现实验小学少先队员朝气蓬勃的风姿,进一步推动校园先进文化的发展。                    ‎ 二、活动口号 校园之星  炫我风采         ‎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组别 ‎ 1、A组:1-3年级在校学生;  2、B组:4-6年级在校学生 ‎(二)参赛项目 大赛按声乐、舞蹈、器乐、诵说、表演等项目进行展评,具体如下:‎ ‎1、声乐组 民族、美声、通俗、戏曲、少儿声乐等,可以是独唱、重唱、对唱、小合唱等形式 ‎2、器乐组:‎ 西洋乐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铜管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等);‎ 民族乐器(古筝、琵琶、扬琴、二胡、笛、唢呐、笙、箫、葫芦丝等)‎ ‎3、舞蹈组:民族舞、拉丁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4、诵说组:主持、朗诵、曲艺(小品、相声等)‎ ‎5、书画组: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国画、儿童画、剪纸等 ‎6、科技组:科技创新、七巧科技、电脑创作等 ‎7、英语组:英语才艺、英语口语等 ‎ (四)报名、比赛时间安排 ‎4.26——4.30报名。‎ ‎5.1----5.20进行初赛、复赛、决赛。‎ 报名地点:政教处 四、奖项设置 ‎1、比赛各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并授予相应的“校园之星”称号;此外,设最具潜力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最具气质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口才奖等若干。上述奖项均不重复设奖。‎ ‎2、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选手颁发的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品,在六一儿童节前夕组织隆重的颁奖演出。。‎ ‎4、根据组织报名情况和获奖情况设置最佳组织奖。‎ ‎   五、评选要求 ‎    1、评审原则: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审团组成:本次活动的评委由各项目的权威教师组成,保证评审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专业性;本次活动按比赛项目的分类组成评审小组,分类进行评选。‎ ‎3、评审办法:评委采取独立打分、签名确认方式,由评委根据比赛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比赛实行淘汰制,所有报名选手经过海选、复赛后按成绩进入决赛,获得相应奖项。     ‎ ‎    六、报名及比赛要求 ‎1、“自信、自强、展自我风采”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或班级推荐参加。‎ ‎2、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据实填写报名表,‎ ‎3、所有参赛项目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时代主旋律。‎ ‎4、器乐、声乐、舞蹈等参赛选手自选曲目,自备服装和伴奏带,限时3分钟。‎ ‎5、书画擦赛选手初赛时上报一副近期创作作品(保证本人创作),复赛、决赛采取上报作品和现场创作想结合的形式进行。‎ ‎6、科技组选手初赛上交近期制作作品或2009年以来的作品参赛,复赛需要进行简单答辩和技能测试。‎ ‎7、进入复赛和决赛的选手学校将组织进行赛前培训。‎ ‎8、选手报名须填写如实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在政教处。‎ 七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我校首届“校园之星”风采大赛是我校2010年重要一项德育活动,是2010校园艺术节主题活动,也是提高我校少年儿童艺术水平的有效平台,各年级各班级要从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大赛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文化生活。‎ ‎(二)密切配合。各年级、各班级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积极配合才艺大赛的活动开展。‎ ‎(三)大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参与活动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打造活动品牌,扩大影响,各班级要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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