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府采购个人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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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政府采购个人年终总结

‎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17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 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17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17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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