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设备下井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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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防爆设备下井准入制度

防爆设备下井准入制度 一、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要求把好“三关”,即电气设备下井检查验收关,安装关,使用关。‎ 二、对下井的所有电气设备及“五小”电器必须进行认真的详细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三证》即防爆合格证;煤安证(MA);产品合格证。对设备外壳、间隙、螺栓、线咀、堵板、密封圈等各项防爆性能合格的,签许下井许可证,方可下井,否则严禁下井。‎ 三、对井下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器设备防爆标准》逐一进行详细检查,不失爆且电气性能合格,签许运行许可证,方能投运,否则严禁投运。 ‎ 四、对在用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现场能处理必须及时按标准要求处理,且必须做到,谁检查、谁维护、谁签字、谁汇报。‎ 五、对不能现场处理的带病设备,要立即更换处理。‎ 六、坚持岗位责任制,强化检查、签名、登记、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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