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水、电、路、视、讯、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8月底要基本完成全年建设任务,43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到退出标准。 1.安全饮水工程。8月底前完成28个贫困村和11个非贫困村供水工程,并以村为单位出具安全饮水达标认定书(附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全县所有农户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党委政府) 2.电力通达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电力通达工程,8月底基本实现生活用电入户率及动力电到村率两个100%目标。(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党委政府) 3.村组道路建设。加大筹资力度,按照省市要求配足资金,抢抓建设工期,上足设备、人力和物资,8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道路建设、修复、养护任务,确保县域内所有建制村(社区)道路通畅。(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办党委政府) 4.公共卫生服务。8月底前完成17个贫困村和6个非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达到“四室一房”、每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标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党委政府) ‎ ‎5.公共服务设施。建成4G通信基站65个、光纤接入点9400个,实现移动通讯、数字电视、光纤网络等县域全覆盖,24个公共体育项目基本建成,使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提升。(牵头单位:县文广局、科教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党委政府) (三)两房推进决胜行动 1.决胜易地扶贫搬迁。1374户4960名集中搬迁安置对象安置房7月底前建设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入住标准。372套由各镇办负责安置1人户和2人户项目加快建设力度,8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县移民办;配合单位:各镇办党委政府) 2.决胜危房改造。908户贫困群众危房改造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7月底竣工验收并兑付资金,8月底前危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达标并入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党委政府) (四)精神文明全覆盖行动 ‎ 全面推进扶贫扶志教育引导、规范约束、移风易俗、文明创评、公益救助、司法保障“六大行动”,着力培育自强励志型、诚实守信型、文明有礼型、崇德厚朴型、互助友爱型、遵纪守法型“六型”农民,奋力实现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同步推进。大力开展“话脱贫、谢党恩”活动,教育群众对比新旧变化,感受脱贫带来的实惠,从内心深处感谢党的恩情,传播脱贫正能量,摒弃等靠要思想。借鉴外地经验,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我县法治扶贫方案,对争当贫困户、分户不赡养老人、阻挠工作、谩骂干部的,采取训诫、治安拘留、公益诉讼等方式教育打击,扶正社会风气,做到干部学法用法、群众知法守法,树立起“争当贫困户可耻”的导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配合单位:各镇办党委政府) (五)就业扶持清零行动 着力推进“3+3”就业扶贫,即: 拓宽就地就业、劳务输出、公益岗安置“三个就业渠道”,实施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提升“三大提升工程”。8月底前创建市级就业创业扶贫基地1个、县级就业扶贫基地10个、社区工厂8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00人以上,通过宁商协作、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4000人以上。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8月底前有劳动能力的拟脱贫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六)问题整改销号行动 对中央考核、国家第三方评估、省第三方评估、省第一季度通报提出的4个层面17个方面的问题,我县镇办会商研判及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扎实自查整改,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逐级建立整改台账、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5月中旬基本整改到位,5月底前全方位整改到位,在6月份省级检查验收中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办) ‎ 四、行动要求 (一)夯实各级责任。县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听取各镇办、一委两部十办两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作出决策,解决重要问题;指挥部一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选择性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推进工作;各镇党委政府每周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听取村(社区)、工作队汇报,指导、协调、推进本镇各村工作。坚持指挥部日常办公,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调度会,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按照省上“每年中省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对于深度贫困县在正常增幅基础上再提高20%,省级职能部门向深度贫困县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年度增幅高于上年度10%,市县区每年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的要求,积极与上级对口单位沟通对接,争取中省资金投入,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要求足额配套;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涉农整合资金优先使用在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三提升”和特色产业培育上。 ‎ ‎(三)持续改进作风。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脱贫攻坚全领域、各环节、全过程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脱贫攻坚精细化管理,推进实施贫困人口信息精准管理,定期核查建档立卡信息,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科学务实地做好动态调整工作;用好“互联网+扶贫”的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强化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数据共享,努力打造智慧扶贫新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围绕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纠正“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六方面突出内容,以作风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查暗访。县上整合多部门督查力量,对各相关部门、各镇办及驻村“四支队伍”夏季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实行一周一通报,通报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提拔挂钩。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夏季行动各项工作,对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遮丑护短,更不能弄虚作假。对在行动中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弄虚作假,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成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