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读报告-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崭新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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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读报告-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崭新路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读报告-人类法律文明 史上的崭新路标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专■解读报告-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嶙新路标 1‎ 一、 《民法典》的立法经过 1‎ 二、 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 ‎(一)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3‎ ‎(二) 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 措 4‎ 三、 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4‎ 四、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7‎ ‎(一) 总则编 7‎ ‎(二) 物权编 10‎ ‎(八)附则 11‎ 五、 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 12‎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 1日起施行。新中国成立以后,曾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 作,但最终都因为条件不成熟而搁置。时光回溯到2014 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编纂民法典这 一重大立法任务。中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 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 完善的各分编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由全国人 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一新中国首部以 法典命名的法律,自2015年编纂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受 到全社会热切关注。经过5年磨砺,这项被称为当下 ‎“最伟大、最庞大、最复杂的法律工程"已迈上最后 ‎“征程”。‎ 今天,我们主要从立法经过、立法意义、总体要求和 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等五个方面共同学习一下 《民法典》。‎ 一、《民法典》的立法经过 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 加单位。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 作委员会与五家参加单位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 并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 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 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 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 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 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 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 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 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 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并于 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 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 2003‎ 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 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总的看,经过多年来 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 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 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 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 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我国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 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寄予很大的期 盼。‎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 法律汇编,而是……‎ 二、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 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 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 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 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 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 的意义。‎ ‎(一)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的现实需要。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 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 盛的象征和标志。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 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成功 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 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系统总结 制度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 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 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 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三、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 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以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 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 ‎ 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 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纳入全国人大常委 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的立法工作重点项目,积极持续推进。为做好民法典编纂 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 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 大问题进行汇报。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 12月,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 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 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 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19大和有关中央 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 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 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 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 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 ‎ 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总书记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 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法典在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 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实 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 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三是坚持立足国 情和实际,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 实践经验,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 成果,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针 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 用。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 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五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民事 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 性、稳定性,又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同时处理好、 街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类规范之间的关系。‎ 四、《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7编、 1260‎ 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 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内容涵盖社会生活的方 方面面,与每一个人的权利息息相关。‎ ‎(一)总则编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 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 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 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 的最后。第一编共10章、204条,主要内容有:‎ 1. 关于基本规定。第一编第一章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 目的和依据。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 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 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第一条)。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 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 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第四条至第八条)。 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第九条)。‎ 2. 关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 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 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 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监护 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并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村 ‎ 承包经营户作了规定(第一编第二章)。结合此次疫情防 控工作,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 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 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 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二是法人。法 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 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规定了法人 的定义、成立原则和条件、住所等一般规定,并对营利法 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类法人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编第三章)。三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 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 织。对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责任承担、解散、清算等作了 规定(第一编第四章)。‎ 1. 关于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权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 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 利和财产权利。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对知识产权作了概括 性规定,以统领各个单行的知识产权法律(第一百二十三 条)。同时,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 定(第一百二十七条)。此外,还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 行使规则等内容(第一百二19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 2.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 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代理是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制度。第 ‎ 一编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 一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时间等 (第一编第六章第一节)。二是对意思表示的生效、方式、 撤回和解释等作了规定(第一编第六章第二节)。三是规 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制度(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四 是规定了代理的适用范围、效力、类型等代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编第七章)。‎ 1. 关于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民事责任是 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保障和维护民事权 利的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 利,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 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法律秩序。第一编第 八章、第九章、第十章规定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 计算制度:一是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对不可抗 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的民 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第一编第八章)。二是规定了 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中止、 中断等内容(第一编第九章)。三是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 位、起算、结束和顺延等(第一编第十章)。‎ ‎(二)物权编……‎ ‎4.关于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第七编的其他各章分别对 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高度危险、饲养动物、建筑物和物件等领域的侵权 责任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 ‎ 对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 回缺陷产品的责任,增加规定,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 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 费用(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二是明确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的顺序,即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 机动车商业保险理赔,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 百一十三条)。三是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 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 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一千二百一 19条、第一 千二百二十六条)。四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增加规 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 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 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五是加强生物安 全管理,完善高度危险责任,明确占有或者使用高致病性 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 三19条)。六是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为保障好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作了进 一步的完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 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 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 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 类行为的发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A)附则 最后部分“附则"明确了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 ‎ 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 法、民法总则的关系。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 将被替代。因此,规定在民法典施行之时,同步废止上述 民事单行法律(第一千二百六十条)。需要说明的是, 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第九19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的解释》,作为与民法通则、婚姻法相关的法 律解释,也同步废止。‎ 五、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 ‎《民法典》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 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而形成,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 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且协调一致。要加大对民法典 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在全社会 形成尊法、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民法典、学习民法 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把民法典学 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特别是党政机关工作 人员都应当有组织地集中学习民法典,坚持原原本本、 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民法典原则、民法典 规定,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更要把 ‎ 学习民法典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真正使党员 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 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二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理念、 载体、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 鲜活生动的事例,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广 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 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民法内深 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 民法典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 民法典法律知识、树立民法典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 习惯。‎ 三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发挥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的 职能作用和权威性、专业性作用,通过主流媒体、国家智 库、权威机构进行正面引导,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回 应社会关切。对错误和不当言论,该引导的要有效引导, 该批驳的要及时批驳,该澄清的要立即澄清,下好先手棋、 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同志们,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 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民法典编纂全面贯彻总书记全 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 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 ‎ 点、反映人民意愿,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 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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