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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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了情况报告1740字材料稿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了情况报告1740字材料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x的重要精神指示,我区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XX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 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了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 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n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 (2)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3)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 (4)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了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