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本三篇与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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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本三篇与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本三篇与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本三篇 ‎【篇一】‎ 局内设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及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65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68号)精神,确保全区“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结合以往的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职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责任不清、疏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检查 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深入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处罚,确保万无一失。‎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督促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二是继续扎实开展重机械、模板支架、深基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行动,深入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督促落实整改。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彻底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认真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对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排查,整治隐蔽火灾隐患情况;安全设施等三同时“手续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情况,加强对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管道定期监测和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测维修作业许可制情况;是否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等;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小区物业安全监管。市政工程处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护检修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污水站负责城区化粪池的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环卫处负责城区垃圾池、环卫基础设施的排查和整改落实;园林处负责园林景观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工作;房管局负责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抓好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四)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监管。按照辖区负责制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燃气经营企业、场镇公用基础设施和老楼旧楼危楼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工作。村镇股、质安站负责乡镇异地扶贫搬迁、居民集中安置点等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指导和监督。‎ ‎(五)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要组织卫生大扫除,维护良好的室内环境。安排专人对各种用电、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妥善保管公私财物。放假期间,要关闭不使用电源,以防火灾。‎ 三、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一)落实值班制度。局内设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范,认真做好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妥善进行应急处理。直属各单位要在9月11日下午5:00之前将**年中秋节值班安排表报送局办公室,9月27日下午5:00之前国庆节值班安排表一式两份报送局办公室。局值班室电话:2653778。‎ ‎(二)及时报送信息。要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在岗,每天值班人员要向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做到有事报事、无事保平安。‎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外出(**市以外)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局领导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擅自脱岗和因接听电话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篇二】‎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机、农垦、渔业主管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8号)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强化对各类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抓好当前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当前,我区正值农牧业生产作业的农忙季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准确把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区发生的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农药、农机、渔业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沼气工程、实验室危化品和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农药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场所,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农药安全监管和用药安全指导工作,督导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经营者加强用药安全技术指导;提升农民科学用药水平,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及生物农药,避免过量用药,严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农机部门要结合秋季农机作业高峰期这一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强化农机具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转移中的安全行驶和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渔业部门要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组织监管人员深入渔业生产水域、码头、渔户,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严查渔船适航状况和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紧盯各个生产环节,规范作业规程,严禁渔业船舶在超航区、超风浪等级、超载、未经检验、违反操作规程下水从事生产作业。组织开展船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汛期渔业作业、防汛抗灾避险等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船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同时,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开展兽药、饲料、大型沼气工程、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抓紧抓细抓出成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和值守工作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各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农牧业厅报告。各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响应到位、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此文件精神传达至各旗县区(市)农牧业主管部门及各相关企业。‎ ‎【篇三】‎ 各粮食仓储企业:‎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我市粮食仓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国**周年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黑河市粮食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市粮发[**]2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粮食企业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 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用电用火、出入粮作业、仓储设施和生产设备机械维修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到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先停止生产或作业,待整改完成消除隐患后再作业,严防各类事故特别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制度 各粮食仓储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响应迅速,处置得当;市局将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各企业要落实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通畅,一量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并上报。‎ 各企业于10月8日前将本企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市局,联系人:法规调控股 ‎**‎ 电话:**,邮箱:**‎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各社区(园区)、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20〕46号)要求,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管控措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各社区(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本辖区内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三道防线,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国庆前后,所有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已经停产的企业不得组织复产。对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社区(园区)、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督促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结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根据企业的工艺、作业环境实际,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班组日常隐患巡查整治工作,对事故隐患立查立改,并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体化平台实现即查即报,隐患即查即改,持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社区(园区)、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务院督导组“回头看”和市督导组反馈问题清单,认真督促企业抓好整改,提前做好节后市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完善迎查台账、备查点位。‎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物资配备,充分做好应急准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作业环节,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管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组织一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各企业国庆中秋期间生产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管控措施,于9月28日前报街道应急管理科。‎ ‎【篇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2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 二、结合节日期间特点,强化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监管  ‎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客运及轨道交通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严防火灾事故。  ‎ 三、持续深化九大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化九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非煤矿山要加强民爆物品管理,节日期间停止爆破作业。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区的安全风险管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停产复工验收程序,未经验收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每日16:00时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值班电话、传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篇三】‎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及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20〕35号)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及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举措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高危领域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工作,加强各类重大灾害治理,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要全面落实电力、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要针对秋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深刻汲取银川市永宁县“9.1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的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投公司组成联合检查组,立即对此类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区安委办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做好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和人流、车流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根据节日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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