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办文办会制度通用版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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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办文办会制度通用版汇编(6篇)

局机关办文办会制度通用版汇编(6篇)‎ 目 录 ‎1.办文办会制度 ‎2.办文办会制度 ‎3.办文办会制度 ‎4.办文办会制度 ‎5.办文办会制度 ‎6.办文办会制度 办文办会制度1‎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公、办文、办事、办会工作制度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公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坚持以自学为主。机关全体人员要根据计划安排时间自行学习,认真及时完成干部学习x等学习任务。‎ ‎2.坚持定期集中学习。机关全体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应适当安排集中学习研讨。‎ ‎3.坚持调查研究。要针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上班制度 ‎4.遵守办公纪律。机关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玩游戏、网购、上网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各类请销假制度。‎ ‎5.提高办公效率。各科室要明确科室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交办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高质高效按时完成。‎ ‎6.制订工作计划。各科室要认真制订好月度工作计划,并于每月x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报综合科汇总。‎ ‎7.及时请示汇报。各科室人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和有关事项,科室人员外出,必须先与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征得同意。‎ ‎(三)值班制度 ‎8.值班人员必须按节假日和重大工作任务期间的值班表认真值好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事先提前说明,并落实好调班人 员,及时告知综合科。‎ ‎9.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访的记录和接待以及值班工作交接等各项相关工作。遇紧急事项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请示分管或主要领导。‎ ‎(四)保密制度 ‎10.局机关全体人员必须学习掌握《x》《x》等保密规定及相关的知识技能,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11.涉密文件有专人保管,按规定人员范围进行传阅,涉密文件不得传阅上网,不得带回家阅办,不得携带、拷贝到公共场所或其它不安全的地方,做到不泄密。‎ ‎12.重要文书、案卷等由专人保管,档案必须在规定地点存放,档案查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文工作制度 ‎(一)公文制发 ‎1.坚持“精简、必要、务实、规范”的原则,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范围,可通过电话、便函等联系的,尽量不发文。‎ ‎2.凡是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经相关科室审核后,送呈分管局长和局主要领导签发,再由综合科编制文号,并完成发送任务。‎ ‎3.以局名义上报的材料和统计报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其中以局 名义的请示和重要材料,必须同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4.业务科室相关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如因特殊情况,需去商店打印的,须先报综合科。文件、资料的装订与分发,一般由起草的科室负责承办,需邮寄的由综合科统一办理。‎ ‎(二)公文办理 ‎5.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归档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登记、缮印、分发、归档等程序。综合科要认真把好收、发文工作程序关。‎ ‎6.对局领导签批、交办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各责任科室要及时办理,办毕文件应在传阅单上写明办理结果。对暂不能办理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及时交还综合科存档。‎ ‎(三)公文归档 ‎7.各科室要重视公文材料的报送和归档,所有重要的文件及相关活动的材料(包括汇报、统计数据、工作总结、重要活动记录、照片等等)都必须及时报送给综合科,以形成完整的档案,便于日后查用。‎ ‎8.代表本局出席各种会议、重要活动所带回的文件、资料,以及寄到各科室的属于局里的各类文件、资料、请示、报告等,及时交综合科办理登记。‎ 三、办会工作制度 ‎(一)议事会议 ‎1.党支部会议 ‎(1)由党支部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必要时可请有关同志列席。‎ ‎(2)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才能举行。‎ ‎(3)会前根据党支部书记的要求,将会议主要议题提前通知到各党员及有关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作好准备。‎ ‎(4)党支部会议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存档,必要时可通过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2.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局班子成员,综合科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同志列席。‎ ‎(2)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前由综合科根据局长的要求,列出会议主要议题,通知到各位领导及有关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作好准备。凡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事先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汇报,由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 公会议讨论。‎ ‎(3)综合科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存档,必要时可以通过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3.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开。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干部,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同志列席。‎ ‎(2)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局领导意见临时召开。‎ ‎(二)x局组织的各类会议 ‎4.会务工作由局综合科统筹安排。会议经办科室须提前x天告知综合科安排会务。省、市x部门在我区召开的会议,可设立由综合科牵头,有关科室参与的会务组,统筹安排具体会务。‎ ‎5.会议费参照《x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综合科编制会议经费预算,报局领导审批。‎ 四、办事工作制度 ‎(一)接待服务 ‎1.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人员以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 服务。‎ ‎2.由局领导出面接待的来局检查、调研的上级领导,全国各地县级以上领导带队的考察团,由局综合科协同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方案,并落实全程接待工作。‎ ‎3.接待上级单位检查、调研或其他县(市、区)对口单位的考察,需安排用餐的,须到定点酒店、宾馆用餐,按标准执行,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二)联系基层 ‎4.各科室应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基层走访,做好检查、调研等工作,并做好记录,于每月月底前报综合科。‎ ‎5.局领导到基层开展工作,相关业务科室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填写工作联系情况表,报综合科。‎ ‎(三)机关用车 ‎6.各科室有因工作需要需用车的,须提前x天填写《x车辆使用联系单》,由综合科进行统一安排,不得公车私用。‎ ‎7.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科落实专人负责。‎ ‎(四)廉洁自律 ‎8.要依法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严格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 制度规定。‎ 办文办会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办文相关事项规定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x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x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部门名义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只需做一般性修改的,须在会后x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发文须符合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重要敏感事项印发前,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凡与市政府决策部署总体要求不一致的不得印发。发文需抄送市政府。‎ ‎(三)部门间文件会签时限和办理要求。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部门未按时限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和说明。‎ ‎(四)全市性重要工作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x个工作日内代拟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 ‎(五)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牵头起草部门须在x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 ‎(六)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文件,承办单位原则上须提前x个工作日将代拟稿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须在x个工作日内印发。‎ ‎(七)市政府各部门在参加省级以上会议后,应于会议结束后x日内,将会议主要精神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领导。‎ ‎(八)严格控制精简文件数量,凡能以部门、领导小组名义以及部门联合发文的,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不印发无实质内容的工作简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 ‎(九)加强文件主动公开和解读。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原则上于文件印发当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文件印发后,牵头起草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二、办会相关事项规定 ‎(十)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以及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会议建议方案一般应提前x天报审,会议拟定时间前x天准备完毕。‎ ‎(十一)市政府领导临时召开的专题会议、省政府或省级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x个小时,将会议准备完毕。‎ ‎(十二)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性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x个小时。‎ ‎(十三)认真执行“无会日”制度。每周星期一原则上不再安排召开会议。‎ 三、办事相关事项规定 ‎(十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的决定事项、常务会议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其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工作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按时限 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规定的,一般应在x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如在规定时限因客观原因未办结完毕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紧急事项须第一时间办理。‎ ‎(十五)市政府各部门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的决定事项、常务会议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其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工作事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定领导、定时限、定措施、定要求”的方法,专门布置,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并及时报告。‎ ‎(十六)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的督查督办,并定期予以通报。‎ 办文办会制度3‎ 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对办文办会的相关程序做进一步的规范调整。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文程序 ‎(一)公文起草 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凡局党组会、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于文件印发后的x个工作日内公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2.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各处室、各单位起草的政策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中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审核规定要求其补充说明公开属性;对不按规定说明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公文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文件,印发时应当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公文,按照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制定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对不按规定配备政策解读文件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办会程序 ‎(一)公开范围 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专题会议。‎ ‎(二)方案确定 各处室、各单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公开方式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应当通过电视(网络)直播、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新闻报道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涉 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或其他可以广泛公开的重要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办文办会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文审核、流转和会务承办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事办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x厅做法,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呈文办理 市局机关各单位呈局领导的文件,包括代局草拟的需局领导审签的正式公文和以本单位名义呈局领导的请示、报告、方案、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非正式公文。‎ ‎(一)规范报送方式 非涉密件(含领导讲话稿)通过x办公系统(OA系统)呈报 ‎(特殊情形除外),按程序审批;涉密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并填写《x市x局文件处理笺》或《x市x局发文稿纸》。呈局领导的纸 质文件按照轻重缓急程度,规范使用特急件、急件和呈批件、呈阅件、密码电报文件夹。‎ ‎(二)规范起草责任 局领导在全市x机关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或在市委、市政府、x厅有关会议上的发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涉及部门代拟讲话稿或发言稿,不得以方案、请示等形式直接将起草任务分给市局办公室。涉及局领导的访谈、专访稿件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三)规范征求意见程序 报送局领导的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或需其他部门落实任务分工的,必须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以适当方式说明。内容涉及人事、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内容的,必须相应征求政工、党委办、计财、后勤、审计、法制等部门意见;内容涉及综合性材料、会务,确需市局办公室配合协调的,必须征求市局办公室意见。对未征求意见的文件,市局办公室一律作退文处理。‎ ‎(四)规范审签程序 报送局领导审签的正式公文必须送本单位综合室(办公室)、本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后(上行文和重要下行文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特殊情况可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审签,但需作出说明)方可提交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代拟的局领导讲话稿,必须送市局办 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提交局领导(特殊情况除外)。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局或市一级层面临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x局牵头的,在向批准成立的机关行文请示工作、报告情况、上报意见建议以及向小组成员单位行文时,必须送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市局机关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报送非正式文件,不需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 ‎(五)规范报送时限 承办单位应严格办文时限,为领导留足研究、决策和审批时间。请示、报告及其他重要材料送审,预留时间不得少于x个工作日;一般通知、通报类文稿送审,预留时间不得少于x个工作日;紧急文稿送审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规范文件篇幅 呈局领导的文件(含正式文件和非正式文件),请示性公文正文控制在x字以内(不含附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x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x字。‎ 二、进一步规范来文办理 凡报送市x局的公文、信函均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并分类登记、编号、分办。‎ 市局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和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原则上不得拒收。来文内容仅涉及单个部门的,由市局办公室直接转该 部门承办。来文内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市局办公室指定涉及业务多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涉及业务较平均的,以来文第一项内容涉及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根据来文内容和业务分工难以确定承办部门的,以来文部门(来文文号)确定相应的承办部门。必要时可由市局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承办部门接到市局办公室分办的文件、信函后,应及时办理。‎ 有办理时限和格式等其他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承办部门对公文、信函分办有异议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及时退回市局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重新分办。在未重新确定新的承办部门之前,原承办部门不得终止文件办理。不允许协商未达成一致强行退文,不允许不协商直接退文给市局办公室,不允许不报备直接转其他部门办理。‎ 三、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 市局机关各单位代x局草拟的公文,依据《x市x局行政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由承办人严格按照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校对、印制、发送、归档等环节办理。同时,要严格执行市局精简文件相关规定,各单位能通过本业务系统发文解决的事项,不得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印发。‎ x局为联合发文主办单位的,由承办单位主办,呈签文稿时使用《x市x局发文稿纸》,按照市局公文审签程序办理完毕后,送其他联合发文单位征求意见、审签同意,再由市局办公室编号、印发。x 局为联合发文会签单位的,统一送市局办公室备案,承办单位代市局提会签意见并呈局领导审签同意后,交还主办单位办理。‎ 四、进一步规范公文文稿审核 ‎(一)规范审核流程 以x局名义或x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一般实行七核制,即承办单位审核、局办公室审核、办公室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批、送印前复核、印前终核。特殊情况可以适当简化审核流程,但必须严格执行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制度。‎ ‎(二)规范审核重点 主要审核公文行文是否必要、是否符合现有政策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格式、是否有语言文字错误。在审核中推行读校制度,每份公文至少要经过“两人一组”读校,字斟句酌,仔细推敲,最大限度减少差错。‎ ‎(三)规范审核时限 审核单位对公文应当及时审核,对急件在x个工作日内、特急件在x个工作日内、一般件在x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长篇或多篇公文一起送审的,审核时间不超过x个工作日。‎ ‎(四)规范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 公文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签发后,由文件主办单位对文件进行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上行文和重要下行文可会同市局办公室进行印前终核)。送印前复核和印前终核的重点是:文字是否有错误(含多字、漏字、错别字、地名人名数据错误等),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印前终核后的公文方可交付印刷。‎ ‎(五)规范退文制度 市局办公室对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起草的公文实行严格的退文制度。审核发现各单位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起草的公文存在发文理由不充分、行文明显不规范、文字粗糙拖沓等严重情况的,公文退回该单位重新起草。各单位未经局办公室审核的、拟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市局办公室不予编号、用印。对各单位未经市局办公室审核、已以市x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一律按违反办文程序规定视作无效公文处理并通报,其中内容存在违反政策性、原则性、法规性错误,造成影响上级决策、拖延重大工作开展、涉警负面舆情、给x机关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严重后果的,该公文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向局党委作书面检查,并视情追究该公文承办单位当事民警、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规范公文差错通报制度 市局办公室定期对公文起草审核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予以通报。公 文差错频繁的部门,由局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经约谈后仍出现严重不规范或频繁出现明显差错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因公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市局领导政务活动保障 ‎(一)规范材料准备 市局领导参加的政务活动(含市委市政府会议、全市性x专项工作会议、会见x厅或各地市局级领导、开展专题调研等),需要发言或讲话的,承办单位或牵头单位至少提前x天将发言提纲或讲话稿及活动方案、背景资料等材料呈送审核。遇有紧急情况的,提前联系市局办公室,及时呈送审核。‎ ‎(二)规范会务保障 有市局领导参加的会议,严格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会务保障工作。涉及全市性的、有局领导和多个部门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重要会议,确需市局办公室协调配合的,会议方案呈送市局领导审批之前,必须先征求市局办公室意见。‎ ‎(三)规范代会报告制度 分管局领导无法参加会议或活动,由其他局领导代会或受局领导指派由其他同志代参加的专题会议,如会议允许,承办单位应安排熟 悉业务的本单位同志同时参会,并由业务部门参会同志撰写会议情况报告(含会议的基本情况、参加领导、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下步工作建议等;无我局具体任务,报告会议基本情况和参加领导),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会议次日书面呈代会局领导并报分管局领导,抄送市局办公室和有关责任单位。情况或任务紧急的,应第一时间口头汇报,再整理书面报告。‎ ‎(四)规范跟踪反馈 分管局领导在本单位呈报的政务活动情况报告上有批示的,承办单位应做好传达、跟踪、反馈等工作;分管局领导批示转其他部门办理的,由承办单位转办相关材料,并将局领导批示抄送市局办公室综合室。‎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高度,把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工作,作为转变作风、端正文风、改进会风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表率、负总责,亲自把关、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综合部门、承办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落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顺畅有序。‎ ‎(二)健全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优化办文办事办会流程,探索建立差错预警和通报机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做到环环相扣,层层压实,不断提高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质量。市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办文办事办会情况定期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三)强化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充实到文秘队伍中,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差错发生。‎ 办文办会制度5‎ 一、文件分类办理工作制度 ‎(一)文件分类 根据我局收文的内容,文件分为“阅件”和“办件”。“阅件”是指未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仅供相关局领导及业务处室阅知的文件;“办件”是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贯彻意见、措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直接执行的或者文件未要求但市领导有明确要求 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 ‎(二)办件分类 根据文件贯彻方式的不同,“办件”主要分为四类:1.行业规划类,指需要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进行落实的;‎ ‎2.宏观指导类,指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的或文件未要求但市领导明确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3.任务分工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任务分解 落实的文件;‎ ‎4.直接执行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的文件。‎ ‎(三)办理流程 ‎5.收件登记: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类收文进行登记,具体包括收件时间、文件名称和文号、来文单位等;‎ ‎6.拟办建议:局办公室对文件提出办理部门的建议,对涉及多处室的,提出牵头办理部门的建议,报局领导签批;‎ ‎7.领导批办:局领导对办公室的办理建议进行批示;‎ ‎8.公文传递:办公室按局领导批办意见,通过局OA内网将公文传达给相关处室办;‎ ‎9.文件办理:承办处室办理并形成办理意见报局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10.办理反馈:承办处室通过局OA内网反馈文件办理结果。‎ ‎(四)办件时限 ‎“办件”文件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未明确办结时限的,按以下不同贯彻方式限时办结:‎ ‎1.行业规划类,原则上在x个月内出台文件或制定工作措施;‎ ‎2.宏观指导类,原则上在x个月内出台贯彻文件或制定工作措施;‎ ‎3.任务分工类,在x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台贯彻文件或制定工作措施;‎ ‎4.直接执行类,在x个工作日内报告执行情况。‎ 责任处室应当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减少转发和重复下发无实质内容的文件。对上级已公开发布或我局没有深化贯彻要求的文件,不再予以转发。‎ ‎(五)阅件时限 ‎“阅件”应在x个工作日内阅毕(不含外出公务时间)。‎ 二、事项台帐管理制度 ‎(一)收发台帐 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文件收发台帐,做到逐份登记,确保文件来源动向清晰明确。‎ ‎(二)办文台帐 各业务处办负责建立办文台帐,细化工作任务,主动靠前服务协调,确保按时办结文件。‎ ‎(三)督办台帐 局办公室负责细化督办台帐,做好动态跟踪、及时提醒、强化落实。‎ 三、定性定量评价制度 ‎(一)督办范围 我局定性定量评价的重点督办事项如下:省政府主要工作内容、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工作报告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省市为民办实事事项、市委市政府督办件、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局务会议定事项等。‎ ‎(二)职责分工 各承办处室负责按要求办理文件,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汇总评价。‎ ‎(三)时限要求 ‎“办件”办理的起计时间为上级部门交办时间,办结时间为相关贯彻落实政策成文日期或执行日期。文件办理中因客观原因延误的,按期顺延计算。‎ ‎(四)跟踪处理 局办公室将督办“办件”批转相关处室办理时,应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办结时限,在行业规划类、宏观指导类、任务分工类等x类“办件”办结日前x天或者直接执行类“办件”办结日前x天,及时对责任处室进行提醒催办、督办。‎ 局领导对“阅件”的签阅情况,局办公室应主动跟踪并按时限要求提醒尽快签阅。‎ ‎(五)情况通报 局办公室每季度对纳入督查的文件或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六)定量考核 在文件办理过程中,对因报送文稿质量不高(被市委市政府相关 处室退稿修改超过x次)或推诿责任、贯彻拖拉、执行不力而导致文件未如期办结被市效能办扣分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置。‎ 办文办会制度6‎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办文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种公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一)收文办理 ‎1.收文。通过OA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局的公文、函电、资料、领导批示和机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做好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理流程图进行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 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自行收到的公文,需由局办理的应交局办公室签收,未经签收的公文,不予办理。各处室向局请示报告工作,除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或确需直接报送的涉密敏感事 项外,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 ‎2.批办。阅知性公文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由办公室在收文当日(如当日16:00后收文的,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理)分送。批办性公文统一送局长批办或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各处室职能在收文当日分送各处室办理或相关局领导批办。‎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处室承办落实,需局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在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在公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一般性公文及事项,承办处室需在x个工作日内办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文单位。重要公文及事项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x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示。‎ ‎5.协商办理。由局两个以上处室承办事项,处室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示。6.归档。公文办结后,由办公室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集中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立卷、归档。‎ ‎(二)发文办理 ‎7.流程。主办处室拟稿—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审核—处室校对—签发—盖章—分发。‎ ‎8.拟稿。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负责起草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 ‎9.审核。各处室起草的、拟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初审,审核的重点是确保文稿数据、事实准确和所提措施切实可行。以局名义发文,一律经局办公室核稿,对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说明理由退回拟文处室;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根据办公室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修改后重新报送。‎ ‎10.签发。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局党组书记签发。以局行政名义发出的公文视情处理,一般事项按分工由分管局领导签发;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部署、规章制度、人事任免公文,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签发。‎ ‎11.印制、归档。公文的印制由办公室负责。实行“谁呈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初校、盖印、分发,办公室负责复校。印发公文由办公室及时立卷、归档。‎ ‎12.上行文规则。局报送上级机关和局属单位报送局的公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适用“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适用“报告”。请示应一 事一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局根据工作需要向其他党政部门行文一律用“函”。行文应使用规范全称或简称。‎ 二、办会 ‎13.会议类别:‎ 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是局决策性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或局长主持。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由局党组书记确定列席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列席人员。局办公室负责发布通知、组织和会议记录。‎ 局工作例会或党员学习会:每月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主要是听取工作汇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协调讲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参加人员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党员干部。局专题会议:主要是协调落实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局长交办的重要专项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局专题会议组织工作由相关职能处室承担,必要时可由局办公室协助。以局名义、局领导指定或局有关会议决定要召开的专题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需局长出席的要事前及时请示报告。局专题会议纪要由职能处室起草,办公室会签,会议主持人签发,重要事项报局长签发。‎ ‎14.会议组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各处室应提前x天将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 议题、文件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将会议议题、文件材料汇总后,报局长审定;办公室应提前x天将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参加会议的局领导,并通知列席人员做好相应准备。局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织;党员学习会由局机关党委提出,并负责通知和组织。‎ ‎15.会议通知。局门户网站平台为会议通知统一发布平台,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紧急会议采取电话通知外,其它在门户网站平台发文通知。‎ ‎16.会议材料归档。承办处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简讯撰写工作,并在会议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移交局办公室。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回局后,要及时将会议或活动情况向其上一级领导汇报;参加会议、活动带回的重要材料,需存档的要及时交局办公室。‎ 三、办事 ‎17.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分工负责制履行职责,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勇于负责。‎ ‎18.落实“即办制”。已纳入局《即办事项一览表》的工作事项,严格规定时限办结,其他工作事项按相关规定办理。‎ ‎19.迎接上级综合性检查考核活动,由办公室承办,各处室协助、‎ 配合。专项性检查考核,由职能处室承办,办公室协办。以局名义组织的各项具体活动,由各处室牵头负责拟定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20.实行工作落实督办制。办公室负责全局督办工作,重点对市委、市政府交办件、市领导批示件、局领导批示件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办理情况,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督办和催办,并适时通报督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21.请示事项的办理。各处室请示局决策的事项,要留出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办公室收到请示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领导审办或主要领导批办。一般事项不少于x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即送即办。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经会签后方可报送,否则予以退回。‎ ‎22.突发事件的处理。按照市有关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发生在本处室的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x小时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的进展和处理,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23.凡需外出考察学习,无论是局领导、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人员,都必须提前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 ‎24.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严格按x规定 执行。上级领导以及地市级单位局长来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包括会议、材料、参观、食宿等事项;地市级单位分管领导来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办理,会议、食宿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材料、参观等安排由相关处室负责;各县(市、区)局来访由办公室根据来访目的确定相关处室负责接待。‎ ‎25.公务用车。局领导调研、考察、学习等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 ‎26.经费报销。按照《x》执行。‎ ‎27.办公用品申领与购买。按照《x》执行。‎ ‎28.印章使用。按照《x》执行。‎ ‎29.文印邮寄。按照《x》执行。‎ ‎30.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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