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范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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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范文稿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范文稿   20__年,我继续担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县委、县政府 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相关单位、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 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坚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一年来,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中省、市县的重要文件精神,坚 持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向 实践学习与向群众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 县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 持把意识形态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月 专题部署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注重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学习宣传。带头处理涉军群体信访维稳遗留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军 人信息登记,保持与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沟通,10 余次有效化解涉 军信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把党建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政治建设,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 2 次,大力宣讲党的政策 方针;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年初安排足 额的党建专项经费,挤出办公经费改造支部活动室和党员活动室,支 部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牵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领导小组, 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形成“党组书记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党务干 部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4 次支部党员大会和 12 次党小组会议,筹划组织 12 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严肃认真参加 1 次民主生活会和 2 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 2 次党员 进社区活动,组织生活不断规范。接受上级党建督查 3 次,均获得充 分肯定。   三、坚持把法律作为行政之基,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把依法办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 点和归宿点。坚持带头学法,特别是认真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加强自 我约束,做到违法乱纪的事不做,有悖人情道德的事不为,有损公务 员形象的事不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民政法律法规、懂民政法律 法规、守民政法律法规、用民政法律法规”,做到民政工作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梳理并制定安仁县民政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清理规范民政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办”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质 量提升。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资金发放情况,指派专 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及信息采集要素清单 逐条对照、严格审核、及时录入,实现了民生保障资金公开不漏项、 录入数据不出错,推动了民生保障工作更加优质高效运行,实现了 “三个转变”,即:资金发放向准实精转变,工作作风向严实细转变, 服务保障向好快优转变。   四、坚持把实干作为履职之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均实现提标。 按政策、依程序开展分类复核和城乡低保专项行动,全年共核减城市 低保对象清退城市低保对象 720 户、1577 人,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 99 户 236 人;清退或核减农村低保对象 195 户、335 人,认定符合条件 农村低保对象 3325 户 6666 人(其中农村低保一类对象 1029 户 1035 人,农村低保二类对象 2296 户 5631 人)。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和生活 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共清退不再符合特困人员身份认定条件的对象 15 人,核减死亡对象 39 人;新增农村特困人员 85 人,新认定城市 特困人员 19 人;现有 1167 名特困人员,其中全自理 592 人、半护理 479 人、全护理 96 人。积极协调促成县财政整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资金 350 万元下拨到 13 个乡镇,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截 至目前已救助 4300 余户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大病等 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切实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以绣花的功夫做好兜底脱贫动态管理, 全县清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131 户、362 人,新认定社会保障兜 底脱贫对象 19 户、44 人,切实做好现有 641 户 1661 人兜底对象的 社会保障,确保应退尽退、应进尽进、应兜尽兜。严格核对数据信息, 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制度,预计全年通过医疗救助的户数约为 9000 户。开展“两项残补”清理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停止发放,全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9 万人次,发放困难残疾 人生活补贴 1.6 万人次。用心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加强与各部门 的协调,完成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村升级农电改造,驻点贫困村水、 电、路等公共设施大为改善;狠抓责任帮扶,全年开展 16 次扎实有效 的扶贫走访,驻点贫困村成功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发放高龄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3.1 万人次,免费为 2000 多名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建设 12 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宣讲活动,发放农村留守儿童手册等资料 1000 余 册。按程序实施慈善救助,救助困难群众 400 余人次,发放资金 70 余万元。严格执行流浪人员救助政策法规,全年共救助流浪人员 201 人(其中在本县福康医院医疗救治 20 人),接回安仁籍在外流浪人员 11 人,救助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岗位被评为满意岗位。做好全市孤弃 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我县清理孤儿 24 人,截至目前孤儿有 51 人、 新进孤儿 1 人。   4.社会事务工作不断完善。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77 家,完成 率 95%。成立中共安仁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原 21 家社会组织党 支部撤并后下辖党组织 2 个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社会组织 19 家,共有直管党员 6 名。健全安仁县殡葬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加大殡葬改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在县广播电视台宣传 时间为期一个月,各乡镇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播放殡葬通告。通 过专项整治行动,县民政局开发公墓条带 24 条,乡镇严禁在“三沿 六区”进坟 ,落实村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全年火化尸体 306 具,其中五保、低保对象 53 具,惠民减免 11.3 万元。依规办理结婚 登记 20xx 对,离婚登记 684 对,补发结婚登记 764 对,补发离婚登 记 44 对,撤销婚姻登记 3 对,接待查档、婚姻业务咨询 12000 人次, 无一例差错,登记合格率达 100%。   5.基政区划工作有序开展。下发《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 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行政建制村通过新建或改建完成村务公开栏 6 栏内容(即村干部栏、财务栏、项目栏、社会保障栏、政策宣传栏、 其他栏)。制定《安仁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 责任分解表(草案)等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制定工作目标,确定职 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及相关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村(居)民委 员会组织管理信息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我县 162 个村(居)的基层群 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认 真完成地名普查数据国家包、湖南包的修改,并对地名普查档案进行 整理。完善行政区划简册和界线界桩的校对,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第四 轮联检,配合攸县完成(安资衡)线联检,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发 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把廉洁作为做人之道,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 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履行“一岗双 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 施细则,坚持做到勤政、务实、为民、清廉,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 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开拓创新,奋勇拼搏,团结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努 力开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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