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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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民政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     XX年xx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州民政局党组的领导及省民政厅纪检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三转”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任务落实和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现将xx民政局一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带头贯彻党风廉政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管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对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 ‎  一是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制发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   二是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廉政党课和专题学习研讨会,积极开展廉政学习和廉洁教育活动。XX年,局党组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干部举办“三严三实”和“廉政党课”等专题学习讲座11次。7月3日,xx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以“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9月29日,xx民政局召开党组中心组“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分别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做政治上“明白人”进行讨论。   三是党组书记亲自起草并印发了《xx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驻州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纪监督执问责工作细则》、《xx民政局工作规则》、《xx民政局党组责任清单》及《xx民政局“一把手”权力清单》、《xx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民政系统权力运行机制,用制度管人,用责任管事。 ‎ ‎  四是局班子成员与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形成领导班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是落实约谈制度。9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进行宣讲约谈。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从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防治腐败责任、落实支持保障责任、落实正已正人责任等五个方面,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二)廉政教育形式多样   一年来,州民政局强化廉政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的总体思路,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并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强化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围绕全州民政工作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 ‎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在每周二的集中政治学习会上,系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历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及州纪委五次全会、州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纪委各个阶段关于务实节俭的通知、规定等。   二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在每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上实时通报中央、省、州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及时向全局职工通报近年来发生在民政系统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内容,警示教育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按党的规矩办事。同时,教育警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自觉遵守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   三是举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党组书记、局长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亲自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7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詹丹志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作了题为《增强服务意识,创建廉洁民政》的主题授课,结合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就如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创“群众满意民政”、“廉洁民政”进行了指导讲授。随后,其他局班子成员各自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组织分管科室和部门人员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 ‎ ‎  四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根据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州民政局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贪官心理档案》、《忏悔》等廉政专题教育片剖析了一个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如何一步步滑入犯罪分子的深渊,鲜活的案例发人深省,引人深思。   五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到兴义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观看以身说法现场,教育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拒腐防变,筑牢思想防线。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提升道德情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六是积极开展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办公区设置廉政箴言挂屏,努力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州民政局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制作成展板,展示在办公楼大厅前,同时在办公楼的楼道里制作悬挂了二十余块廉政箴言挂屏,内容包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廉政箴言。此外,州民政局还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仁、义、诚、敬、孝”优良传统美德,坚决反对“懒、贪、奢、浮、愚”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增强党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自信心,为推动民政领域科学发展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 ‎  (三)作风转变成效明显   XX年,州民政局制定和完善了《xx民政局工作规则》、《州民政局工作日志制度》和《xx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从加强制度执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局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并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从规范事务活动、厉行勤与俭节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惩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重点治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自由散漫、松垮拖拉,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形式主义、落实不力,工作粗糙、不重细节,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   一是在“元旦”、“春节”来临前夕,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中的各项规定,组织学习州纪委印发的《关于违规收送礼券购物卡的通知》文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求全局机关党员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拒收送礼券购物卡的《承诺书》。 ‎ ‎  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实时组织对局机关、事业单位救助站、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军休所的考勤、在岗情况、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十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对待、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进行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在XX年5月出台了《xx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州民党组[XX]15号),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职工,实行召回管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整治干部“庸、懒、散、慢、浮、贪”和“推、拖”等“惰政、躲政”问题,有效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办法》出台后,州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召回干部职工3名,辞退2名。   (四)专项工作成绩突出 ‎ ‎  一是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圆满完成。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xx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通知要求,制定《xx民政局系统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州民通字【XX】33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了专人负责,对检查重点、对象范围、时间安排、检查内容等作了安排,并在6月初组织对各县民政局和下属单位三年铸廉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州纪委,出台了《xx民政系统项目资金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州委办字[XX]61号文件规定,州民政局党组把民政系统民生资金发放、民生工程建设、民政政策宣传、便民服务监督作为民生特派工作的重点,按照民生工作六个全覆盖的要求,按年度对中央、省和州下达的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XX年9月初向州纪委和州监察局报送了《州民政局XX至XX年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 ‎  二是民政政策、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民生政策、民生项目、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州委办字[XX]6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州民政系统切实加强民生政策、民生项目、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州民通【XX】37号),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4月23日召开了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三年铸廉行动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拟发了《关于做好民政系统惠民政策公示的通知》(州民通[XX]10号),要求各县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将涉及民政部门的惠民政策,全部纳入全州民生特派工作组信息平台,通过民生特派工作组信息平台,公开民政各项惠民政策,方便人民群众查询。5月25日,州民政局在金州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上传了《民政惠民政策和便民服务事项》,公布了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老龄工作等7个方面25项民政事务的政策依据、工作对象、工作程序和惠民政策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方式、办理程序、主管部门及咨询方式等内容。同时,州民政局将民政系统涉及的民生政策7大类25项民生政策刻成光盘分发到各县市。今后州民政局将按文件要求对往后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完善、即时公开。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及时出台了《xx民政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州民党组[XX]22号),紧紧围绕“两个责任”不力的突出问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查出两名党员有收受礼金和土特产行为,经过个别约谈,主动上缴州纪委廉政专户1.42万元。   (五)专项检查督促到位 ‎ ‎  一是开展殡葬督查。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州府办发电〔XX〕69)要求,督查组于5月—6月分别对9个市县区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殡葬改革“三集中”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殡葬发展规划制定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殡葬惠民政策制定落实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等。   二是积极配合州纪委开展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州纪委《xx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xx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州纪发[XX]9号)文件要求,积级参与州纪委组织的督查组对全州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覆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乡、村两级在农村低保资金的申报、拨付、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贪污、挤占、套取、骗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督查发现问题7089个,办结6461个,问责20人,立案205件,结案156件,党纪政纪处理148件,158人,移交司法机关1件1人,查处违纪资金61.08万元。 ‎ ‎  三是根据《州民政局工作规则》关于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年对局机关和属事业单位开展2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纪检组于XX年5月、10月先后两次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州民政局事业单位的福彩中心、救助站、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进行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通过查看XX年1——9月份的记账凭证,下属事业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开展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检查工作。5—6月,由纪检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儿童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孤儿基本生活是费否按标准发放、是否按季度足额发放、是否集中供养孤儿纳入城低保;孤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个人资料是否建档、有无冒领、挪用等现象;省州补助资金是否存在截留、孤儿生活费是否存在结余;抽查和实地走访散居孤儿生活费是否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没有严格按“三转”要求开展工作,有些不属纪检监察工作还是参与其中;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个别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主体责任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不到位;三是纪检监察工作没有严格按《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细化,导致工作落实不够精准;四是对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把握和监督工作还不完全到位。   三、XX年工作打算 ‎ ‎  xx民政局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按照“两个条例”和“四种常态”以及中央、省州纪委和民政厅纪检组的要求,致力拓宽监督视野,力求监督更全面;努力拓宽监督渠道,推进监督更深入;建立完善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强化对民政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配合局党组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   一是配合局党组抓好权力清单的清理和完善,保证民政系统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深入全体党干部心中,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并使之真正成为全体党干部的行为规范和基本遵循。   三是促党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分管民政业务,编制内容详细、职权明晰的岗位职权目录,制作运行规范、程序严谨的权力运作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规制,真做到“两手”抓。   四是切实落实“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工作方式,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 ‎  五是按《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与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并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为我州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六是落实《州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廉政情况报告办法》,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把州民政局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新规定的情况向州纪委监察局报告,不断推进州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严明党的纪律,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管理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和法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进一步严肃党纪,严肃执纪,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是推进我州民政事业健康运行发展的根本保障。      xx民政局      XX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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