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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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药监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
县药监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 21世纪的第五个年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通过我们领导班子和全体人员的努力,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和其他兄弟单位相比,尚有一些不足之处。在~年里,我们决心,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市场监管上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有的放矢,打防结合,着眼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的长效机制,“监、帮、促”相结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过对照今年的工作,我局对明年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农村“两网”建设,查处大案要案,使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快速有力的打击,重点监控区域的非法经营活动,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得到彻底查处,维护药品生产、流通的正常秩序,促进全县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把全县境内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把上述区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网点及乡镇医疗单位、个体诊所作为重点监控单位,把案发率较高的药品、一次无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作为打假重点品种。同时,突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做到~放过。继续把县以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网点,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作为重点监控单位。对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无注册号医疗器械,擅自配制、采购、使用无文号制剂,从非法渠道购药,特殊管理药品不按规定储存、使用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2、强化日常监督,搞好农村药品市场检查。为保证我县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局计划明年对农村药品市场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乡级医疗机构、乡镇个体诊所及农村卫生室,检查的内容集中在购销记录建立情况、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过期失效药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重复使用等。在检查中要认真执行市局制定下发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内容、程序、标准和责任。争取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卫生室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积极探索和规范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的管理办法,积极发动,严格标准。谋划发展农村零售药房的设置,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购药,鼓励连锁,唯条件不唯成分的原则,争取在较大的村庄全部设置药房,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购药难的问题,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4、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要坚持“严格标准、积极努力、稳步推进”的原则,借鉴和吸取其他县局的工作经验,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健全乡级和村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弥补药监力量的不足,努力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新闻~、四员一体(信息员、监督员、检查员、宣传员)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提高群众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强对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杜绝假劣药品流入,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和《河北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督促和检查,争取全部达到分类管理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粉针剂、大小容量注射剂和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做到凭处方销售,对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查看更多